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原则上,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拆迁部门将会以你作为拆迁补偿对象。至于强占你家宅基地的亲戚,除非他能通过法定途径向拆迁部门证明房屋确实为他修建,否则,他别想得到一分赔偿。
如题所述,甲有一处宅基地,但他长期在外务工,一直没有实际使用该处宅基地。随后,甲的亲戚乙发现甲一直没用该处宅基地,考虑到自己家庭不够宽敞,便心生“鸠占鹊巢”之意。他自作主张地认为,反正甲也没用这块宅基地,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让自己使用以促进“物尽其用”的法律原则。甚至,乙拍着胸脯给自己保证,认为甲一定会同意自己的这个决定的,所以,没有必要向甲汇报。
于是,乙就先斩后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甲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并以甲的名义办了房产证。后来,甲终于回村才发现自己的宅基地上平地起了一栋高楼。那么,如果该套住宅面临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归属于谁呢?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故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上,都写的是甲的名义,拆迁部门便会依法以甲作为拆迁补偿对象,而不会把钱给乙。至于乙,如果他要争取补偿,则需要证明自己才是房屋的实际建造人,并且通过有法律公信力的途径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然,即使乙能证明房屋是他建造的,他也最多只能获得房屋成本价格的补偿,而拆迁安置补助和土地补偿费也是甲享有的。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题主长期没有在农村中生活,亲戚借助你的地方建造房子,而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看似题主很吃亏,但实际上你赚大了,按理说你还要谢谢亲戚才对。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村集体共同拥有的,农民只有其中的使用权。而题主常年不在农村中,按照法规的话,如果宅基地2年内没有建造房子,处于荒废的状态,那就可以由村集体将其回收。如果没有亲戚建造房子的话,题主家的地基可能就被村集体回收了,因此题主要感谢亲戚才对。
宅基地的使用证上肯定不可能有亲戚的名字,毕竟他属于外人,只有同一个村集体内的人才能办理产权证件。而题主也确实办理了产权证,这就意味着拆迁的时候,补偿金是给题主所有,就算是亲戚建造了房子,但拆迁办是不管这么多的,他只看产权证上的户主是谁,然后给谁补助。
因此题主可以拿到全部的补助金,同时也可以分到安置房,这样一来就会涉及到题主和亲戚的拆迁分配情况。其实我认为,应该将房子的补偿款留给亲戚,如果题主想要住上安置房的话,就另外掏钱购买。如果放弃安置房的话,那就可以拿到宅基地的补偿款。
当然如果亲戚还想要继续居住在安置小区中,那就可以问亲戚要宅基地的补偿金,然后由亲戚支付房子的费用。
这样做的话双方都没有矛盾,毕竟房子是亲戚建造的,补偿金理应给他,而宅基地是题主自己的,理应留给自己,大家怎么看?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说明你在城市有落脚处,工作生活也不错。亲戚出钱出力盖上房,房本名字是你,真的有了拆迁款,你当然完全可以拥有,但是,别忘了,荒着的宅基地与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差别很大。因此,是亲戚给你创造了一大笔额外收入。咋分,先把房子的成本钱划出来,再根据你的其他方面的考虑拿出一笔钱,从而一并归还给亲戚,千万别干傻事,拿了钱就六亲不认。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首先,要向房屋产权所有者一方道喜。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才是房屋正直的主人,谁才是房屋拆迁中掌握主动权的一方。拆迁中是否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根据谁来进行住房安置,是将拆迁补偿款划拨到谁的户头上?答案只有一个,就是房屋产权人。
其次,要明确自己在拆迁补偿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拆迁中到底是拆谁的房屋,是房屋产权人的,不是建房者的。所有的拆迁补偿,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都是补偿给房屋产权人。所以,房屋的拆除补偿、住房安置等拆迁补偿都是房屋产权人可以主张的权利。
第三,要尽量本着实事求是、共同协商的原则,解决出资建房者与产权所有者不一致这一问题,力争达到双赢。(一)对房屋产权人而言,自己的所有拆迁补偿均因对方建房且确权到自己名下而存在,离开以下这两个事实,自己有拆迁中什么补偿都不能获得:(1)若不是对方出资建房,空宅基地或房屋已灭失的在拆迁中就没有补偿;(2)若不是确权到自己名下,在拆迁中自己一可能有一分钱的补偿。
所以,可给予对方相应的房屋建设成本补偿,并适当给予房屋因拆迁而增值部分的补偿,这是较好的选择,也是双赢的选择。如果对方要求没有超过大的原则和情理,哪怕自己适当吃点亏、让点步也可选择,毕竟因房屋而获得了拆迁中的住房安置(这一部分才是拆迁补偿的重点)。
(二)对出资建房人而言,不管什么原因,必须尊重产权这一事实,也许是当时亲戚给你宅基地圆了你在农村建房的梦(这里有可能自身的建房行为本来是违法的,也就不存在产权纠错后重新确权的问题),也许是其他原因阴差阳错将所建房屋由他人进行了确权(但由于各种原因已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才是房屋的主人),在产权人无法变更为自己的情况下,能主张要回房屋修建的工程款,让自己钱不受损失,也是不错的结果了;如果还能争取到房屋因拆迁而增值的一部分收益,那是最好的结果,什么拆迁中的住房安置那是无论如何都没指望的。
第四,若最终难以协商一致,也掌握着拆迁的主动权。假如双方都不让步,一时难以达成共识。只要房屋产权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并把房屋拆除的,所有补偿款均会划拨到房屋产权人户头上,占宅基地建房者要么再通过协商、要么走司法程序后才能获得一定的房屋建房成本及增值补偿。即使对方走司法程序,主动权仍在房屋产权人一方。当然,这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权属。你长期不在家,不知道是几十年个长法?
农村在改革开放后,对宅基地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也就是农村的宅基地统一收回在重新分配,把以前的胡同,小巷统一取消,规划成一排一排整齐划一的新民居。在这个过程中,集体对长期无人的宅基地采取:
只收回,不分配的原则。你的宅基地就属于只收回不再分配之例。
说亲戚占了你的宅基地属于恶人先告状。他不是占你的,而是集体分配的,而且他有确权证。
至于拆迁补偿问题,你也只有饱饱眼福,看看人家的补偿了。
你的房产证是子虚乌有的一个凭嘴说的东西,因为很久以前根本没有房产证这个东西。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把我地基占了,盖了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拆迁怎么分?
长期没在农村生活,亲戚占了你的地基并盖上了房子写的你的名,拆迁时怎么分?
你长期不在农村有地有宅基地一定是你把土地租给了别人也可能让你亲戚种并管理房产。你亲戚也是在你的允许下才种你的地住你的老房子。
房屋老旧有可能翻盖一下,也是经过你的同意,不然房子怎么还是你的户主?你说亲戚占了你的宅基地,很扎心!就差占字前边再写个强字了!你没写强字就是想让大家乍一听被占同情你!
办事要实事求是,你的房基地任何人没权力占有并盖房子。拆迁你也是受益者,至于你亲戚他根本没有独吞的意思,把翻盖房子及这些年帮你看房子的费用协商给亲戚。
啥?房子没用他看啊!不给你看着房子早塌了!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