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这个事个本身就很荒唐。

当我们都在说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时候,很关键的是执法者在这些事件中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先看一下事件过程:

最关键的,我们来看一下冷水滩公安分局办安警察的原话:“猥亵的事实已经成立了,他这两处轻伤都是胡嘉豪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确实伤是你造成的,他不是故意的,难道是无意的吗?”

按照这警察的说法,昆山龙哥被路人反杀的案子,那个路人就必死无疑了。按上面的原话可以说:“昆山龙哥持刀威胁的事实虽然成立,但是他的死都是你持刀反杀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确实是你造成的,就是你杀了人,你是杀人犯”

作为一个基层执法者,一句话就能让无罪变有罪,不知道这些人是如何披上这身警服的?

男生为防止渣男逃走,不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将其踹倒,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就这么一个天经地义的事情,到了这个警察那里,就成了必须刑拘男生的正当理由!

由此,笔者立马联想到去年的“福建赵宇案”。

福州赵先生见义勇为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其间他踹了陌生男子,造成其内脏损伤(伤残达二级),结果他被拘留了14天,赵先生说他感觉很懊恼。

2018年12月29日,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 。当时,赵宇正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

2019年1月10日,赵宇取保释放,被拘留时间长达14日。在此期间,赵妻在巨大压力下,诞下一男婴。而所谓“二级伤残”男子,未受任何惩处,在家以麻将为乐。并热情致电赵宇远在东北的父亲,以减刑为由,要求赔钱私了。

当时还传出这么一句话“见义勇为被拘十四天,重伤二级在家打麻将”。虽然后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但前面的错判,其实早就伤透了见义勇为者的心了。这种损失不是改判能够挽救的。

中国的武侠小说包括各种公案小说,如《包公案》等,宣扬的惩恶扬善,扶困济危。宣扬的是正能量,是维护公理正义的

然而现在基层的某些执法者却是背道而驰,让坏人逍遥法外,让好人刑事拘留!

而对于正当防卫,我国的法律本身是有定义的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在现实中,当案件真实发生时,执法者对于见义勇为的要求却是过于苛刻

如不法侵害的发生不能因防卫人不当行为引起;防卫人必须无路可退才能反击;不能携带自卫器械防范,否则也算“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夜入人家”的盗贼只要还没有开始奸淫掳掠、户主就不能杀伤之等等等。这种处理方式直接压缩了正当防卫在司法中适用的空间。

其实,大多数正当防卫,见义勇为,鉴定它们只需要看一点,没有那么麻烦

那就是看行为人是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发展,还是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发展。

那从男孩踢翻袭胸的猥琐男,是为了阻止他逃跑,明显是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发展,那就是见义勇为。至于什么倒地骨折之类,都是他咎由自取,如果他没有袭胸之事,哪来后面的骨折?种恶因,得恶果。

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

在中国数千年传统中,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见义勇为者,正当防卫者却往往遭遇不公正的对待

但是好在这是互联网的时代,凡是什么不公正的案件处理,一经网络曝光,网友们就会发出正义的呼声,会倒逼着这些原来的错判进行改判,从而还能维护老百姓心中的正义。

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人要有逻辑推导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识。法律人要学会谦卑地听取民众的朴素的声音。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超姐观点】邪不压正,正义不会缺席!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竟然索赔二十万,一个作出如此恶劣行为的人居然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二十万,男孩还因此被刑拘!现在结局反转大快人心!

我们先还原一下事件的经过:

8月21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某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 经查:6月1日18时36分,在冷滩区某商场内,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曰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別构腿伤一级。

猥亵男的行为有视频为证,在证据面前他再怎么狡辩也是苍白的,这个18岁的男孩是出于正义,也是出于对女同学的帮助何罪之有?无论男孩女孩是否谈恋爱关系,换做是其他的人遇到自己的同学被猥亵都会仗义出手,假如是我直接会扇他耳光,这样的败类就应该让他好好在太阳下曝光,他的行径换成任何一个正常思维的人都会对其出手的!

猥亵男还有脸黑孩子一笔,估计他就是那种市井无赖正好借此机会发家致富!如果我们连伸张正义的人都抓起来,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何安全可言,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坏人的戾气,让好人寸步难行,坏人雄霸天下!

男孩被抓双方的家长通过社会舆论让事件发酵,在广大网友的关注下这件事一直热议不断!孩子有没有罪,猥亵男子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是我们所有热心网友关注的焦点!

今天好消息终于来了!

永州新闻网 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唐波涛)记者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该局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永州市公安局表示,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回应网民对该案的关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不会缺席!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这个案子当时我看完了,特别是女孩,也就是个被袭胸的艾某某(18岁)母亲网上发布的内容,整个过程其实是很清楚的,现在结合受害女孩的母亲和警方公布的内容来判断,他们有几个出入:

1、是在追袭胸男子过程中,是不慎致使受伤还是还是胡某某故意殴打雷某某导致其受伤?

小艾的母亲说,看监控的时候,雷某某要逃跑,小胡追的过程中,因为小胡手受伤打绷带,没法抓住,踢了雷某某,导致雷某某摔倒受伤。

而从警方昨天公布的案件情况看,是在追赶过程中,胡某某(小胡)两次脚踢雷某某,未中,第三次踢到,导致粉碎性骨折。

2、是旧伤复发,还是新伤?小艾母亲说,雷某某本身就有旧伤,这一次只是旧伤复发,而不是新伤,而公安部门的《情况通报》则说,“上述骨折为新鲜骨折”,两次受伤构成轻伤一级,对胡某某进行刑事拘留。

这里不难看出,两个地方差别很大,得出的结论也不同,简单一点就是,你追赶犯罪嫌疑人,不能故意打他、伤害他,不然,一旦对方受伤,你就要负责,小胡亦如此,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他们看来,嫌疑人也是有人权,他这个时候是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受到处罚,由公安部门和法院来决定,民众,即便你是见义勇为者,也不能动用“私刑”,私自处理犯罪嫌疑人,不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不仅拘留,还要民事赔偿,小胡亦如此。

关键问题是,这一次,小胡有没有手打绷带?是不是确实没法没用手抓住而不得不用脚踢,目的是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如果证实小胡确实有绷带,即便在追赶的过程中,提了雷某某一脚导致摔倒受伤,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他是见义勇为,且在特殊情况下,情急之下,用脚踢试图制服犯罪嫌疑人,目的就是为了抓住嫌疑人,而不是为了将他踢伤,也就是说,雷某某受伤,不是小胡故意为之,乃为意外,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该被拘留和承担20万的赔偿。

第二个问题,是旧伤还是新伤?这个必须要调查清除,才可以判定。

还有一点,当地公安应该学习下另外一个案子,就是赵宇案,可能对你们有帮助,其他不点评。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新型碰瓷~~财色兼收

最近一起猥亵男逃跑摔伤,索赔男孩二十万的案件引人注目。

这个案件让人想起当年“南京彭宇案”,因判案法官不当言论引起社会巨大的争议。从彭宇案开始,有人说中国社会道德崩塌了。的确,老人摔倒不再有人帮扶,碰瓷者风起云涌,屡屡得逞,而受讹诈者苦不堪言。碰瓷者即使被揭现行,也不过是极轻的教育了事,所以碰瓷者越来越多,有恃无恐。

现在家长教育孩子是碰到老人摔倒,不要扶,有多远就走多远!

好不容易,昆山龙哥反杀案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得到了公正的判决。让人对正义又充满了信心,对法律充满了信心。

此次案件如果让犯罪分子得逞,那将是对中国社会道德观念的又一次打击,对社会正义的打击。

试想一下,如果犯罪分子索赔成功,那么当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所,猥亵者,咸猪手等会有多嚣张?谁会管,谁敢管?更有甚者,如果犯罪分子进入家门骚扰,猥亵妻女,又当如何?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我一方面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又感到愤怒。

首先,我感到欣慰,理由如下:

1.为年轻人的见义勇为和敢于担当感到欣慰。随着西方价值观影响的深入,国内许多人的"三观"已严重扭曲,面对一些不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大都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隐忍“的态度。这次男生胡某某面对成年人雷某某猥亵其女同学时,丝毫没有畏惧,在自己身上有伤(一条胳膊还打着石膏)的情况下没有选择逃避和隐忍,而是抓住他并报警,在其准备逃跑时,因无法用手抓,则采取踢倒嫌疑犯的方式控制住了他,我为他的大智大勇和敢于担当叫好!他是好样的!

2.为公民法津意识的增强感到欣慰。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明显增强。在这个案例中表现有两点:一是女生被猥亵后,能和男同学胡某某选择调查取证并报警;二是嫌疑犯雷某某"受伤"后没有选择"以暴制暴"而是报警,尽管我痛恨雷某某无视法律和道德的恶行,但认为他后来的选择报警也反映了一种进步。

3.为永州市公安局的顺应民意,勇于纠错感到欣慰。永州市公安局针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高度重视,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同时,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要求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对永州市公安局这种顺应民意,尊重法律和事实,勇于纠错的行为,我感到十分欣慰,它体现了"法治"的成熟。

其次,我感到愤怒,理由如下:

1.为雷某某的恣意妄为,貌视法律和道德感到愤怒。50多岁的雷某某视法律和道德,其行为令人发指,表现有四:一是选择在公共场所公然猥亵女生。二是多次在公共场所公然猥亵女生。经查,他在前19秒采取同样的方式猥亵过另一女子。三是在"受伤"之后,公然向见义勇为者胡某索赔20万并威胁不给就让他坐牢。四是高度怀疑其受伤为"自伤"。理由一:派出所调解时他并没有说自己受伤且能自行行走;理由二:企图以自伤逃避法律责任并达到"惩罚"他恨之入骨的胡某某的目的。

2.为个别干警的缺乏专业素养和担当感到愤怒。感到愤怒的原因有二:一是明知雷某某有猥亵行为,不拘留不教育,以一纸协议打发了事。二是明知胡某某是见义勇为且没有故意伤害对方,却认定他故意伤害并刑拘。首先,胡某某脚踹雷某某的行为是在手部受伤的情况下为了阻止雷某某逃跑而不得以采取的行为。其次,在雷某某倒地以后,胡某某没有继续加害,而是一直等待公安干警到达现场执法,这是一种明显的扭送行为。第三,为什么不调查雷某某受伤与胡某某踹他是否有因果关系?

3.为事发地商场的安保机构形同虚设感到愤怒。商场对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保护的义务,但该商场却没有尽到,其安保形同虚设。从视频和当事人的描述可以看出:女生遭猥亵时,看不到安保人员;嫌疑人逃跑时看不到安保人员。否则,此案可能是另一种局面。

此案如何定性、如何处理,还有待永州市公安局的重新调查。我们期待着,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男孩追赶猥亵男子致其摔倒受伤,猥亵男索赔二十万,怎么看?

当地派出所的黄警官说:(雷某)猥亵的事实已经成立了,他这两处轻伤都是胡某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确实(雷某)伤是你造成的,他不是故意的难道是无意的吗?黄警官此言差矣!按黄警官的意思,如果抢劫犯掠夺了我们的东西后逃跑,我们为避免犯罪分子摔倒受伤就应该忍气吞声,看其逃之夭夭?很明显,猥亵男是害怕被惩处才夺路而逃的,胡某的行为完全是见义勇为的壮举,显然是正义的行为。还记得网上流传的发生在2018年的一件事!福建退伍军人赵某在某天晚上听到呼救声,寻声看去,一男子正在对一女子实暴;赵某即上前阻止,引发了冲突,赵某飞踹施暴男腹部,致其内脏受伤,后鉴定为伤残二级;赵某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4天,后来,检察机关经过详细调查了认定为赵某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随后,对于赵某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行为还给予了表彰,并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这件事的有一个细节要注意:出事以后,施暴男子曾经多次找过赵某的家人要私了,提出了要求赔偿5万的医药费和2年的误工费的要求!犯错的人无忏悔之意,还以自己受伤为由盘剥他人!如果他的愿望实现了;这个社会还有真理、正义、法律吗?当地检查政府的做法值得赞👍扬!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也让赵某担惊受怕,但他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后悔,他说:“我是退伍军人,再出现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出手相救。因为我救了她,不后悔,但我又特别懊恼,这个决定可能会给我判刑,要我赔偿,伤害到我的家庭、我的家人。”当时网友发出呼声:见义勇为十四天,强奸未遂打麻将。就是对这件事的嘲讽!回到本案,胡某当时手臂已经受伤,为了阻止雷某逃跑,才伸脚踹倒了他;现在黄警官振振有词:说胡某故意让雷某受伤,令人费解!要知道,事发突然,没人会在出腿前计算轻重的!如果黄警官换位思考,难道不是这样吗?回顾一下案情:8月21日,高考失利的中专生胡某被拘留了;原来早在6月1日,胡某在一商场逛街时,有一17岁女孩疑遭一中年男子雷某袭胸,因怀疑对方故意猥亵,该女孩查看了监控后报警。雷某知悉警察马上到来,突然逃跑,与该女孩同行的胡某随即追击,进而引发了冲突;导致自己手臂受伤,即踢了对方一脚,致雷某摔倒后受伤住院;这才有了8月21日胡某以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被刑拘的事实。对应开头赵某一案,我觉得对胡某的处罚有失公允!显而易见,胡某的见义勇为是值得肯定的;不法之徒雷某为逃避法律的惩罚,妄图逃跑,胡某为不让恶人漏网才有了踢人的举动;法律条框多,但是,关键在不守社会规则的人要逃跑,因而,胡某这一脚是正义的一脚!法律应该保护好人,彰显正义!此案如果判胡某故意伤人罪,并赔偿20万,就没天理了———这是要给社会传达负能量,给青少年灌输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价值观;难道我们遇见坏人不应该挺身而出,匡扶正义吗?黄警官的话值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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