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的动机不纯,这是路人皆知的。这种打法律的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行为迟早有一天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
这也是国家法律体制逐步完善所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现阶段,即使职业打假行为不被认为是违法的,司法机关也应当尽快针对这种动机不纯的行为出台相应规定,不能支持他们的诉求。
虽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职业打假人确实起到了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仅仅是发现并且进行诉讼,而实际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其实是法律和有关部门。
希望没有假冒伪劣产品这并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讲,他们并不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假冒伪劣产品。
否则,如果他发现某个假冒伪劣产品,他直接去举报不也可以达到制止商家的目的吗?为什么非要用先大量购买后诉讼获得赔偿的方式呢?
只要参杂利益进去,就会让很多事情变了味道。
我的态度是支持职业打假人转变为“业余打假人”,不要把职业打假当成谋生手段,只要在生活中发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去举报到相关部门。

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我支持职业打假
自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实行以来,出现了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人,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促进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结合具体判决案例,支持职业打假人,因而在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打假人。
在职业打假人中,良莠不齐,难免鱼目混珠。某些人以打假为名,以捞取暴利为目的。或者披着“职业打假人”的外衣,“空手套白狼”,整垮企业为目的,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法律肯定职业打假人,法院支持职业打假人。
但绝不能让利欲熏心,心术不正的所谓“职业打假人”的阴谋得逞,玷污了职业打假人的好名声。
现在到了规范“职业打假人”的时候了。
四川网名“依律而动”律师提出职业打假人应经过许可的建议。
我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加以研究,制定职业打假人管理办法,发布施行。
这个职业打假人管理办法,以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解释为主。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条款的立法解释,以及法学研究机构,法学高等院校学理解释,把职业打假人合理定位,职业打假人意味着他不是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要经过许可,颁发职业打假人执业资格证书。纳入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无执业资格证以职业打假人名义打假为违法,按照招摇撞骗行为,受《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职业打假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无根据乱打假造成市场主体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职业打假人的监督管理等做出规范。
对打假的范围,突出重点,做出规范。以有利于大众行业发展,有利于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职业打假人的报酬,不在“10倍惩罚性赔偿”中支付。
在举报人的奖励基金中支付。
职业打假人发现有假案的,可以取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职业打假人举报奖励办法,按照办法给予奖励。
职业打假人发现假案,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认为有必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支持职业打假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防止职业打假人抛开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滥诉浪费法院资源。
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充其量就是一个投机取巧,想不劳而获之人,决不支持。
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本身不合法,没有上岗证,啥证件都没有,什么职业打假本身就是假,以打假名义碰瓷敲诈才是真的
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真打假的支持!为谋取个人利益,以钓鱼的手段,坑害弱小商家的,属于不当得利,坚决反对!
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
我理解他们就是跟现在的碰瓷专业户差不多。只不过他们算是合法的而已。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干丧尽天良的勾当。这些人大多是些好吃懒做的混混,真正的假货他们也打不着。专挑软柿子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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