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误杀要看具体是怎么误杀,主观的错误性大不大。
萨沙第8598条回答。
说几个战例:
第一,日本兵东史郎的回忆。
当时他带着一个班的日本兵,对付国军的夜袭。
结果双方打了一会,日本兵不是对手,东史郎急忙带着他们逃出村子,逃到村外挖好的阵地里。
结果跳入阵地以后,东史郎手下一个士兵搞错的方向,将自己的后方,也就是小队驻扎的方向当做国军进攻方向。由于他们是一路被国军追赶逃走,此时高度紧张。
跳入阵地后,这个老兵就对着不远处黑影就开了几枪,将这个人击倒。
结果东史郎冲上去一看,倒下的就是一个日本兵,入伍前还是得大学生,已经死了。
东史郎气的狠狠打了这个乱开抢士兵几个耳光,但随后自己承担了责任,说是混乱中这个士兵被国军打死了。
中队长亲自来检查尸体,发现自己是胸口射入的,就有所怀疑,但最终还是默认为被国军打死。
东史郎为什么为士兵隐瞒误杀的事情?这是因为在夜战这种混乱的战斗中,出现误杀很正常,这个乱开抢士兵也不是刻意要误杀,罪行较轻。
即便东史郎如实汇报,这个士兵最多遭到批评、关禁闭、被打一顿而已,不会被严惩。
第二,解放军一个连长回忆。
他带着连队,在1979年作为先锋部队深入越南作战。
由于第一次作战,很多士兵都是高度紧张的。
虽然当时连长一再命令,平时要将枪支保险上好,防止走火。
但由于越军零散部队不断偷袭,一些士兵为了能够迅速还击,以保住性命,还是没有关上保险。
结果一天行军时,突然越军从哪里射来几发迫击炮弹,全连官兵立即卧倒躲避。
一个新兵就没有给枪支上保险,此次紧急卧倒的时候,枪不知道怎么就打响了。
呯一枪,子弹击中前面战友的后背,子弹穿胸而出,后者当场就死了。
当时连长看了一下情况,虽非常恼怒,但现在是在敌国境内执行艰苦任务,没有时间和条件处理这个事情,只是严厉批评了他一通。
随后,连队还是继续行军,参加了激战,全连伤亡很大,连长自己都受伤了。
回国以后,连长简单将此事汇报了一下。
上级考虑到这是全军第一次作战,出现误伤是难免的,没有严惩这个新兵,只是让他按期退伍而已。
只是,这个误杀了战友的新兵,估计一辈子都有心理阴影。
第三,精神紧张胡乱开枪。
资料这么写:3月5日12时40分,在高巴岭地区作战的广西军区独立师1团3营7连对越军进攻。期间,7连顺利占领6号高地及其东侧无名高地,接着转入防御作战。
不甘心失败的越军,开始用三五人的小部队,连续从几个方向反击,不分昼夜偷袭。
这种作战模式,导致7连部分战士高度紧张。第二天晚上21时,7连连长去各阵地查看岗位的警戒情况。哨兵李某发现有人向他走来,极度紧张下根本没有询问口令,就胡乱开枪射击,连长身中数弹,不幸牺牲。
这次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哨兵是询问口令,对方没说,开枪就不是哨兵责任。
但现在他根本没问口令,直接开枪就是犯罪,事后哨兵被军事法庭判处短期有期徒刑,以示惩戒。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涉嫌故意,那将被送上军事法庭,如果是误伤,将会被解除军籍,发回老家。
我们村就有这样一个人,名字叫杨华(化名),1977年入伍,在部队表现很优秀,深受领导重视,入伍刚一年,就提升为班长。照此发展下去,可谓前途一片光明。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他所在部队奉命调往前线……在誓师大会上,官兵们是群情激昂,杨华也偷偷写下遗书。不曾想,就在部队领导给即将出征的战士们加油打劲时,杨华的枪突然走火,正好打到旁边的战友,他当时就被控制起来。那位战友因为伤势过重,最后没能抢救过来。
按照规定,在没有走上战场之前,枪的保险栓都不能打开,做为班长的杨华对此应该是一清二楚。部队上怀疑他贪生怕死,故意误伤战友……杨华因此在受到部队的严格审查,甚至派人到我们村做过认真仔细的调查。当时,杨华的父母都快吓死了,幸亏村干部替杨华说了许多好话,夸他在村里就是个进步青年,干活很积极,从不偷懒,还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一个落水者……
最终杨华被开除军籍,送回老家。我们村与他同一批出国作战的人,很多都立功受奖,有的回来后,端上铁饭碗,成了公家人。有的在村里务农,深受乡亲们尊重。如今,这些回乡务农退伍老兵都是60多岁的人了,国家没有忘记当年他们付出的牺牲,现在他们没有能拿政府发放的500多元补助。只有杨华一个人例外,被取消了退伍军人的所有待遇 。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青岩来答。
对于战场上出现的误杀的情况,是否要承担责任,当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假如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的话,事后第一责任人肯定会被严厉追责。明确责任后,被直接枪毙也不是不可能。我来说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此事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所以非常可信。
本文的主人公就是新中国空军首任司令员、开国上将刘亚楼。
1938年,时任红一军团第一师师长的刘亚楼被党中央选中,随同林彪、李天佑等同志一同赶赴苏联伏龙芝军事学院进行学习。就在即将学成归来之际,纳粹德国在1941年6月公然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出动重兵闪击苏联。
由于苏军在战争初期的表现极为糟糕,德军仅用4个月时间就挺进苏联腹地,兵峰直指其首都莫斯科。
出于爱护的目的,当时正在伏龙芝军事学院学习的中国同志被集中安置于莫斯科,并着手安排回国。随后,十几名中国军队干部被苏军少校乔尔诺夫的护送下一路抵达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就在准备从这里过边境,转回延安时。不料,日伪军突然对边境实施了封锁,过不去了。
随着战争形势的日趋激烈,刘亚楼将军果断报名参加了苏联红军,成为了一名参谋。在1942年夏天进行的斯大林会战,从伤亡数字来看,该战役也是近代历史上最为血腥、最为残酷的战役。刘亚楼将军就参加了这次会战,他的苏联名字叫萨沙,军衔少校。
1945年德国投降后,苏联开始着手出兵清缴盘踞于满洲的日本关东军。就在刘亚楼随苏军行动时,险些遭受不白之冤,被苏军枪毙。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苏军一部正准备进攻有众多日军盘踞的佳木斯地区。在苏军指挥部内,挂着少校军衔的刘亚楼正在紧张而忙碌的工作着。
“叮铃铃”一阵电话铃声后,刘亚楼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司令部参谋长维曼诺夫少将清晰的命令:我空军部队轰炸佳木斯外围日军控制的“407高地”的时间定为6时50分,地面部队据此相机进入,正式命令随即送到地面值班室,依命令通知各有关部队。”
作战命令正式送到后,刘亚楼看了看手表,时针指向2点。拿起电话通知了空军及地面有关部队司令部,传达了维曼诺夫少将的命令后,刘亚楼记下了对方接听电话的值班参谋姓名。
大约7点钟,刘亚楼完成值班任务,返回住处后不久。几名苏联卫兵突然闯了进来,强行将刘亚楼控制起来,并关进禁闭室。刘亚楼急切地问为什么,军务参谋马卡维奇上尉愤怒的说道:“王松(刘亚楼化名)你贻误军机,造成了空军误炸了己方进攻部队。”
原来,进攻佳木斯外围据点的红军部队并没有接到刘亚楼传达的命令,先头部队按原计划提前发起了进攻,由于进展顺利先头部队在6点40分就占领了“407高地”。6点50分,苏军轰战机群准时到达“407高地”,并对其进行了轰炸。负责地面进攻的指挥官目睹了士兵在己方飞机的轰炸下血肉横飞的惨剧,怒不可遏,直接将状告到最高司令部那里,华西列夫斯基元帅要求严查此次事故。而当天负责传达命令的参谋就是刘亚楼。马卡维奇上尉说,经过查证,上级命令将你处决。听完这话刘亚楼是百口莫辩。
(在战争中,像这种因失误而导致的重大误伤,是肯定会被严肃追究的。由于主要责任并不在飞行员身上,所以责任就落到了负责传达的参谋身上。一旦责任被落实到个人,苏军内务部处理结果大多数都是直接枪毙。)
万幸的是,苏军同意了刘亚楼写遗书的请求,死刑得以延缓一天。就这个档口,司令部突然撤回了命令,刘亚楼被无罪释放,恢复原职。
原来,苏军内务军官经过仔细核实,在报务员记录册上找到了王松(刘亚楼)少校传达口令的内容与时间,证据确凿,并无差错。刘亚楼并不应该为这次误炸承担责任。当这位军官将情况如实上报后,经上级批准,刘亚楼被无罪释放,而接听电话的值班参谋则被执行枪决。
我是青岩谈书,喜欢苏联历史的朋友们,请关注我吧。我会持续更新这方面的文章,希望大家点赞、评论。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曾有美军一名上将、集团军群司令,被美军轰炸机误炸成了碎片。又有过国军将领为达目的,杀死已方人员,反获嘉奖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员却均没有因此而受到追究。但特殊情况下,在战场上误杀战友,也可能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战场上的误伤、误杀在所难免。在激烈的战斗中,完全避免、彻底杜绝误伤、误杀己方人员和平民,是不现实的。这是由战争的残酷性所决定的。
如果一定要求100%,绝对避免误伤,那打起仗来,参战人员难免缩手缩脚,不敢放开来打,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战役的胜利,反而可能带来更大的伤亡。
同时,战场情况瞬息万变,就算是误伤,仗打完之后,取证也很困难。是被敌人打死的?还是被己方误伤的?有时根本无法证明。
所以,战场上对于合理的、有时确实难以避免的误伤,一般是持容忍态度。造成伤亡后果的,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批评教育、关禁闭等处罚措施,危害后果严重的,降职、撤职的也有。真正因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确实不多。
比如,诺曼底登陆时,盟军的B-24重型轰炸机误炸了登陆作战的美军,造成约800多人伤亡。最为离奇的是:美国陆军第一集团军群司令莱斯利·詹姆斯·麦克奈尔,当时躲在散兵坑里,被美国自己的轰炸机炸死了。他是美军阵亡的最高军事将领,当时他是中将,阵亡后被追授为陆军上将。
亲眼目睹麦克奈尔被误炸身亡的布雷德利将军,后来非常悲痛地回忆:
“大地在爆炸中颤抖,烟雾遮天蔽日,我们的很多士兵被自己的炸弹炸上了天。不幸的是,一枚炸弹恰巧落在麦克奈尔躲藏的散兵坑内,他的尸体被炸到60英尺的空中,再落下来时已成碎片,唯一能辨认的是他衣领上的三枚将星!”
如此高级别的将军,被轰炸机误炸而亡,后来也没有听说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又比如,中国远征军反攻滇缅时,也发生过美军轰炸机误炸国军的情况,事后也没有追究。
因此,我们很少在战争史上看到因误杀而被治罪的情况。
二、何绍周无差别轰炸,玉石俱焚炸死己方士兵,后来获得嘉奖。何绍周是何应钦的侄子,攻打松山时,他担任第八军军长。
松山战役是抗战后期最为惨烈的攻坚之战。中国远征军对松山先后进行了10次大规模的进攻,整整打了三个多月,付出了惨重的伤亡代价,伤亡人数是日军守军的几倍,才最终以血的代价攻克了松山,战史上称之为“十攻松山”。从而拔除了滇缅公路上的这一颗钉子。
何绍周的第八军是接替的钟彬第71军攻打松山,何绍周亲自指挥督战,反复猛攻伤亡巨大,面对日军坚固的工事,国军的重炮和航弹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何绍周命令士兵冲到日军堡垒附近,使用美式的火焰喷射器,对堡垒内的日军进行焚烧。但火焰喷射器威力虽然大,射程却有限,步兵必须推进到敌人堡垒附近,才能发挥作用。因此伤亡巨大,进展缓慢。
在六攻松山的时候,冲到日军堡垒前的200多名步兵,遭到日军白刃战反击,中方士兵以新兵为主,拼刺刀的技术远远不如日军,经常是付出重大伤亡,好不容易推进到日军阵地前,却在拼刺刀时败下阵来。这一次,中国士兵的人数远远超过日军,但是拼刺刀却不占上风,眼看又要败下阵来。
何绍周用望远镜观察,严令炮火进行无差别覆盖,玉石俱焚,全部炸死。
炮兵无奈含泪校准射击轰炸。
事后据何绍周解释,如果不这样干,这200多个士兵也不可能活着下来,相反,已经出了地下工事,与中国士兵拼刺刀的日军,又会再缩回地下工事,从而给后续进攻部队带来更大的伤亡。所以无差别轰炸,在当时有必要。
战役胜利后,何绍周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了军委会的嘉奖。卫立煌致电军委会,以“指挥松山战役,战果辉煌”为由,提请颁给国民革命军第8军军长何绍周“青天白日勋章”。
三、如何避免误伤误杀?战争中,为了尽量避免出现误杀,或者误伤己方人员的情况,各国军队都根据实际情况想了不少办法。
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例子就是,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参加起义的战士,为了识别敌我,事先约定,脖子上系上红布条,手臂上绑着白毛巾,作为标志。
又比如,抗美援朝时,志愿军在夜间作战时,也曾经用白毛巾绑在手背上,作为标志。防止误伤。这是最原始的做法。
作战时,不同国家、地域之间的部队通过语言、口音,很容易识别敌我。
解放战争中,解放军和国军的部队中,也经常以口令来作为识别敌我的标志。
后来,各国又发展用无线电来进行识别。在坦克和舰艇之间,为了避免不识敌我的情况,使用了雷达询问应答系统。
而美军也曾为士兵配发过“蟋蟀哨”,可发出“喀哒”声,主要用于伞兵降落到预定位置时,进行联络、识别敌我。美军还在头盔上贴上反光带作为夜间识别标志。
随着科技的进步,又发明了红外夜视敌我识别系统。在人员、车辆、装备贴上能反射红外光的特种胶带,避免误杀误伤的情况出现。
四、构成犯罪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战场上误杀战友是有可能被定罪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依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要求是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
比如炮兵违反操作流程,误炸了自己这方的士兵。机枪手射击时,因为紧张胡乱开枪,把自己这一方冲锋的士兵扫射死。轰炸机投弹时,不按照规范要求,玩忽职守,把炸弹投炸了自己部队,等等。以下图片引用自头条百科。@头条百科
如果没有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就算造成误杀,也不构成本罪。
本罪侵犯的对象,包括部队中的各种武器装备。既包括冷兵器、枪械,也包括火炮、火箭、导弹、弹药、爆破器材、坦克及其他装甲车辆、作战飞机、战斗舰艇、鱼雷、水雷、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等等,乃至于军用船泊、车辆,其他各类军用装备等。
客观要件方面,还必须是情节严重。必须是当事人故意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或者在使用武器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进而影响到重大任务的完成,或者造成人员一定的伤亡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失等等。
这是一种过失犯罪。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要点,是有没有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
大家好,我是今古讲堂。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你有什么看法,敬请留言。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如果你是大头兵,只要没有主观故意,基本就没事,
而战场上乱的一匹,除非你自己一口咬定,我TM就是故意的,快枪毙我……
否则基本没法证明,也没人想去证明,因为这种事在战争中太正常了。
战场上流弹、炸弹破片、石子土坷垃啥的到处乱飞,一个人一不小心就被爆炸的气流掀上天了
你还能分辨出 哪一股气流是己方的炮弹炸出来的,哪一块土坷垃是对方的炮弹掀起的?那也太神奇了
如果有人执意追查,那你的各级长官总会有人背锅:
大头兵水平太菜误伤队友——组织训练不利
武器走火误伤队友——武器保养不利大头兵战术失误误伤队友——指挥+训练不利
班排、小队之间误伤——通讯不利
参谋部指挥不利炮兵、航空误炸——那能背锅的人就更多了……
总之作为小兵,只要没违反纪律,没违反操典,没违抗命令,严格按照程序来,那就没事,小兵只是个零件而已,
结果不是你能左右的有事也是当官的背锅,但不是你误杀战友这个锅,
而是导致这件事的原因的锅,有时原因太复杂,说不清楚,
干脆就笼统扣一个“领导责任”帽子,这事虽说不知道和你有没有关系,但你是领导,所以出啥事都找你,
先背为敬。
战场上误杀战友会受到什么惩罚?
误杀,误伤自己的战友,这个是很常见的。
首先是调查,有没有违规或者违背命令。比如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我记得有一段时间,越军经常夜晚渗透。解放军指挥官命令晚上任何人不得出壕沟,壕沟外任何动静,就开枪射击。
很遗憾,这个时候,要是有战友没遵守不出壕沟的命令,那么被误杀了,也就是白死了一样。
炮兵击中前线的一个步兵班,这种情况来说,也是调查一下,炮兵是不是按照既定程序操作火炮的,如果一切是按照既定规则操作的,那么炮兵不担责任,由炮兵指挥官负责。或者是其它提供错误信息的部队负责。
空军,可以参照炮兵来比较。
误伤误杀战友,这个是很降低士气的事情,所以资料很少,我也没有详细调查了。
有一部小说,几乎是回忆录一般真实的小说《兄弟连》里面记录了两场误伤的实例。
有一次是防御阵地,一名士官叫醒一个大兵去站哨,大兵睡眼朦胧,用刺刀捅了士官。后来这名士兵并未受到惩罚,只是变成大家笑话的对象,当然,很大原因是因为士官并没有死亡。
不过,二战后,事件的当事人和旁观者,都不愿意提及这一件似乎很没有面子的事情了。
还有一次,是温斯特升营长后,新接替的连长海利格被哨兵开枪击中,重伤。事后,温斯特也没有处罚哨兵,只是把哨兵调动到另外一个战斗单位去了。这似乎是在保护这名士兵,因为怕士兵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受到别人的报复。
击中海利格的士兵当时很紧张,害怕,不知如何是好。这次事故毁了他。他是老兵,不是新手。温特斯决定不惩罚他。不久之后,他被调出E连。---《兄弟连》
简单来说,战场上误伤误杀,不会像在社会上这样,形成大事件的。
我记得,美军小说就是这样写的:怎么处罚士兵?坐牢或者禁闭?大兵们再欢迎不过了,可以不用上前线了。对一个士兵的最大惩罚,莫过于就是上前线打仗。所以,军官往往会使用别的方法来惩罚,比如说,扣薪水。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