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以重庆王姨150份扣肉为例。
一、邵某名为打假,实为谋私利。因为他之前买过王姨的3份扣肉,还夸好吃,后来又以“单位团购”的名义买150份,跟着就以王姨卖的扣肉为“三无产品”为由,要求退款+假一赔十,索取共计5万元。如果他买3份时就要求退款+假一赔十,没有人会讨厌他。但他在明知道王姨的扣肉是“三无产品”后,却还下单买150份,谋利心太重,已经脱离打假的初心。
二、鄙视他利用法律漏洞欺负老人。王姨卖的扣肉并没有质量问题,只是没有标明产地说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信息而已。这不能说她卖的扣肉是假货。但是邵某却利用王姨这一疏忽和法律漏洞为自己敛财,实在是欺负人。被网友指责时,他还恬不知耻的说“我只谈法律,不讲道德”,可一个人连道德都不要了,能是好人吗?不讲道德的人当然会令人讨厌。
三、王姨卖的扣肉属于小农经济,在中国基层还非常普遍。这个案子怎么判,将会影响到很多人。如今法院判邵某赢了,很多人就忧心忡忡,怕自己遇到“邵某”了。比方说网上就有不少人担心了,我家种的菜,我家种的水果,我家养的鸡鸭鹅,我们自己做的粽子、米糕、熟食、卤菜、豆浆、油条、包子、馒头、花卷、酸菜、菜干、腊肠、腊鸭……都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说明等信息,万一被“邵某”盯上了,我们岂不是要人财两空吗?比方说我吧!我家的荔枝现在熟了,今年的产量估计有三四百斤左右。万一遇上“邵某”那样的家伙,前脚把我家的荔枝买走了,反手就告我个“三无产品”,要我退款+假一赔十,那我不亏大了?有人可能会说,你家的荔枝和王姨的扣肉不一样,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国家没有要求标注保质期、产地说明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是,你懂法律,但并不代表我也懂啊?你问中国底层的老百姓,对于这些法律法规,100个恐怕都有99个不知道或者只是一知半解。他们更多的只会“举一反三”:哦,王姨卖的扣肉因为没有标注保质期、产地说明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就被退款+假一赔十,我卖的烧鸡烧鸭,我卖的瓜果蔬菜,我卖的包子馒头豆浆油条……,它们也没有标注保质期、产地说明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是不是也属于“三无产品”,是不是也要退款+假一赔十?所以,“邵某”不被人待见是犯了众怒。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打假是假,诈钱是真。眼红勤劳致富,是新型犯罪。就象电信,莫名成为诈骗主战场。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应邀简答:今天社会上的假货越来越多。越打越假,假货遍地,无假不有……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是职业打假人借此谋求暴利!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实在是这些职业打假人大多数时候只能欺负下老实人,真正需要打的他们要么没能力调查,要么根本不敢动。
这样的所谓“打假”,不过只是为了赚钱而已,甚至可以说是在利用规则漏洞敲诈勒索钱财。
大家都是普通人,都在从事着各种平常的职业,谁愿意自己身边不时的出现这种专盯各种漏洞,想要敲诈你的人,很可能自己一不小心也遭遇这些人。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充满敌意,究竟是什么心理?
感谢您的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想法。
1.其实我们并不反对打假,甚至欢迎去打假,但是打假,应该是针对什么的针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假货,制假,有害的食品。
有一些打假人,直接成为我们的英雄。揭露地沟油的记者,揭露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调查人。
2.我们反感的是什么呢?是别有用心的职业打假人。这群人看重的是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假一赔十的规定。这些职业打假人,他们为的是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吗?你们仔细看看,并不是!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把矛头对准了正常经营的小商家,为了达到目的,甚至不惜提供假证据,或者设下圈套,甚至自残来碰瓷,手段恶劣,下作,无耻。
吃火锅,带虫子 甚至避孕套,吃完扔锅里,拍摄视频要求赔偿,菜品里扔头发,要求给钱,盒饭里故意放钉子,然后报警要高额赔偿……
你说职业打假人规范了市场秩序,你以为这些职业打假人很关心你的身体健康吗?就算是有人卖毒药,只要肯给他们钱,这些职业打假人绝对会睁只眼闭只眼,眼睁睁的看着你把毒药吃下去。因为他们只关心钱!
职业打假人,已经快成市场经济中的恶臭毒瘤了!人见人厌。
3.职业打假人,大多文化不高,没工式工作,好吃懒做,不想劳动,就学几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以正当敲诈了。大公司,有法务部,不怕这些小喽啰,他们咋不去打假康师傅老坛酸菜?打不赢,于是就拿小老百姓下手。
4.疫情之下,百业萧条,经济十分不景气,大量民众失去工作,甚至破产,这种痛苦,绝大多数人有切肤之痛,国家政府都支持大家创业,灵活就业,让市场经济活跃起来。结果,职业打假人来了……
现在这个案子,是直接关系整个社会风气的走向了!其影响力完全不亚于,昆山自卫反击案,扶老人案,一旦法院判决失误,受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良秩序。
1.支持勤劳创业,为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普通劳动者?
2.还是支持不从事生产,靠着法律漏洞,寄生吸劳动者血液的职业打假人?
如果这个案子,最终是判决职业打假人赢的话。呵呵!谁还去工作啊?谁还去创业?直接走上街头,看见小商家,就抡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敲诈,活又轻松,几乎无本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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