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对于这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因为常言道,抓贼容易放贼难,这是为什么?
从古到今,小贼不犯死罪,他们都是因生活所迫,才做这样的事,可这种事情国家有法律,如果对他们造成伤害了,赔一点也可以理解。
可这是他自己攀爬人家窗户,为了偷东西才摔成残疾,又不是人家打的,怎么还有理了?
人家请你来偷了吗?
无论什么事情,都应该论个理,可这理……

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当然不该赔。
这是一起普通侵权赔偿案件。
要业主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业主存在过错;
第二、小偷存在损害后果;
第二、业主的过错与小偷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三个条件必须全部具备,业主才需要承担责任。
业主明显不具备承担责任的可能。这个案子里小偷摔成残疾,说明存在损害后果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业主是否存在过错呢?
构成过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法律规定或者社会预期应当做而没有做,另一种是法律或者社会预期不应当做,而做了。
小偷家属提出,业主存在过错的理由是防盗窗不结实。也就是认为防盗窗应当是结实到供人攀爬而不损坏的程度,而业主安装的防盗窗没有达到的这个标准,存在过错。就是应当做而没有做。
众所周知,防盗窗的目的是为了防盗,而不是供人攀爬。
所以没有法律规定,防盗窗必须结实到可以供人攀爬的程度。从一般社会大众心理上来说,也没有要求防盗窗必须达到可以攀爬而不损坏的牢固程度。也就是业主并没有这个义务。
所以防盗窗因有人攀爬损坏,不属于过错。
那么有没有因果关系呢?
刚才已经说了,因果关系是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业主没有过错,当然没有因果关系。
小偷从防盗窗摔下去是自身攀爬导致的后果。攀爬的目的是盗窃,是犯罪行为,存在过错。
所以小偷的损害后果是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与他人无关,应当自负损害后果。
综上业主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小偷家属的理由,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谢谢邀请!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要求业主赔偿,业主是不应该赔偿的。攀爬的目的是想行窃,本身是小偷不对,摔成残疾责任在小偷,与业主没有责任。至于防盗窗不结实,小偷也是知道的,现在的防盗窗大都是铝合金,没有钢筋结实,小偷由于贼胆虚,必然慌张,没抓牢,掉下去了,摔残疾了,咎由自取。有可能业主还不知道,业主怎能赔偿呢?
我也听说过这样一个事例,和这个例子差不多,不同的是,一般房屋,不需攀爬,主人为了防盗,在窗户内安装了钢夹子,小偷将窗户开了一扇,伸手再开第二扇时,“咔嚓”,食指、中指头被夹掉了。本来是设计夹手、胳膊的,不会伤怎么样,只起到把人夹住的作用,没想到夹掉了两个手指头。小偷索赔,法官以有故意伤人嫌疑,没收钢夹子,赔偿医药费,小偷伤好后,警察把他带走了,听说是拘留的。
这两个案例是有不同的,小偷攀爬摔成残疾,与业主无责,怎么能赔偿呢?
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故事是这样的,在某城市的一个地区有几栋历史悠久,比较老旧的的楼房,里面住的大多是一些长者,年轻人非常少。刚好附近没有监视器,小偷就瞄准了这处来偷窃。这些老年人固定的时间都是早上会去扭秧歌,跳广场舞…等,中午都会在家里午休,下午出去晒太阳,晚餐之后出去跳广场舞或者散步之类的,老人们的这个习性被小偷给抓住了。
这位小偷是一名中年男子,趁下午老人家晒太阳的时间潜入一户民宅,小偷原本以为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关系,因为都是老年人,拿他也没办法。可是凑巧的是,他刚好准备偷窃的时候,这家的儿子回来了,小偷吓得从阳台跳出去,可没想到这个房子太过老旧,阳台的铁窗早已氧化了,这么一踩就掉下去摔成残疾了。这一摔可不得了,这户善良的受害者都还没有提告对方上门偷窃,就把他送去医院去治疗了,没想到被小偷家属反咬一口说是人家防盗窗不够结实,害她老公摔成残疾,并要求索赔。
我认为这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做贼的喊抓贼。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别人家中行驶偷窃行为的人有错在先,可以向法院提告小偷私闯民宅及偷盗行为,并且事后还实行勒索,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以上案件属于社会上极为恶劣的不良犯罪行为,请勿模仿。所有评论只属作者个人立场,仅供问答使用。想了解更多类似信息请关注我头条号,欢迎留言、评论、及转发~
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防盗窗,防盗门,其主要是用来防止不法分子在业主家中无人或者有人时对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而采取的较为有效的防御措施而不是防摔窗。这和喷泉里有电你还去玩,楼道门有檐你还去上,多层有排水管你还去爬一样,难道一定要明明白白的写着,禁止攀爬,后果自负才消停吗?难道玩喷泉触电,从房檐跳下,爬护窗摔死,就不开喷泉,不加房檐,不按护窗吗?关键是有时候就算写了也是秉性难改。
应该被告赔偿的单位有:1)小偷父母,也就是生产单位和兄弟姐妹,2)出生医院和接生医生,3)给上户口的派出所和户籍民警,4)事故发生地的政府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及居委会,还有物业公司,因为没有看好小偷,所以才去爬的窗户,5)路政修的路让小偷走路可走才去的被盗家里,7)建楼的开发商,如果不建楼就不会有人去偷,8)粮食和食品部门,因为小偷吃饱了才有力气爬楼,9)当地交通部门和能提供小偷出行的各个单位为小偷出行提供了便利,才导致小偷到被盗人的家,10)因为有厂家生产防盗窗,所以生产材料的厂家和批准生产的单位同样有责任,不批准就不会生产,不生产就不会引起该事故,11)小偷的朋友和亲戚,因为没有做到阻止去偷盗,才引起的爬窗户,。综上所述,可以成为被告的单位有很多很多,如此下来,小偷如果打赢官司,身价赶超比尔盖茨不成问题
该赔,而且一定要赔。因为你防盗窗为什么那么不坚固,害得小偷伤残,其二你为什么没有打开大门迎接小偷光顾你家,所以防盗窗属于豆腐渣工程造成小偷受伤那有不赔之理?难道你不知道前段时间有人抓小偷造成小偷受伤被判八个月牢狱。现在小偷都成了一种职业你知道吗?应该赔!以后大家在自己家窗户外挂上横幅,如果你是来偷东西的,请你敲门,我会唱上一句快把亲人迎进来迎进来。请你喝茶。顺便会给搬家公司打电话任你挑任你选。千万别告我,我怕。
如果这样都要赔,那么以后小偷完全可以用任何借口来索赔了,例如,你的楼层太高,你家里没有请专门保护小偷的保安,你家里装修时就不能开设窗口,你家窗口前不能放置任何物品(如花盆等)妨碍小偷进入偷东西,你家的窗口根本就不能有玻璃窗等!我在自己家里被小偷入室偷盗,偷了我的东西,我喊他别犯罪了,把自己的东西夺回来,由始至终都是小偷侵了我的权,即便在小偷犯罪过程中有了伤亡也是他因其犯罪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我维护正义,制止犯罪,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害何来侵了盗贼之权?
如果是我,我不但不赔偿小偷家属,我还要小偷家属赔偿我房子因为他的事故影响房子本身的升值空间于现有的房子价值,还要小偷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因为小偷爬上来以后我发现我家不安全了,他能爬上来是不是意味着别的坏人也能爬上来,让我每天住在这让我提心吊胆的房子里是因为他的原因,他不爬我还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和害怕,所以我还要他赔偿。
护栏是防护安全的,不是用来攀爬的工具,小偷攀爬护栏未经业主允许,出现事故应该责任自负。如果判业主担责,以后小偷更猖狂。看来以后业主应该在楼下显著位置贴标识,禁止攀爬护栏,发生危险责任自负。如若攀爬偷盗请自带绳索。
小偷偷盗成功,你还得保证小偷出门安全,如果偷了电脑等大件的东西,你还得租车送到家,以免路上出现压伤等事故。要知道法官也在国际接轨,才会出现防盗网不结实,业主要赔受伤的小偷。安装防盗网是防盗用的,盗贼攀爬就应该脱落,就像汽车保险杠不能太结实的原理一样,这家防盗网安装的非常科学方法应该推广,这样就可以多摔死几个还社会一片安宁!真正的问题在于,类似这种明显不在理的索赔,为什么会时有发生?这些无理取闹的索赔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从过去法官判定的案例分析,小偷家属的诉求合理,应当予以人道主义赔偿 1,小偷属于一种职业,正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发生了意外,应予赔偿,如果购买了工伤意外险,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验残评级,确实失去工作能力,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业主防盗窗因安装不牢固,可以追诉安装责任人,加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材料生产厂家的责任! 3如果是垟体不牢固,挂不住膨胀螺丝,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4,物业也有责任,为什么不在窗下地面垫上软垫,以防小偷工作时坠落 总之,法官判业主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证据确凿!
如果无赖的索赔都能得逞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出了交通事故就说公路还不够宽,掉河里就说这河不应该有水,总之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自己干坏事也是别人的错等等,真是令人无语,奇葩的人干奇葩的事,绝对不能惯着。
小偷攀爬摔成残疾,家属以防盗窗不结实为由索赔,业主该不该赔?
赔呀!下回指着第50层那个窗户告诉他,从那里跳下来,然后起诉住户没安装护栏,手没地方抓导致坠落,赔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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