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木驴”的真正作用是什么?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木驴绝对不是什么性虐的工具,只是一个普通的刑具而已。

首先看看小说里面的木驴。

清朝小说《狄公案》中,描述过木驴:“这个木驴其形有三尺多高,矮如同板凳相仿,四只脚向下,脚下有四个滚路的车轮,上面有四尺多长、六寸宽一个横木。面子中间,造有一个柳木驴鞍,上系了一根圆头的木杵,却是可上可下,只要车轮一走,这杵就鼓动起来”。

说通俗点,木驴就类似于小朋友旋转木马,区别在于犯人是被绑住,强行坐在木驴上。

这似乎没什么,其实木驴的关键在于驴鞍上有一根木棍。这个木棍可高可低,是可以调节的。

如果女犯人被强行坐在木驴上,这根很粗的木棍,就会插入她的下阴里。

这还不算。

因为木棍和车轮是联动的,车轮一转,木棍也会转,导致女犯人痛苦不已。

而且骑木驴时候是要游街的,等于所有认都看到这个女犯人被性虐。

小说中,木驴只用于谋杀亲夫的淫妇。

实际上,木驴倒是存在,但同性虐毫无关系,就是一种示众的工具。

古代刑法很讲究示众,类似于我们之前的公审、游街。

常用的是一种囚车,就是周星驰《九品芝麻官》最后,几个贪官被装在的那种木笼子里面。

但是,囚车这玩意是明清才有的,也不常见。很多地方都用简易的木驴来示众游街。

木驴就是一辆车子,但没有囚车那种木龙,而是直接有几个木桩固定住犯人,让大家都能看到他。

最初就是木桩的形状,有的则是梯子,但都不是很方便,尤其是绳索不好固定。

久而久之,大家觉得木驴做成马或者驴的样子最合适,就出现了木驴。

示众游街的时候,犯人双手和双脚都被固定在木驴上,但并不是小说里面的用铁钉钉在木驴上,因为没有这个必要。犯人手脚是被绳索捆住,再用钉子固定住绳索,不让她乱动。

游街以后,犯人一般都会被处以极刑。

木驴不是单纯用于女犯人,也用于男犯人。

古代关于木驴的官方介绍不多,主要是一些诗歌和小说。

宋代陆游 《南唐书·胡则传》:“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狥。”

元代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枭首示众。”

其实,明清时期是非常保守的,谋杀亲夫的女人一般都要凌迟处死,很多人都会去围观。因为只有凌迟处死的时候,才会将女犯脱掉上衣。

游街的时候,从民风考虑,是不允许脱掉女犯衣服的,不允许女犯暴露身体,更别说性虐。

要知道,当年普通妇女连手腕都不能随便露出来,会被当作有伤风化,怎么可能搞公开性虐示众呢?

古代“木驴”的真正作用是什么?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吗?

又称‘搅肠’。[衰]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