今起北京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对违规车主最高罚1000元;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业务。你怎么看?

换个角度看待这一问题并无不妥,只是有些媒体人煽动是非刻意引导制造矛盾,这种行为应该被谴责。

北京以及其他地区开始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并不是“一刀切”,在严查之前已经预留出数月时间通过便民网点以及APP网络预约方式接受无牌车辆登记上牌,并且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了通知。

在这一期间内只要不是“隐士”总不会不了解这一信息,时间足够消化一个城市的电动车办理业务,那么仍能逾期只能说自己不重视,结果当然要自行承担。

试想在要求管理但放宽要求的阶段仍拒绝规则,如没有交规要求这些车辆驾驶人是否会完全无视交通法规呢?有些人认为机动车事故率高仍有很多车辆存在违章驾驶行为,这是事实存在的问题不能否认,但这种情况已经是在严格的法规管理下还会出现,不接受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会混乱到离谱。

  • 机动车年交通事故总量虽然还是七位数但在持续下滑,各大城市统计过在两个高峰期内的非机动车违章数单一城市的年总量也要超百万起;全国有3180余个市县区,非机动车的违章数量是不是天位数字呢?

  • 机动车事故率高但部分严格管理非机动车的一线城市其事故中涉及非机动车的案例占60%,也就是说很多事故并不是机动车单方违章造成,但是事故处理的最终结果往往是机动车作为“强势方”要负责赔偿肇事的“弱势方”,矛盾就是这么产生的。

但是法制社会法律在逐渐健全,机动车在两方事故中只要无责且为非机动车或行人肇事而故意为之,修订后的交法明确解释出完全没有赔偿义务和责任。其次近期的案例处理只要是机动车无责非机动车还要负责赔偿包括承担法律责任,最高行人肇事赔偿费用已经超过百万。一旦两方在平等的前提下对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无惧于违章肇事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可以想象在一段时间内事故率会升高,这也不是理想的结果。

  • 所以只能在规范机动车驾驶行为的同时规范非机动车,属于自行车标准的费的电动自行车时速低于25km每小时并不算慢,有些人认为有变速箱功能的自行车都能超过这一时速,但是电驱半小时和脚蹬半小时一样的时速会不会累吐血?认为电动自行车车速慢也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选择,时速在25~50公里之间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只要投保和登记上牌后就能合法上路行驶。

  • 燃油动力轻便摩托车需要上牌投保,达到同样技术标准的电摩也不例外;为机动车分类的标准是性能指标而不是发动机类型,电动机也是发动机的一类,这点可以参考电动汽车,如果用电就不用接受管理电动汽车会造成什么后果?

这样理解应该没有异议了,电动车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分类规范化管理,不赶时间25km/h的电动自行车足够,赶时间就去考证驾驶电摩;曾经在没有规范化管理之前购买的超标电摩也提供了临牌上牌期限,不愿意接受管理就去接受处罚吧,否则这些车辆始终会是交通安全的隐患。

车辆本无错、错在人,都不违章还有必要管理吗?都违章不管理道路还有安全可言吗?持反对意见的话扪心自问骑行电动车时有没有过违章行为,如果都有的话一人一次就是几亿次违章,其中有1/10次引起事故就是几百万起,所以也才有那60%的数据。

公路属于公众不是任何人或车的后花园,在公路上谁也不能任性,无关强弱、无关贫富、也无关于素质,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则的制约依靠素质是空谈,荀子的“性恶论”非常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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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北京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对违规车主最高罚1000元;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业务。你怎么看?

太好了终于真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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