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买的房,房产证刚做好,现在房价上涨,卖家要求加价,但都签了合同的,已经入住,买家该怎么办?
卖家反悔无理
首先,买卖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你们己签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本身有严肃性。且房产证己做好,并且你已入住这房。不仅你实际占有这房,而且从法律上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即所有权己从卖方转到买方你的手里。
其次,按不动产登记房屋转让流程,在你取得产权证书时,你已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商定的价款,通过第三方向卖方转款。卖方也已收到你转去的卖房款。
现在房子涨价了,卖方提出加价。实际是反悔卖房价卖低了,那没办法。
你已入住此房,取得产权证,并且支付了房款。你与卖方的交易己经结朿。他说房价卖低了,除非你自愿给他差价,一般人是不可能的。
你问买家怎么办?
买家稳住此房,不同意加价。
如果卖家上法院起诉,如果他以你买房签合同有虚假的意思表示,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以胁迫手段,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合同显失公平的,他享有对公平的撤销权,分别在九十日或者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提起撤销权无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卖房起诉必败。
还有个诉讼时效问题。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卖方起诉你,法院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2017年买的房,房产证刚做好,现在房价上涨,卖家要求加价,但都签了合同的,已经入住,买家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在我们这边已经发生多起,都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当时过户产生的。
在金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信用,这个作人的基本原则,践踏起来毫无愧疚感,金钱让人把羞耻当成了理直气壮。
邻村有一农户,他有一套富裕的院落,卖给了镇子里的一个人,农村人的房子卖买也没有正式过户手续,也就是由村委会出面写个字据,双方签字互相承认也就行了。
可没想到过了七八年,那片房子拆迁,这个房子有的手续还需要原房主签字才能办理,这下麻烦了,原房主张口就要12万,不给不签字,最后给10万才了事。
儿子在县城通过熟人搭桥,为他的岳父母买了一套房子,这个熟人是儿子高中的同学,而这套房子是这同学姑姑的,因为买的这套房子是还迁房,而且已经建好既将交房。
那是2015年的下半年,当时这房子是按6800买的,也付了全款,对方的还迁手续也给了买主,本来有熟人在中间,买卖很顺利,可是2016年房价大涨,这个6800的房价一下涨到9000多块钱,这时候正交房,有些手续还需要原房主配合,可这时原房主不干了,直接要求加价20万,否则不配合。
对买方来说,当初若不是买他的房,买别处的房,立马过户,房价再涨,也与买家无关。
卖家明显不讲道理,可不给钱你收不了房,而且卖家声称也可以毁约,认可支付违约金。
这种情况最着急的是儿子的同学,他与儿子的关系是真的不错,与他的姑姑吵了多少次,都没用,
最后没办法,又支付了12万元才答应配合过户,这还是有同学在中间。
当年,就在这个还迁小区,这样的事情接连上演不下几十家,无一不以补钱解决。
当时的情况是,你补钱吃亏,可你放弃更亏,这时,卖家已经吃准你了。
题主所提的问题,与我上面所说的基本相似,你们之间所签的合同是你们买卖双方的合同,不是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等于卖家才是这所房子现在的合法主人,他要求加价,真不好解决呀!走法律程序也是不容易的,再说费神费力,而且还有不小的费用,有点同情你,遇上这种事,都是房子涨价惹的祸,如果能拖上一段时间,越长越好,房价若回落这个闹心事就会烟消云散。
2017年买的房,房产证刚做好,现在房价上涨,卖家要求加价,但都签了合同的,已经入住,买家该怎么办?
你肯定当时因为没有办出房产证,通过三方协议这种方式购的房屋,现在原房主房产证办出来了,要进行过户,因为房价上涨,要求你加钱!
只要你有合同,并且又司法公正过,那么就不要害怕,卖家要是真耍赖不过户你可以法院进行起诉违背合同条约,不按合同约束条款违约!
面对高额违约金,他会乖乖的配合你过户!
2017年买的房,房产证刚做好,现在房价上涨,卖家要求加价,但都签了合同的,已经入住,买家该怎么办?
不要害怕,按合同走,卖家不履约可直接起诉,要求过户,没事的。不惯着。
2017年买的房,房产证刚做好,现在房价上涨,卖家要求加价,但都签了合同的,已经入住,买家该怎么办?
算一下起诉的时间精力成本,和业主要求加的价码(预估谈判后能成交的那个差额)之间哪个大一些,选择代价小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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