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首先,已经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了。

用人单位HR让回去上班,前题是还回补偿金,你自己说,能回去吗?

这显然是个套路。

用人单位辞退你了!说明你在用人单位眼里,没有价值。或者有价值,无法驾驭你。所以辞退你。

你如果再回原单位,你觉得单位会重用你吗?

单位也许会采取另一种方式,逼你自愿离职。

各种未知数,各种对你不利的可能性都存在。

你就觉得可以再次回单位吗?

正常思维的人,都不会回单位。

因为,单位让你把补偿金退回作为你回单位的条件。

如果,单位真心用你,觉得你是难得人才,单位让你回去,不会以退回补偿金为条件。

所以,既然一切都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过往云烟!

开启未来,是你唯一选项。

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不回。

所谓的还回补偿金,没有依据,属于无理要求

单位辞退你,按照《劳动法》给予你22万补偿金,再给你一张离职证明,然后去社保中心办理你的社保停缴手续,至此,你就与原单位撇清了关系,解除了劳动合同。

此时,若原单位的HR找你,希望你继续回去上班,应该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至于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工资多少,那是双方交流的结果。

而你如果把22万补偿金还回去,就相当你用22万买了这份工作。我们都知道单位引进人才,要给安家费或给予相应的补贴,却从来没有见过给钱单位买工作的,我相信你也不会。

单位可能存在的套路

你已被单位辞退,说明你已有替代性;如果你再回去,肯定还有再被辞退的可能性。万一出现这种情况,你会怎样呢?

由于是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在六个月再次辞退你,单位只需要最多补偿你最多二个月的工资,即半个月的双倍,外加一个月。

然后,单位说你还回去的22万之前的补偿金,是你自愿赠与给单位的。这么一折腾,你的工作没了,之前的22万补偿金也不翼而飞了。

这种套路,就类似于有的公司,过一段时间让员工与所谓的分公司签合同一样,抹平员工之前在公司的工龄。

试问,你还愿意重新回去上班吗?

翻篇了,就应该重新开始

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尽管有的马认为,回头草也能当饱,但对于一个被单位辞退的员工来,再回去上班,与主动辞职再被请回去还是有差别的。

单位之所以辞退你,也许是单位觉得你的剩余价值已不高,也是你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也许是替代者的用人成本比你低。

既然是被辞退的,你的正确做法是重新找工作,一是检验自己究竟是驴还是马;二是通过在新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让原单位后悔辞退了你。

否则,原单位就会认为辞退你是对的…

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不能,工龄没了,十年以上就得签订长期合同了。公司方面要单方面解除,他得给巨额的赔偿。

你这在回公司上班儿,就属于新入职了。

再炒你鱿鱼,就赔不了多少钱了。

公司老板很精明啊!等你没有利用价值之后,还会干掉你。

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回去可以,补偿金不退

当初单位为什么辞退你?

单位是依法有14种情形之一把你辞退的?

还是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把你辞退的?

你没介绍,也许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是:企业转产,用不了那么多人了,把你裁减了。

你已拿到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好了社保关系和档案转移手续。

可以说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

原单位为什么又让你回去上班?

也许你从事那项工作离不了你,离了你别人“玩不转”。别人拿不起来,顶替不了你。

这时单位才想起把你辞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业绩和效益,后悔了。

把你辞退对单位是个不小的损失,辞退你错了。

这时你不应该成为原单位的一个“棋子”,想用就用,不想用就随意弃掉。

原单位召你回去,不是可怜你失业了,“恩赐”你给一份工作。

召你回去还有个前提,我认为“还回补偿金”是个苛刻的条件。

补偿金是原单位对你前段工作的补偿,也就是对你前段工作划上一个句号。

干嘛要“还回去补偿金”。

你可以对原单位理直气壮地说:想用我,重新签劳动合同,让我还回补偿金没门。

原单位对你回去上班提出前提条件。

你回答:我不还回补偿金,这也是我回去上班的前提条件。

原单位放弃这个前提条件,你就签劳动合同回去上班。

原单位坚持他的前提条件,你挺起胸膛,头不回,大步向前走,和原单位断绝来往,不后悔。

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不回!

这个显然是个套路!

被辞退拿到22万元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然后前提是需要还回去补偿金,这个显然就是一个套路了。

首先,可能得不偿失。如果你要是回去了,但是只是重新签订了短期劳动合同,如果你也把22万元补偿金也还回去了,然后过几个月,如果单位再找理由把你辞退了,那么你可能就拿不到22万元的补偿金了,这个时候,你还找谁说理去?而且还有,即使单位不辞退你了,但是在工作安排上可能也不太尽如人意,领导可能也对你是固定看法,你干的再好,可能也很难提拔你了,这样的情况下,你可能就失去了外边一些机会,显然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第二,这样做单位显然诚意不足。如果单位觉得你十个人才,再次让你回去,如果诚意足够,肯定是不会要你的补偿金的。一般来说,HR如果真心诚意的想让你回去,为了吸引你回去,肯定是会给你更多的好处的。一是会给你加一些工资的,二是给出去的钱也是不会要回来的,也就是不会再问你要补偿金的。但是现在这样的情况,还想让你把补偿金还回去,显然这个就是诚意不足了。

第三,好马不吃回头草。被单位辞退以后,拿到了补偿金,轻易不要选择再回去了,最好是找一个新单位工作,这样可能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离开了原来单位,一定要下决心干出来一番事业了,到新单位以后,总结原来的经验教训,从头开始,这样就可能做出来更好的成绩,就可能获得更快的提拔,对于自己来说,大概率好处会更大。

综上所述,被辞退了,还想让你回去,但是前提是还回22万补偿金,这个大概率就是个套路,轻易不要回去了,而应该向前看,找到一家新单位努力工作,争取干出来一番事业,从而获得升值加薪,这样才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被辞退拿到22万补偿金,HR让回去上班,前提是还回补偿金,回吗?

好马不吃回头草,钱都到了口袋里面怎么可能退回来呢!坚决不能回去:辞职了就不要再回原单位,做人要有骨头,你要是再回去就是一个笑话,老板看不起你也不会再重用你,同事也会笑话你瞧不起你。告诉HR,要是真的想让你回去,前提是补偿金我是不退的。爱用不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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