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集体年代,人民公社根据每个生产队稻田的好坏,面积的宽窄都分配了完粮征购任务。七十年代,我们一个生产队共有稻田92亩,其中一等稻田50余亩,二等稻田30余亩,每年送粮(又称交农业税)6000多斤,送粮,顾名思义是送给国家的意思,是没有半点报酬的,至于购粮,毎年要上交8000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