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有罪吗?为什么?
自杀按理说是有错的,或是有罪的,因为人生都要经历生老病死,应一切顺应自然才是。 无须自已解决自己。
轻生自杀,违背天意。属于兇死,按佛家所言,死后小鬼不引,闫王不收,轮为破头野鬼,不能转世,近而要下阴间地狱受刑的。
实际上,现实中的自杀,也应分清原因,也不能一概而论。可分为以下类型。一种是畏罪自杀,他夲是罪犯,明知必受法律制裁,却又不愿服法,试图逃脱人民的法网,自绝于人民,或自绝于党。这种人的自杀。是因罪而死,死而有罪,有的被称为罪有应得,死了仍免不了骂名和罪名!
又一种自杀是因事,因气受压而死,夲是责在他人,採取自杀,是一种抗议,示威,或报复。但这种做法,总是不好,无论无何,事出有因。总不该自己以生命为代价。这是不公平,不人道的事。在说人死了,少了证具,对澄清是非,弄明案情反而不利,所以,自杀是不该的。
还有一种自杀也多见,纯属不愿疾病折磨,以为死了比活着好,如路瑶所说,《不愿活着痛苦,但愿死的痛快》,这是人生观的问题,细论起来,真也有其合理和道理。
谢谢邀答 上述回答尽个人的认为,欢迎並愿听友们的高見。
自杀有罪吗?为什么?
我想从哲学角度谈下自杀问题。
阿尔贝.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开宗明义:只有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自杀。这话当然不是鼓励人去自杀,否则行动即可,没有必要这么喋喋不休地写篇专著了。当然,他也是当真的,否则就没有必要谈论这个话题。另一方面,也有哲人反对谈论包括自杀在内的死亡问题,斯宾诺莎就说:自由的人绝少思考死;他的智慧不是对死的,而是对生的沉思。这与我国的古典智慧是一致的:未知生,焉知死。但是,如果连据说最爱智慧的人都不去思考自杀这个问题,那么自杀这个具有形而上气质的哲学问题就会降格为心理学社会学问题,自杀的人到死都得不到安慰,或者这个领域就被民间宗教夺去,人们在对来世的虚妄向往中匆匆走过一生。
柏拉图的《斐多篇》是苏格拉底死前的一番关于灵魂的谈话的哲学戏剧,第一次谈到了自杀的问题,苏格拉底认为,没有肉体束缚的灵魂是最纯粹,最美好的,而哲学就是学会死和亡。这种话很自然让人觉得自杀是一件好事,一如悲剧家索福克勒斯所言:从未降生也许是所有实惠中最好的一种。不过苏格拉底又明确反对自杀,他说:“在神表示有必要之前,人不该自己杀害自己。”这就有点矛盾了,因为苏格拉底被雅典公民大会以“渎神和败坏青年”之罪判处极刑后,几个有门路的弟子已经想出了帮他逃跑的路线和方法,但苏格拉底却放弃了逃生,这就等同于自杀,也就是说虽然他言行上反对自杀,但他在实际上似乎又在实践自杀,不过这种死似乎又不能算是彻底意义上的自杀,因为苏格拉底被关在牢房里的时候,并没有采取绝食之类的更为极端的方式,而是等死。如塞涅卡评论此事时所言:怎么能主动去死呢?如果别人给你残酷的结局,为什么主动拿过来呢?
但苏格拉底毕竟放弃了逃生,关于苏格拉底为何死意已决,又有不少说法。比如,后世法学家将其视为守法公民的典范,就是说即便苏格拉底认为对他的判决不公,但他还是服从了这一判决,表达了对城邦法律的尊重。施特劳斯学派的说法则是,苏格拉底认可城邦法律对他的判决,他的确破坏了城邦所信奉的诸神,当他把一切问题的答案诉诸于理性的时候,就构成了对依托于权威的城邦礼法的颠覆,把青年们搞得人人是无神论者,丧失了对宗教礼仪的虔敬,只会礼崩乐坏。这个说法与阿里斯托芬的《云》不无关联,在阿里斯托芬的这部喜剧中,曾有人指责苏格拉底的哲学将导致儿子打老子这个不伦事件发生。苏格拉底最后服法表明他倾向于同意 “如果你保持缄默了,你还能被视为哲学家”这一后世拉丁教父波爱修斯所总结出关于哲学必须审慎的箴言。所以,苏格拉底之主动寻死,既可以看作对于城邦礼法的尊重,又可以看作他认识到自己的哲学言辞对于公民生活的危害。但是,他毕竟是爱哲学的人,哲学就是逻各斯,含有对话、交谈的意思,所以到死他都要兜售他的哲学观。他的关于灵魂永恒的观点,并不是认为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用他特有的诡辩说法,则是灵魂永恒意味着灵魂是不死的,死了的就不是灵魂。他的意图是,以一种灵魂肉体的二分法理论预设,教导人们摆脱对于肉欲的追逐,而把追求灵魂的真善美当成幸福的源泉,所以灵魂永恒更准确的意思应该是灵魂是不朽的,不会朽坏,而不是不死。因为肉体除了会死之外,还会朽坏。而且,从极端的角度看,肉体似乎是不死的,因为它不会消失只是转化为另一种物质,物质不灭。对苏格拉底而言,关键的问题不是肉体死后,灵魂还能以一种虚空的形式存在,像所谓肉体不死、物质不灭一样,而是,灵魂不会转化为腐朽的东西。所以,反对自杀,既是对城邦法律的尊重,如其徒孙亚理士多德所认为的:自杀是对城邦的不义,因为自杀无助于提高城邦的德性;也是一种对误解其灵魂肉体二分法,把灵魂不朽看作是所谓永生的解毒剂。
不过,他的《斐多篇》依然被后世人奉为自杀经典,尤其是崇尚自杀哲学观的斯多亚学派,其著名代表人物加图在自杀时,怀抱的正是这一哲学经典。因为,自杀也并不是在什么情况都是不允许的,《斐多篇》中认为如果神有指示可以自杀,而柏拉图的天鹅之歌《法律篇》则列举了四种可以自杀的例外情况:遵从城邦法律的安排;无法忍受的痛苦;无法逃避的厄运降临;无法活下去的羞耻。
所以,自杀在哲学上有很复杂的考虑,不能简单说行或不行。
自杀有罪吗?为什么?
对自己的家人是有罪的
自杀有罪吗?为什么?
自杀是权利。你可以放弃使用该权利
自杀有罪吗?为什么?
自杀在法律上无罪,只不过在道德伦理有过,现在的社会人的抗压能力越来越低,很多看来不算什么的小坎坷.小苦难或仅仅是一点感情小问题就要自杀,一时冲动选择自杀的人只不过是不敢面对现实,懦弱选择逃避,把痛苦留给家人朋友,不敢也不愿承担责任,完全懦夫一个。当然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人意志消沉,有自杀倾向,请你耐心听对方诉说,用心开解,很多人只不过一时心思转过湾,深陷牛角尖不能自拔,这没什么好嘲笑的,每个人的痛苦只有自己才了解。如果自己有什么想不通的,也要找家人朋友聊聊,很多事情只要过去了,真的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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