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很有可能要受到处罚!

首先,制止小偷的行为肯定要受到表扬,是值得肯定的。假如人人都像你这么有正义感,并且能付诸行动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安全。

其次,在制止小偷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能因此而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甚至遭受不法侵害。

但为什么发生了互殴,有可能反而要受到处罚呢?

这就涉及了一个问题,你因见义勇为制止小偷的行为没有错,甚至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或者短暂的约束小偷,直至警察到来。

可以预见到,小偷一定会反抗,逃跑。

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发生撕打行为。

如果,你在控制住小偷或者小偷失去反抗能力以后,情绪激动,仍然不停手,最终导致小偷因此受伤,那么,你就非常有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具体的伤情,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

而在现实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双方互殴,一般都很难控制住情绪,难免有以上情况发生。

你说你制止小偷,最后反而被小偷讹一笔,你是不是很亏?

总而言之,可以见义勇为也可以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制止,但首先是保护好自已,同时也要保持冷静,时刻提醒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不能轻易肯定就是见义勇为,但决不是故意找茬,否则,就没有正义非正义了,就不是弘扬正气了。这是因为在公交车上"制止小偷"。自然是制止,说明小偷行为己经产生,没有"偷",何来后边一切。

但为什么不能轻易定为见义勇为呢?这要具体分析的,依据有关法规定性的。首先,这是"小偷",危害程度不是特别紧急严重,制止也就行了,一般上升不到见义勇为高度。二是制止行为要得当,口头制止、报警、拍视频取证,当然抓住现行也行。达到制止即可。即使对方挑衅你,只要生命不在危险之中,不符正当防卫,不应互殴,特别是自己力不如人情况下,更要智斗。哪怕到站小偷逃跑,依现在条件,你完全可以留下人证物证,让警察处理岂不是好,何况公交车上非1人,还有被偷的人,驾驶员等。互殴造成伤或亡,将小问题上升到大问题,还要负担法律责任。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但凡具有正义良智的公民都会对行窃的小偷进行制止。

小偷不思辛劳,靠着行窃去擢取别人的财富,这本身就是犯法,因为宪法13条规定,公共财产的设施和公民的财产不容侵犯。

很显然,在公交车上发现小偷在侵害别人利益的时候,作为一个有正义性的乘客出面阻止偷手的继续犯罪,那是必定的正义举措,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发生纠纷了并发生了肢体行为,这是嫌疑人的无理表现,凭什么说是故意找茬呢?难不成小偷还如此“理直气壮”?岂不是扯蛋?

正因为现在有些人看到有贼在犯罪,生怕祸事惹身,于是得过且过,这就无形中助长了贼手的气煙,就如公交车上这个小偷竟然那么嚣张地指责正义乘客的举止称“故意找茬”,而这个小偷的言行真还自以为是的“正当性”?真的是时风直下,小偷竟又长了几分胆!!

我们应该弘扬那位制止小偷伸手的乘客,他的精神正是见义勇为,必须为他表彰,值得广大市民称颂和学习。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不论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在别的地方抓小偷都是见义勇为,窃贼在盜窃的时候就不应该有人权,他没资格在拥有人权,只要不把小偷打死都是在围护社会正义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行窃肯定是见义勇为。只有小偷不服被制止行窃行为,才会和制止者发生纠纷并互欧。这时制止小偷行为者应该以保护自己生命不受伤害,主动出击,先发制人,采取一切措施自我保护,把小偷制服。

我以为:这个制服小偷过程,肯定是见义勇为。必须得到政府的见义勇为重奖!

公交车上制止小偷发生纠纷并互殴,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找茬?

这是在制止违法行为。怎么能叫互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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