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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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首先井田不是景甜,也不是什么矿泉水(景田)是一个古代的土地制度,也是最重要的农耕制度。

首先我们先看看这个土地农耕制度的发展过程。

井田制是春秋前期的一个土地制度。这个和国家制度有关系,大部分说它的起源自商朝,经过了600年商朝发展,后面到了西周前期发展成熟。成为了周朝的最重要的一个土地制度。但是东周时期,也就是春秋时期,铁制农具的大力发展和牛耕技术的提高,诸多原因出现,井田制不再适应于当时的社会体制,随后瓦解了。但是这种制度,有开始到结束,前后经历了千年的时间,是一个相对很稳定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井田”这个词 ,现在最早的典籍,是《谷梁传·宣公十五年》:里面“古者三

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传说远古时期夏朝实验过井田制。 然后商朝周朝两代延续了这个制度。

井田制在长期实践发展种,慢慢稳定下来,最后变成分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制度。但是两种结果都差不多,都是个人劳役公田的收获为领主所有,而个人的私田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

西周的井田制,主要作为诸侯和百官的薪酬等级,又是一个很好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

井田制的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只能去继承。

因为说的是“井田”,就是必须具有一定规划、面积和疆界的方田。计算方法是,长、宽各百步的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就是百亩单位,叫做一“夫”,就是当时一个劳动力需要耕种的土地。

但是井田规划,都不是一致的,按各地区不同的需求来规划。比如有的地方采用十进制,但是有的地方,就以九块方田叫一“井”。主要就是你把把九块方田放在一起,恰好是个“井”字。

井田制度的消失

时间慢慢发展,经过了春秋的争霸,很多小的国家被吞并,到了春秋晚期,大家都要考虑自己的疆域太大,怎么更有效的管理的问题上来。

首先变法的是鲁国,实现了进行税制改革,提出公和私田,一律按亩上交纳税。其结果就是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化,变形的促使了土地从国有到私有的转变。

特别是战国时期的秦国——商鞅变法,商鞅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井田制的土地国瓦解并消失,开始了土地私有化的封建时代。

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所有制。它起源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春秋战国(东周)时期开始走向衰落,历经千余年。其核心内容是:土地为国家所有;耕者有其田;向国君纳税。井田制“平均分配土地”,这种理念出现在我国古代的奴隶社会,着实不易,应该是当时最为理想的经济甚至是政治制度了。

何为井田?井田就是国家将土地全部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形状如“井”字,故称“井田”。《春秋谷梁传》有言:“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又有《汉书·食货志》记载: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奴隶首先要在公田上进行无偿劳作,公田耕种的收获交由国家,然后才能在私田上耕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井田制的模式下,农民,也即奴隶,是集体耕种的。《诗经·周颂·噫嘻》中所说“十千维耦”,描绘的就是万民一同耕种的壮烈现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耕者有其田,并非是土地的私有化。

井田制时兴了一千余年,几乎贯穿了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整个过程,其在当时背景下的制度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正是土地私有制的兴起,终结了井田制。春秋时期,齐国率先“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接着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这些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国有的土地变成了私有,井田制便从最底层开始松动了,直至走向衰亡。

井田制虽然彻底消亡了,但对后世的影响却是深远的。战国时期,孟子曾力主恢复古代井田制。西汉时期的王莽实施“新政”,也曾恢复古代井田制,但都失败了。时代在进步,井田制,只能作为特定时代的产物,属于特定的历史。纵观历史变迁,土地制度都是由变革,而进步,并且不断走向完善的。

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其实仔细读《孟子》就知道,所谓西周井田制很可能是不存在的。孟子在向滕文公介绍井田制的时候,说了一个“请”字,更多只是孟子个人的理想和建议。孟子口中的井田制,是把九百亩土田按照“井”字分成九份,中间这份是国有土地,由大家共同耕种;周边八份是农民私有,由家庭自己耕种。

而对于井田制的质疑从民国就开始了,比如胡适主张“孟子自己主张的井田制,是想象出来的,没有历史的根据”,郭沫若也认为“周代自始至终并无井田制的施行”。其实所谓“井田制”有个最严重的缺陷,就是建立在个体家庭的基础上,而我们知道,西周春秋的社会主体都是氏族,社会生产都是共同经营的。

那么,井田制一点历史依据都没有吗?也不是。“井田”应该是一种自然状态。井田的产生和低地开发有关,广大平原上出现排水沟渠,将土地渐渐划分开来,整体形状不就是类似一个“井”字吗?今天乡下的农田,还有这样的形态。但这都是自然划分出来的,并非什么土地制度。所以要纠结井田,还不如了解下景甜,景甜肯定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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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井田制”?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商朝至西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把土地划成方块,就像一个“井”字一样。所有的田都属于国君,不得私自买卖。这九块地分下去,周围八块是私田,一户一百亩,由农户耕种,收成完全归自己。中间一块是公田,由八户合种,收成统归国家。

“井田制”这个看起来很好的制度为什么会瓦解?

井田制这个设计看起来很好,大家种自己的田,收自己的谷物,不用交税,只需要共同轮番耕种公田即可,有什么坏处吗?有。坏处就是,人只会关心自己的私有物,对于劳作了没有收成的东西,都是能糊弄就糊弄的。从古至今,没有例外。譬如一个活,你累死累活忙活一天,没钱(公田)。又有一个活,你忙活一天就给你一天的钱(私田)。同样是要干活,你当然选择有钱的那个。除此之外,公田的谷物粮食还很容易被私人盗窃,这个不用多解释,所谓“公家的不偷白不偷”,基本都偷过生产队(相当于公田)上的东西,不是说“提高道德修养”“严厉打击”就能解决的问题。

于是,公田逐渐荒芜,而私田因为祖孙相传,渐渐私有化。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各户以及地方贵族,自己活着强迫别人开垦土地,不上报,故而也成了私田。国家划定的田不能买卖,自己圈地开垦的则可以,于是,人人都不尽力于公田,井田制也就瓦解了。

“井田制”下的公田,产量低,效益差,怎么办?

国家进行税制改革,规定不管是公田还是私田,一律都按亩征收钱粮。你是贵族,拥有一万亩土地,你就纳一万亩地的税,你是贫民,只有十亩地(先秦亩小于现在的亩),你就纳十亩地的税即可。而余下的都是自己的,生产积极性便提高了。“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土地公有,农民劳作的积极性不高。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则会产生土地兼并的问题,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在这里不讨论。

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一种说法认为井田制最先出现于商朝,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时全国道路南北东西纵横相交,耕地也被划分为许多方块,因形似“井”字故名井田制。井田的提法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后人据此演绎认为:一井地分为九个方块,一方块一百亩,称为“一田”,一人耕种大约百亩,周围的八块田为私田,由八户耕种,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一块是公田,由八户共同耕种,收入全部归封邑贵族所有。

井田制起于商盛行于周代,周的土地制度是“王有制”,法律上土地都属于周王,不得买卖交易。(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中心的良田属于周天子,周围的劣等田属于诸侯和奴隶主。钱穆先生提出异议,认为井田制并不是九块论,而是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成千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也叫“大田”,统治者驱使奴隶集体耕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贫地,以田为单位再分配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井田制到底是什么样的类型,在汉朝就已经争论不休了,董仲舒认为井田制执行到商鞅时就被破坏了,“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 民国时胡适、瞿同祖、万国鼎、郭沫若等学者进行过数次辩论,认为按照孟子的猜测,井田制如果存在,也是殷商时期至西周早期的事情。(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

井田制的瓦解普遍认为在春秋战国出现,随着技术进步,给周天子种田以外,民众有能力开垦新的田地,而新开垦的田地归谁成为新的大问题。角力后新开垦的田被当作礼物由诸侯分封给贵族和将军,分封权不在周天子手下,导致周王室威信荡然无存,田地也不可避免的被交易,在农耕社会,土地分配方式的变化引发系列包括兵制等深远变化,间接影响政权的兴衰。

古代井田制是怎么回事?

关于“井田”的形制,《周礼》的描述说“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郑玄作注说:此畿内采地之制。九夫为井,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

《孟子*滕文公上》说得更清楚一点,孟子论及三代做了一个对比:“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 ,其实皆什一也。”夏代每户授田五十亩,每户上缴一定的收成;商代的井田制,把六百三十亩地分为九个区域,每一份七十亩,八户各分一区是私田,中间一区是公田。公田由这八户一起耕种,收成归公,就不再从私田里抽取收成。

周代的井田孟子说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把九百亩地分成“井”字样的九个区域,每一份一百亩,八户各分一份是私田,中间一百亩是公田。公田再分八份,每户各耕种一份。实际上每户就分得田地一百一十二点五亩,然后从这一百一十二点五亩地的收成中抽取十分之一上缴。

收成上交之后,这就是国家运转的基本费用。“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周王坐拥着九州的土地,用这些收入来供养万民,然后用忠信教化万民,使他们和谐安乐。周王怎么来实现这种和谐呢?“聘后于异姓”、“求财于外方”、“择臣取谏工”。遵守同姓不婚的制度而从异姓聘取王后;使各方以其财物进贡;选取官吏任用直言敢谏的大臣。

楚国大夫观射父和楚昭王论政时也说,“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九畡gāi”就是九州的意思。天子有九州之田养育万民,收取十兆赋税以养育万官。

孔子和弟子冉有也讨论过“井田制”的问题。冉有是季康子的家臣。季康子是鲁国正卿,也曾经和孔子问政,问孔子“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杀了那些无道的人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在上位而施善政民必善。

“季康子谷以田赋”,季康子想根据田亩数量征收赋税,让冉有去问问孔子的态度。鲁国这时候应该早就是按亩征税了,《左传》记载鲁国“初税亩”的时间是宣公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594年。

孔子其实持的是反对的态度,所以就讲起了先王之制。“先王之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先王根据土地的肥瘠确定土地的等级,再根据年龄、力气大小来分配耕田的数量以及确定上缴的赋税。至于那些鳏、寡、孤、独,国家有军旅之事就征收他们的赋税,如果没有战事就不征收。

那么究竟一井的收成有多少要上缴呢?孔子说是“其岁,收田一井,出稯zōng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稯”、“秉”、“缶”都是计量单位。孔子这里说的“稯禾”是六百四十斛小米,“秉刍”是一百六十斗饲料,“缶米”是十六斗大米。

孔子说,“先王以为足”,反正先王觉得这样足够了;而且此“周公之籍也”,这是周公定的籍法。季康子你觉得不够你想挑战先王和周公,那就不用问我的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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