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张玉环蒙冤申请赔偿2234万合理吗?

这个数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1、先说多。关于张玉环国家赔偿这块,《国家赔偿法》有明确规定,按这些计算一下,也就是450万左右,因此,他主张2234万,显然是多了,国家不可能给他这么多的赔偿。

2、再说少。其实即便是国家真的把2234万给他,也不算多。

为什么说呢?

关在监狱里一天是二十四小时,而平常上班的话一天也就八小时。

在监狱里绝不是没有收入这一点,而是精神、肉体多方面的打击。

二十七年,一辈子最好的时光都给了监狱,多少钱也不能弥补。

二十七年,老婆改嫁,房倒屋塌,儿子、母亲受尽了白眼,这些多少钱也无法弥补。

另外还有当事人在审理期间受到的刑讯逼供,生不如死。

因此,按法律规定,2234万的确是多了不少,但是按他一家受到的打击摧残,多少钱也无法弥补。所以个人希望有关部门,在法律规定标准之上酌情多付一些。

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我感觉要钱真不多,反而要的少了,毁了人家这是钱能买回来的吗?

感觉合情合理合法,失去的青春岁月和心灵伤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赔偿,谁有责任谁赔偿,才能起到威摄作用。

逝去的一切是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你给他1千万,2千万我觉得内心的伤害是永远无法平静的。

一天工资最少300吧。这是收入赔偿的基本。另外造成的各种不便一天也得赔几百吧。对孩子教育等造成的问题也得赔吧!两千多W还是不多。纳税人的钱当然不能浪费。这个钱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经费与工资里扣。

如果凶手抓住了,赔偿这么多是应该的,关健是他很多疑点他自己也说不清,死去的两小孩他从来都没提过,哪是两条人命,张玉环心却实很不一般。

无风不起浪,怎么没让别人进去呆27年,还是疑点重重,别要钱了,老实点在家呆着吧,鱼塘里的绳子头怎么能和张玉环家的对上?绳子谁家都有,对上绳头可不是谁家都能,这就是证据。

对啊!俩娃娃也不能白死啊!张玉环是冤枉的,那主犯那,总不能不了了之吧!

有国家赔偿法,赔偿是有计算模式的,其实主张这么高的国家赔偿是不理智的,因为律师费是案值的比例收取的, 2020.5.8起国家赔偿的标准每天346.75元,超出的部分很难被支持。

一是赔偿,一是追责。如果只赔偿不追责,哪怕再多的钱也不用那些草菅人命的人拿,那些人以后会更加的有恃无恐。只有把那些人通通送进大牢,让他们尝尝做牢的滋味,他们才会有敬畏之心。

钱可以抚平一个人内心的伤痕吗?可以让他忘记这么些年在监狱里自己还有家人所受的白眼,委屈吗?应该多判,或者要求错判的相关人员也赔付。之后他们就不会草草结案,因为事不关己嘛。

确实,不多,也不少,只能说,刚刚好,金钱买不了时间的,如果按国家赔偿规定400多万。恐怕也难以安抚民心,毕竟400万,村里还行,大城市买一套房子都勉强吧。

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他要求按照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我认为不是狮子大开口。

被羁押9778天,张玉环才重获自由。在目前国内已知公开平反的案件中,他是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人。

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

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余万元

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余万元

近27年来伸冤合理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

共计2234余万元。

此外,张玉环还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在被羁押前,他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被羁押后,他遭遇了“毫无人性”的刑讯逼供,24小时不间断审讯,被吊打,被狼狗撕咬,用尽手段让他承认杀人,受尽凌辱。至今,其手部、大腿上还有当时留下的伤疤,身心交瘁。

无罪判决后,他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之中,每日噩梦缠身,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代理律师程广鑫表示,张玉环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刺激,即使无罪回家后,仍生活在恐惧之中。另外,案件平反至今,当年办案人员均未被追责,他的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

时光催人老,青春不复返。我觉得再多的钱买不来对父母的照顾和孝敬,无法侍奉双亲。买不来对子女的关心和陪伴,无奈错过孩子们的成长,无法弥补人父之责。买不来对妻子的呵护和关爱,妻子病重无奈改嫁。27年,家人备受歧视和煎熬,妻离子散,充满了辛酸血泪。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个27年,希望能追责到底!

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狮子大开口吗,你自己进去26年后被说成你没罪,然后再来说说这个赔偿是不是多了,很多人都是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你们可以把自己当做当事人,这样去看待这个事情,你就不会觉得这样的要求有什么不合理了,说不定还觉得这样的要求轻了也不一定,金钱能买自由的岁月吗,当然买不到,但是如果说赔偿成功,那肯定有很多人愿意去尝试。

当然了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认定他无罪,那就是说证据不足证明他有罪,这样的结果有些人坚持认为他有问题,但是苦于拿不出证据,无罪推定说明他冤枉,那26年的补偿其实就是要求合理,不过很多人觉得他如果没有被关,那26年也不一定一家人能赚2200多万,其实这个应该说精神补偿占很大一部分在里面。

毕竟被认定杀人,自己被坐牢,自己的家人一生都会受到影响,不只是要受到各种排挤和白眼,还要在不少事情上面受到影响,过审都过不了,很多事情根本没办法去做,这些影响才是巨大的,所以很多时候无罪的人出来后申请的赔偿都很高,很多人看不懂这些,如果说细算其实也并不难理解。

不理解的人其实是站在旁观者的看法,你站到当事人的立场去想象一下,你就不会觉得这样的索赔有什么不对,只是这个钱怎么出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当时的参与者赔偿大部分,剩下的小部分国家出,只有终身责任的做法,才能杜绝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也就能杜绝一些因为压力而选择不正规的做法的事情发生,2200万的申请看起来多,其实最终肯定不会真的能得那么多,所以2200万的钱其实要少不少,叫多得多叫少得少,明白了没有了吧!

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首先我要说的是,赔偿数额无论多少,甚至几个亿,只要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就是合理的,这个无可厚非。如果不以事实为依据,就是不合理,那就是狮子大开口了!还是要看情况而定吧。

  • 1.张玉环的案子特殊性,申请国家赔偿有瑕疵。张玉环被释放,是基于司法疑罪从无的角度,他的获释,并不是因为真凶到案,彻底还了他清白。简单的说就是怀疑他有作案的嫌疑,只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疑罪从无,就有可能是误判,或是有漏网之鱼嫌疑。在考虑国家赔偿的时候应该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我们假设一下,万一这次法律又错了呢?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张玉环有罪或者间接参与作案呢?(这里也只是说有这种情况的可能,仅为回答问题的猜测!)给嫌疑人花费巨资赔偿,将是法律多大的失误啊,真想大白之前,不得不慎重啊。个人认为在真凶没有到案之前,可以适当赔偿张玉环,保障他以后的基本生活,甚至更好些的生活,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按照回家赔偿办法赔偿,在案件仍不明了情况下,赔偿存在瑕疵!
  • 2.俩个孩子的冤死还没有结案,就申请大额国家赔偿,情理上似乎有些不妥。此案还没有结束,两个孩子冤死,真凶在逃,自己未完全洗脱嫌疑,就如此高调的申请巨额赔偿款,是否考虑那两个死去的孩子的家庭呢!谁去抚慰他们的家庭创伤呢?个人认为起码时机不对,有些太高调了。情理上也有些说不过去。
  • 3.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倍来进行索赔,也许是策略,目的是争取利益最大化。这里面的三倍的主张,确实有狮子大开口嫌疑。可能是为了多要一些吧,这东西就像是做买卖双方,一开始多要点儿,最后大家商量好有个还口的余地。个人认为他这么做也不是一定要三倍的赔偿,只是为了更多的争取到国家赔偿,达到赔偿最大化。
总结:综上所述,张玉环的案件,无论申请国家赔偿多少,最终都要看事实和依据。鉴于案件的特殊性,相信国家法律一定会充分考虑他诉求的同时,兼顾公平正义,给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张玉环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是不是狮子大开口?

这个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在凶手还在逍遥法外,他也没有真正摆脱嫌疑的时候,现在谈论赔偿是不是为时过早?

疑罪从无把他放了出来,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真正清白了 。他的几个疑点依然还在。

警方当年抓他,主要是因为这几个方面:

一,警方找到他的时候,他很慌张手发抖说话支支吾吾并手上还有伤。

二,在他家里发现了行凶现场的麻绳!

三,他和受害者是邻居,由于小孩子贪玩,和他有些矛盾。

四,当天下暴雨,大家都去收谷子,独独不见他,到了晚上大家睡着了他才去谷场收谷子。

虽然法院并不能证明他有罪,但这些疑点依然还在。也就是说他还是一个调查对象,在这个时候赔偿他2234万会不会变成笑话?

@英雄拒绝黄昏 觉得一定要在案手归案的时候才讨论赔偿问题才比较妥当。所以你提的这个问题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现在该不该给他赔偿的事情。

当然这是@英雄拒绝黄昏 个人观点,大家可以踊跃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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