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在公共交通事故中有不少是在机动车右拐时发生的,往往是机动车和直行非机动抢道,大家怎么看?

机动车右转事故率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责任划分应该各一半吧。

右转让直行应该是大部分驾驶员或者学员都了解的理论知识,但在实际路况中让行和通行效率总会有一定冲突,尤其是一些使用圆形信号灯的路口。

为提升通行效率有些路况会设置出右转不限行、并且右转与直行共用车道,这就造成了机动车之间以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冲突。

1、路面指示标识同时有右转和直行箭头的路段直行车辆可以在右转道长时间等待,这种行为并不违规到却一定程度的造成了交通拥堵。因为有一台直行车在等待直行放行,后面可能会有十台车不能在直行灯亮之前右转,车流整体的行进速度会被拖慢。

2、右转车辆没有及时在绿灯放行之前转弯,在直行信号灯点亮之后转弯时又要和直行的非机动车产生冲突;但规则又要求转弯车辆必须让行直行车辆,结果就造成了一个信号灯的交替右转机动车往往只能通行几台,之后概率性的出现一台在右转道等待直行的汽车截断车流。

让行的规则是合理的但道路的设计似乎有些不够人性化,在这种事实情况下只有在直行信号灯点亮后非机动车快速通过,右转车辆才能高效率的通行。

但同样是事实存在的问题是很多非机动车行驶的速度比较慢而且是源源不断的通行,规则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效率机动车也不可能都是“道德模范”,尤其是后车不断鸣笛催促的时候也是很无奈,所以必然会出现机动车强行通过与非机动车“抢时间”的现象。

严格的说造成这种现象的是信号灯的不够人性化,部分路况使用箭头型信号灯则要理想的多。

左转、直行、右转三个信号灯交替点亮,首先让右转信号灯点亮30秒左右放行右转机动车,之后点亮直行绿灯熄灭右转灯,让非机动车能够有效通行,之后再次点亮右转灯则能大幅减少右转车辆与直行非机动车的“冲突”。

这种交替放行的设计是非常人性化的,想要化解两类车路权的冲突应该普及使用这种灯;或者是修改道路标识,让右转车道不再有直行的路权也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旦交替通行让两类车都能养成时间观念,不仅事故率会减小很多、道路也会更加畅通。

找到问题的根源才会发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没有错,问题是出在有些规则在落地执行后总会多多少少出现一些误差。

在用车过程中发现过一条最神奇的路段是左转和直行共用一条车道、右转道不能直行,一次信号灯的交替基本是左转过一辆、直行过一辆、正常拥堵几百米……这种通行效率会严重挑战司机的耐心,时间被浪费也是事故率高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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