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立业主委员要双过半,那么小区有国有资产又怎么能过半?

物业管理小区的时代己过时,由业主过半业主以上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出代表),并聘請管理小区的专业技術人员(经理,保安,保洁,财务人员),业主代表对小区管理人员的人事,财务,一票否决权!收来的物业费用于管理人员的开支和小区管理事上,不存在盈利归私人的现象,取支小区业主,用于小区业主们,日本韩国都自治5O多了,非常成功!

请问:成立业主委员要双过半,那么小区有国有资产又怎么能过半?

不怎么懂,但一定支持业主委员会,这是能替业主说话的组织,也代表广大业的声音。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