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这种情况现实非常多的,身边就有,说一下我见到的这一例。

这一对夫妻,我都认识。男的教师,我同事。女的,乡医院上班。一个儿子上学。按理这俩口子应该很完美了。

这女的,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赌,每月一发工资就去赌,有时没等下月发工资,口袋空空。夫妻俩就这一个儿子的读书费用,后来全落在男老师的肩上。

这位同事实在忍受不了,于是提出离婚。儿子当时正读高中,面临高考,双方约定瞒住儿子。儿子从学校回家,父母都会在一起。一家子热热闹闹,旁人根本看不出来。

知道他俩离婚的事的人真不多,我早知道了。因为婚前两人共同买了一房子,离婚了女方也没地方可以住。所以“离婚不离家”的事实长期存在。同用一个厨房,卫生间。只是住房分开,各锁各门。当然,有时,他俩也睡一起了。

就这样,离婚的两人瞒了儿子很久,在儿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儿子也谈了朋友,这时才向儿子公开。这之前,儿子的上学所有费用,女的离婚了更自由,让她拿钱给儿子也没有,或许会多少出一点。具体不详。

据我同事说,儿子上学的费用,全部或绝大部分是我同事承担的 。同事生活真的很艰难,本来抽烟的戒了,我非常清楚。偶尔抽一点“蹭烟”,喝一点“蹭酒”。我退休前那年,(08年),仿佛记得08年教师才调资,还补了几个钱,我这同事的日子才松了一点。

补说一个趣事,那天我上班路上遇到同事两口子,我问他俩干什么去?回答,打结婚证。因为他俩以前没办结婚证,要办离婚必须出示结婚证。这就出现了,先去领结婚证,过几天再去办领离婚。我之所以知道,也正因为这个。我问了同事,你怎么现在想起领结婚证?

我退休后,听说我同事从家里搬出了,住房让给儿子了。同事找了一个老伴,住老伴家了。同事现在也快退休了,儿子也添了小孩了。女的情况我没有打听。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办理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在法律上叫作“非婚同居”,而不属于假离婚。你和前妻的这种关系属于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两性结合,法律上不承认是夫妻关系,虽然不违法,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和前妻这样的非婚同居不等于非法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

你和前妻离婚后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关系不属于夫妻财产关系,比如说,在此期间购买房屋,购房协议上写谁的名字,房屋就属于谁,而不是共同财产。由于你们离婚后失去了“亲属”关系,所以双方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你和前妻这种同居关系尽管不受法律保护,但不是说法院啥都不管了,对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

为了便于你和前妻更好地生活,建议你们还是尽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此防范不可预见的纠葛。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这种现象在社会上的确是很多的,夫妻虽然说是离婚了,但并没有离开这个屋子,只是分开吃饭,各管各的事,两不相干,这个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但事实又是如何呢?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有一双儿女,夫妻两早在20年前就已离婚,离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某个大都市有了新的性伴侣,在外面也组成了一个新家,不和前妻离婚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利用法律的空子,来一个离婚不离家,和前任办理离婚,和后任领证结婚,这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

而前任也没有再婚的意愿,所以20几年来,仍然和前妻有脱不干的关系,只要一回老家,都是和前任同床共枕,现任的儿女也已长大成人,这两人仍然保持着这种关系。至于前任和后任能否心平气和,那就完全取决做男人的本色了。

名誉上是一夫一妻,其实是一夫二妻,这夫妻叁确实是钻了法律一个大大的空子,不过我们话得说回来,前妻没有再婚,作为前夫也应该尽到一份责任,照顾下前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前任后任都有儿女,这么着也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吧。

这也是一种社会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有钱人不都是出此“下策”吗?这也从不同的侧面也反映了那些有钱人的占欲欲望。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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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没有假离婚,从来没有假离婚,也许情感上有假离婚,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在法院或民政局办理了离婚,但是实际上,双方还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其实,离婚手续办好,双方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法院调解、判决离婚,那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单身了,不再属于婚姻关系的。

曾经遇到一个案件,男方与女方想买一套房产,但因为限购,男方跟女方说双方办理离婚,然后就可以以女方名义购买另一套房产了,女方很信任男方,双方就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把现有的一套房产给了男方,结果,新房没买到,就等来了男方的喜帖。女方整日泪流满面,夫妻财产都约定给男方了,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无奈女方来咨询:问这样的离婚是假离婚,是不是可以撤销?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领到了离婚证,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就是单身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财产约定也不可以撤销。所以,女方是很难追回财产的。

二、情感上的假离婚

这样的假离婚,是双方自认为的假离婚,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被认为的所谓假离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为了买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为了享受某些福利等,双方在法律上离婚了,但是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一起抚养子女,这样的生活属于同居生活,双方没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感情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一旦某一天对方离开你,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结婚,你也不要惊讶,因为在法律上对方是属于单身,是有权利结婚的。

所以,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你们只能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假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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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婚姻不能等同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吧?离婚是为什么?大部分人大概是因为感情不和,曾经的爱已经不再了,所以才想着分手离婚的吧?

离婚了就代表着关系不再,很难想象不再有婚姻关系的两个人在同床共枕是什么感觉?名不正言不顺,偷吗?还是混自由?还是更享受这种无证约束的感觉?搞不懂这种心态……

算不算假离婚?婚都离了,本本拿到手了,你说这能是假的吗?既然法律上都给解除了你们彼此的关系,就不算是假离婚吧?

不过都是成年人,即使离婚了,也可以选择你们在不在一起同床共枕,这是你们的自由,如果你们觉得合适,就是合适的,哪有那么多真真假假啊,但从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下面我们从法律分析分析:

一、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没有假离婚,从来没有假离婚,也许情感上有假离婚,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在法院或民政局办理了离婚,但是实际上,双方还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其实,离婚手续办好,双方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法院调解、判决离婚,那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单身了,不再属于婚姻关系的。

曾经遇到一个案件,男方与女方想买一套房产,但因为限购,男方跟女方说双方办理离婚,然后就可以以女方名义购买另一套房产了,女方很信任男方,双方就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把现有的一套房产给了男方,结果,新房没买到,就等来了男方的喜帖。女方整日泪流满面,夫妻财产都约定给男方了,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无奈女方来咨询:问这样的离婚是假离婚,是不是可以撤销?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领到了离婚证,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就是单身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财产约定也不可以撤销。所以,女方是很难追回财产的。

二、情感上的假离婚

这样的假离婚,是双方自认为的假离婚,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被认为的所谓假离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为了买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为了享受某些福利等,双方在法律上离婚了,但是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一起抚养子女,这样的生活属于同居生活,双方没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感情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一旦某一天对方离开你,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结婚,你也不要惊讶,因为在法律上对方是属于单身,是有权利结婚的,而且现在的这种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举几个例子吧:

1:张女士,29岁,离异

我结婚比较早,23岁就结婚了,说起离婚这件事,其实也蛮伤感的,我跟老公是3年前离的婚,那是还是年轻啊,经不起诱惑,25岁之前没去过酒吧,有一次闺蜜非得拉去,当时感觉比较有新奇。酒吧去多了,有一次喝了点就没控制住自己出轨了,本来觉得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没想到那个男的留了我的电话,有一次给我发短信,被老公看到了,铁了心要跟我离婚。

后来我又跟另外一个男的结了婚,不是酒吧那个,但是日子过得并不如意,更可怕的是,对方经常家暴,也没地方说,只好跟前夫哭诉,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毕竟有几年的感情,前夫约我见了面,我们又发生关系了。

2:董女士,38岁,离异

我跟前夫本身并没有什么矛盾,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还是跟男方的父母住一起,主要是婆婆夹在中间,两个人经常闹得不愉快,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跟婆婆大吵了一架,一赌气就自己拖着行李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老公死活一定让我回去,那次我们吵得很凶,我一冲动就提出了离婚,他也同意了。

虽然离了婚,我也没有找别的男人,事后冷静下来,他还是经常会过来看我,所以我们虽然离婚了,但实际还是过着同居的日子,没有了中间的阻隔,感情反而变得更好了,现在正在考虑要不要复婚。

3:李女士,44岁,离异

我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父母从小就比较宠着我,也因此养成了坏脾气,经常一点小事就会跟前夫吵架,时间久了,感情越来越淡,他也经常夜不归宿,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年,彼此感觉很不好,就决定离婚了。

离婚以后,还是一个人生活,孩子由前夫抚养,但说实话,一个人的日子真不好过,想想以前他对我也挺好的,生活上各种照顾。现在一个人特别孤独,碰到事情也没地方商量,所以有时候会打电话向前夫求助,他就会过来给我换个煤气啊,修个灯泡啥的,每次做完事情,我们就会重温旧梦,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彼此没有约束,也不会吵架,需求也能满足。

其实我觉得社会上的确是很多这种现象,夫妻虽然说是离婚了,但并没有离开这个屋子,只是分开吃饭,各管各的事,两不相干,这个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但事实又是如何呢?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有一双儿女,夫妻两早在20年前就已离婚,离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某个大都市有了新的性伴侣,在外面也组成了一个新家,不和前妻离婚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利用法律的空子,来一个离婚不离家,和前任办理离婚,和后任领证结婚,这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

而前任也没有再婚的意愿,所以20几年来,仍然和前妻有脱不干的关系,只要一回老家,都是和前任同床共枕,现任的儿女也已长大成人,这两人仍然保持着这种关系。至于前任和后任能否心平气和,那就完全取决做男人的本色了。

名誉上是一夫一妻,其实是一夫二妻,这夫妻确实钻了法律一个大大的空子,不过我们话得说回来,前妻没有再婚,作为前夫也应该尽到一份责任,照顾下前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前任后任都有儿女,这么着也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吧。

这种社会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有钱人不都是出此“下策”吗?这也从不同的侧面也反映了那些有钱人的占欲欲望。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这叫离婚不离家,也叫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的,还假离婚呢!离婚还能有假的?只要夫妻俩进了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那就叫离婚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周围有很多傻子夫妻,为了逃避债务、为了吃低保、为了多分房,那是想尽一切的办法,包括假离婚,自己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却遭到老天爷的惩罚,这就叫假戏真做。我经常在《金牌调解》里看到一对夫妻离婚不离家或者假离婚以后 ,在一起过了N多年,结果突然有一天男方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回家了,让这个可怜的傻女人立马滚蛋,为什么?“我们不是合法夫妻呀?现在我和这个新女人有了感情,请你出去!”看着这些傻女人在直播间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哭得几乎昏了过去,我却丝毫不同情她们,让她们人老珠黄还被迫流离失所的是谁呀?她们自己呀!同理,也有女人在离婚后的同居生活中想尽办法榨干了男人的所有金钱以后 ,把他赶出了家门……因为一个个把法律当儿戏,所以自作自受呗!因此我认为离婚不离家、假离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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