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认为可以讲得出自己的具体特征的,就不是永恒不变的“名”,这揭示了本体与现象、语言(名)和世界(实)之间的差别。以致于在先秦时代的诸子就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

“名实之辩”主要是指我国先秦时期发生的一场关于袭达思想、论证真知的思维规律的论争。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旧有的名词已不能容纳新的现实情况,于是产生了“名实之辩”。

孔子主张“正名”。意思是用周朝礼仪固有的名词内容,去纠正已经变化了的现实情况内容。

而墨子却强调不是由名决定实,而是由实决定名。后来墨子继承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名是事物的概念。名词的作用在于指陈述和描绘的内容。名与实的关系应该是“以名举实”。墨子还从逻辑学的角度对名与实的关系作了深入的探讨,极大地促使了“名实论”和形式逻辑理论的发展。后来荀子也提出“制名以指实”(《荀子·正名》),认为名是用来指陈述事实的,是约定俗成的概念。但是,名决定于实,一旦形成也不能轻易改变。

名与实,是中国古代哲学范畴。名指名词和概念,实指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因反映的社会政治利益和所处的认识发展阶段不同,对名与实的关系有着不同的理解,展开过长期争论,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名辩思潮,由此推动了中国哲学的认识论、辩证法和逻辑的发展。

现在,我们也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社会事物在发展,人们需求在进步,新的名词会不断涌现,而这些新的名词反映的是新社会新事物,对于体现社会新潮流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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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确实曾有过一场“名实”之辩,也出了一个曾经很有名的“名家”。

但是,这场争论,老子并未参加是确定的;争辩是不是因他而起呢,实际上没有足够证据是如此;那老子说过“名可名,非常名”的话呀,其实后世的人,更多的,是把他讲的这个“名”,理解为“名利”之“名”。

一般的,人们会把孔子作为“名实”之辩的发端。

《论语.子路》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云云。

虽然,他是从治理诸侯国家的角度,讲的这番话;“正名”,主要指必须明确当时的社会阶层名分。但是,他提出了一个概念需要和实际相符合的哲学问题。

孔子说这件事的倾向很明确,就是主张以“名分”剪裁现实——他对春秋和战国初期的礼崩乐坏不满意。

孔子之后的诸子,有些就不同意他的意见了。

比如,管子,他主张“名生于实”。认为“名”,应当反映现实存在。

比如,墨子,主张必须 “取实予名”。就是说,时代不同了,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

再比如,庄子,他说:“名者,实之宾也。”什么时候,“实”都是第一位的,“名”则由其派生。

还比如,荀子,他强调“制名以指实”的原则,就是要规范“名”以适应“实”。

以上这几位,尽管均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讲述对“名实”的看法,但也都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可以这样表述,先秦时期的“名实”争论,形成战国时期以逻辑学和认识论问题为讨论内容的名辩思潮。

在这个思潮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名家”。

这个“名家”后来在国际上也很出名,还有了自己的专用名词——“Logician”——亦可翻译为“辩者”。这倒与出现于古希腊的哲学派别同步。

“名家”,是战国时期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哲学流派。这是国际上通识说法。

《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概括,把先秦诸子百家归纳为“九流十家”,九流之外的一家是小说家。

“九流之中”之中,“名家”与“儒家”、“道家”、“法家”等,并列为显学“六家”。

“名家”,专门讨论“正名实”,主张“控名责实,参伍不失”。主要代表人物有尹文、惠施、公孙龙以及后期墨家。

有学者认为,因“名家”内部的观点并不相同,可以分为以惠施为代表的“合同异”派;以公孙龙为代表的“离坚白”派;以及“坚白相盈”的后期墨家派。

比如,《公孙龙子.名实论》说,“名”的作用是“谓实”,必须“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调整名实关系,使名实相符。他还提出“彼止于彼”、“此止于此”的“正名”原则。

史籍载,公孙龙善于辩论,辩题中包括:“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他论证了高和低是相对的;“今日适越而昔来”,论证了今昔具有相对性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以运动的间断性抹杀其连续性;“白马非马”,揭示个别和一般的差异;“离坚白”,把差异绝对化,否认对立的同一,以感官的不同功能和思维的抽象作用,论证“坚白自离自藏”,等等。

惠施“合同异”理论大致如下——

他认为,天地万物从“至大无外”的“大一”(无限大),到“至小无内”的“小一”(无限小),是普遍联系的一个整体。从共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同”(都是物)。从个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异”(都是不同的物)。这是两个极端的“同异”,称“大同异”。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无数大类和小类的同异,称“小同异”。宇宙有矛盾性(“南方无穷而有穷")。事物瞬息万变(“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事物、概念有相对性、流动性,例如,“天下之中央”可以是“燕之北”,也可以是“越之南”。

学者们认为,“名家”这种兼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辩论术的学说,在百家争鸣中堪称独树一帜,刺激了中国古代哲学宇宙观、认识论、逻辑学和方法论的发展。

秦汉以后,儒学独尊,“名家”随名辩思潮衰落而消匿。

“名家”的著作,现存《公孙龙子》。其余皆佚。《邓析子》、《尹文子》当为后人伪托。但从史籍中,可看到名家的各种评介。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先秦时代的诸子百家,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这一场的百家争鸣,精彩纷呈,各抒己见。这是一场语言与社会实际的关系之争,当时最具代表性的,最有影响的是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龙的名气并不大,只是他的《名实论》对后世有其影响。

儒家注重的是人与社会,而社会又是由君臣,父子组成。那么家庭关系的上下之分,社会秩序的贵贱有别,这样就出现了等级观念。名与实是通过文字来调节现实,规范社会。

君臣,父子之间“名”与“实”的差别也是天经地义,不可能达到平等。无论“臣”和“子”发生了什么“实”的变化,也不能乱了“君”和“父”“名”的章法。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天下大乱。

道家注重人与自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是道家千古名句,《道德经》开门见山的这句话,总结出宇宙万物之间的起源,衍生,发展规律,这是整个《道德经》的中心思想。道是世间大道,这是一名词。“道”却又是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来无影,去无踪,却能生育天地,运行日月,这又是一个动词。“道”有其名来无其实,却又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道”不是语言所能表达,能用语言表达的,那也不是“道”。

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名可名是指万事万物的名称,这是一个名词。非常名是指万事万物的不断变化,没有永恒的名称,这又是一个动词。有名有形,才见万事万物之行迹,无名无形,才见宇宙无穷奥秘。

法家注重强兵富国,以法治国。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按照事物的名称,寻找实际的内容,做到名副其实,实事求是。一种事物的名称与说法,只有与现实当中相一致,才有充分的说服力。奖惩分明也必须是谨慎核实,准确无误,使至公平公正,令大众心服口服。这样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稳定。

墨家对“名”与“实”有着祥尽的探讨,强调“取实予名”,以实规定名,十分重视“名与实”的内在联系。《墨子?经上说》:“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实先于名”而存在,并制约着人们对“名”的使用,这是一种非常质扑的名实观。人们通过对“名”的划分来反映认识“实”的世界,正是有着这一正确的思路,才体现出墨家逻辑思维的主体性和深刻性。

《公孙龙子:名实论》是整个名家的理论核心,是名家的思想总纲。天地之间产生的万物,名为物。天下万物各相其名,各当其物,这就是实。以正确的名位校对错误的说法,这就是正名。古代贤明君主无不关心名实头等大事,祥细考察名实,慎重地给事物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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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名实之辩”,儒家法家更适合治国平天下,更接近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儒法两家互补的内圣外王,才有两千多年名学思想的与时俱进。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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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

其实,先秦时代的“名实之辩”,指的是在当时对于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之争。在这场争论中颇有论述的有四大家,他们分别是儒家、道家、墨家和名家。

一,儒家的观点

他们认为所谓的语言符号系统就是“名分”,所谓的“世界”就是上下有别、贵贱有差的社会秩序。所谓“正名”、就是通过语言来调和现实世界的矛盾,为社会提供规范,使之纳入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等级秩序中。

孔子是这方面观点的代表人物,曾明确提出过“正名”的主张。


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荀子则提出了“割名以指实”的主张、将名区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和小别名,分析了“名实乱”的表现、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儒家关心的是社会,看重的是父子、君臣之间的天经地义的关系。“实”无论发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名”的秩序也不能乱了章法,否则就会导致天下大乱。

二,道家的观点

他们认为:“世界”既不是现实的社会秩序,也不是可以用肉眼看到的客观实际,而是超越经验的“道”和“无限”。世界本是混沌的,而语言使其变得清晰;世界本是暗的,而语言使其变得光明。


语言让世界变得可以言说,可以把握。可是,在让世界变得清晰和光明的同时,语言还无法表现出世界的无限和丰富。

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就提出了“名可名,非常名”的论述,可以说是道家的代表观点。庄子进而主张“大道不称”,但又认为“名者,实之宾也",肯定实对名的决定作用。

三,墨家的观点

他们则主张坚持经验主义,强调“闻之见之”、“取实与名”。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现实的世界是基础,语

言符号不过是现实世界的反映。现实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语言符号自然要发生变化。

墨家的代表人物墨子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着眼于对事物本身的把握。后期家将概念区分为达名、类名、私名,认为它们所反映的实有不同范围。

四,名家的观点

他们则是先秦百家中颜有影响力的一个学派。他们不探究名、实关系,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的本身上,从而注重语言的概念,不再像墨子关注语言所寓含的内容,而是看重语言本身的逻辑技巧。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诡辩论。


小结:

这场对名实关系有着不同理解而展开的长期争论,于是就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名辩思潮,由此推动了中国哲学的认识论、辩证法和逻辑学向着更高层次的发展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名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之一,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名家作为一大学术流派,他们重视万物的名和实体之间的关系,开创了华夏文化最早的逻辑学。名家与儒道墨法等其他流派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他流派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而他们则专注于名与实之争,较为空洞。

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是名家最得意的辩题,他们认为白马是白马,马是马,两者是不同的。大家都知道白马是马,但不等同于马。就如女人是人,但女人与人不能划等号!

名家的理论从概念和逻辑上讲没有错,否则如果白马=马,黑马=马,那么白马不就=黑马了?!生活中你是不会拿一匹纯色的马去交换一匹杂色的马的!但名家过度陷入了名与实之争,忽略了理论是要指导实践才有用。按现在的话说,名家的错误在于割裂了事物之间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马是普遍性,而黑色或者白色是其特殊性,普遍性包含着特殊性。我们如果看不到事物的普遍性那么便无法总结出事物的规律,而如果我们看不到事物的特殊性,做事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毫无章法!

名实之辩

从字面意思上讲就是事物的概念与实体之间的争论。先秦作为华夏文化最为辉煌灿烂的时代,各家对名实之间的关系都有论述。

儒家。儒家总是试图将名与实统一起来,让两者等同。比如他们就认为调整万物的名,并强制让人们认同即可改变那个混乱的社会。所以儒家一直谋求建立一个以“仁义礼”为准则的和谐社会,可惜名这个东西只是我们人类强加给万物的一个框框而已,时代在变,名焉能不变?既然名已不符实,那么执着仁义礼肯定是无法解救乱世的!

道家。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就讲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我们试图通过命名的方式就想搞清楚万物及其规律,这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名与实之间是无法等价的,因为万物的特征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的清楚,就算此时你说的清楚,可是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你此刻对某物命了名,下一刻就已经不完整了。所以在名与实这个问题上,道家思想是最为清晰的,压根就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花功夫。

名家。名家既不像儒家那样研究名与实之间的关系,也不想道家那般淡看名与实,他们只专注于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换句话说本质上名家就是玩弄文字游戏!

总结,面对先秦那个混乱的社会,诸子百家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儒家以人为中心,主张法古,通过人积极有为的进取,从而建立起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道家以自然为中心,人与万物一样只是万物之一并没有特殊之处,都应该效法自然而行。可是自然之道很多是隐形的,不去深究难以效法,所以道家的遵循自然规律的无为而治很多时候便成了真的无为。

面对优秀灿烂的先秦文化,有句话总结的很好: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面对纷繁杂乱的社会,积极有为是必须的,但必须去探究万物之规律,并以之为遵循。物质规律也好,社会规律也罢,都是道,都是自然规律,只是这些规律并非一成不变。

《易》学有三大规律,简易变易不易。简易是说天下万物运行必有其规律,找到其规律就是化繁为简是为大道至简;但万物变是永恒的,故而我们必须永远要以变的心态来体察万物;万物以及社会虽然无时无刻不在变,但他们的变化又总是遵循着一定规律!

世人常问:中华文化的精髓是什么?好的东西确实太多,但是否就可以归纳为“简易变易不易”这六个字呢?个人以为可以,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为谢!

感谢题主邀请!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答:春秋末期随着旧制度的崩坏,名存实亡的现象十分普遍。

孔子主张按照周礼规定的等级名分来纠正已经改变或正在改变的“实”。

墨子认为只有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认识事物。

老子否定名称概念能正确反映实在,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认为只有无名,即不用任何名称概念,才能把握道的全体。庄子认为“名者,实之宾也。”名是从属于实、由实派生的,不能完全符合实,所以“圣人无名”。

荀子指出,王者确定事物的名称(成名、制名),与实是相符的,是约定俗成的。王者循名责实,所以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今世则名不符实,各种弊端由此而产生。所以智者要制定名称,以解决这些问题。如何命名呢?荀子认为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感官对事物的感受是命名的基础。在命名时,相同事物则取同一名称。不同的则用不同的名称,等等。这些是制定名称的关键。

荀子学说与墨子不谋而和!照此来看,最后的赢家应该是墨子!因为荀子是总结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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