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在全国很多的物业公司以业主的矛盾匆匆因此绝大部分业主都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认可难已生存就这一问题你怎么看呢?

阿诚来回答!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主要因素是物业公司的问题。其主要因素是:

物业服务水平低

一个物业公司给业主最基本、最直接的印象就是它的服务水平。而且这个服务水平是表面的,每个物业公司都应该必须做到的。

重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应该说,在众多的物业公司中,大多数物业公司基本能够做到为业主服务。但是,应该看到,有不少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还不高。

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为业主服务上有差距;小区内停车发生剐蹭等问题,物业公司推得一干二净;物业保安工作流于形式,业主发生被盗事件物业公司也认为与之没有丝毫关系,找派出所。

物业服务不规范

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现象,反映了一个物业公司的经营理念,影响到物业公司的口碑。这也表现出一个物业公司经营的随意性。

对一个人来说,在利益面前,反映了一个人的本性。不是自己的钱,就要做到不贪,做到“手莫伸”,这是一个人良好品质的体现。

一个经营实体也是一样,如何对待钱,反映了一个物业公司的经营道德观念。有的物业公司对于小区车辆占位费、公共部位经营所得属于业主的利益,就要正确处理,按照法规,取得应该得到的管理成本费用,其余应全部归业主所有。物业挣的钱,应该挣在明处,不应该偷偷摸摸。

重视经营理念的塑造

而有不少物业公司在利益面前过不了这一关,交出的是一份不合格的答卷。有的物业公司,将小区车辆占位费、公共部位经营所得属于业主的利益,统统装入物业公司自己的囊中。这种与民争利的行为必然会遭到广大业主的反对。

这样的物业公司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我行我素,侵占业主的利益。如何对待钱,归根到底反映了一个物业公司是否诚信经营的问题,反映了一个物业公司对待法规的态度。

物业服务不透明

物业公司服务不透明,应该公示的事项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法规要求规范公示,这种行为反映了物业公司法规意识淡薄,不尊重业主的权利,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依然也遭到了业主的反对。

按照法规要求,物业公司应该定期向小区内全体业主公示的内容是固定的,但是其核心内容应包括以下:

1、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

应该公示的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开物业管理信息

2、物业服务合同

应该公示的内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时间为自接管小区后一个月内落实公示内容,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3、特约服务

应该公示的内容: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时间,自物业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起,至停止该服务项目止。

4、机动车占地费

应该公示的内容: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公共部位及设施

应该公示的内容: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6、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应该公示的内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规定进行公示。

制定房屋维修资金计划

7、公共部位及设施

应该公示的内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状况。公示时间,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8、物业服务管理费

应该公示的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酬金制的,应当至少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为数相当多的物业公司,没有做到规范公示。即使公示了,也存在着公示位置不醒目、公示内容不完整、公示时间不合规等问题。还有一些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公示。因此,物业服务的公示,是众多物业公司的软肋。因此,坚持规范公示,是提高业主满意度的重要措施。

物业服务怕被监督

监督权,是《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一种民主权利。对物业公司实施监督,是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保证。

时时不忘监督管理

真正诚信经营的物业公司是不怕监督的;相反,它会把接受监督作为服务业主、诚信经营、提升品牌、改善工作的常态化措施和企业发展的动力。而惧怕监督的物业公司则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限制、一种负担,因而惧怕监督、抵触监督、应付监督,将物业公司的服务与监督对立起来,使物业公司听不到监督的声音。这样,物业公司的问题就越来越多,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就越来越大。

当然,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也有一些业主的问题。比如,极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问题。但是,无故不交的极少。还有就是有的业主在小区里私自种植、私搭乱建等问题。业主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自觉遵守物业规约。

懂得遵守规则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主要的因素是物业公司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物业服务水平低,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不透明,物业服务怕被监督。因此,如果想提升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就要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行为、坚持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下功夫,在全方位提升小区服务水平的同时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竞争能力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物业只有物业人员,公司是自行组织的,大部分是开发商雇佣的无业人员。基本上带有黑恶行为。用管理的手段欺压业主,把业主买来的公摊面积,成为他们的使用地,把开发商不建全的地方如非机动車棚,不维护业主的合法要求,而是用极左的手段把业主的电动车拖到露天地下,下雨天也是如此,人民的财产没有一点同情感,和正义感,大有黑社会,开发商雇用的打手性质,应予取缔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拿着业主的钱,在干着欺压业主的事,把业主。。从。所有的变为他们的生财之地,更有甚者保安可以把业主挡在社区门外,把业主当犯人一样的管理。从中国现在的政府机构管理应是居民委员会管理业主委员会,(由居委会领导业委会,由业委会聘用物业人员,制定工资标准,和使用人数,人员素质考核。权力属于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人员是需要的,物业公司是应坚决取消的因为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理程序,所以说是非法组织。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物业公司和业主都有问题,早些年的时候,我还以为物业公司是十恶不赦之人,到现在我似乎慢慢地同情物业公司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十足的好人和坏人,我先来跟你讲一件事情,一件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第1点,物业公司的为难。

我住的那个地方是一个老式的小区,而且这个小区有点像公寓楼,最典型的特点就是一个大牌这一个楼层差不多能住30户,然后只有两个电梯。

差不多有10来户或者说是20来层,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了,因为我也是刚住到这边。

住在这边之后会有一个单独的探讨的地方,为了避免流量被限,我姑且这么说,大家应该都能懂。

然后这个里面就有一个人,每到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就在这里面大喊大叫,说这是怎么回事,大晚上的不让人睡觉了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杂音?我现在都睡不着觉了。

每天晚上都是重复这几句话,当时物业也看到了消息,然后第一时间给予反馈说,你什么时候觉得还有声音或者还有问题的话,第一时间跟我们联系,我们抓紧时间来处理。

物业这样的处理态度其实已经非常不错了,相比于很多的老小区或者某些不作为的小区而言,我始终认为这个小区的物业做得非常到位。

那个人听到之后喋喋不休,一边抱怨着物业不作为,一边又说马上就要交物业费了,你们要是处理不了我们就不给缴纳物业费。

而物业那边的服务人员说呢:刚才我们给师傅打电话师傅没听到,估计这个时候也都睡着了。

这样吧,明天的时候我们给师傅说一下,让他晚上不睡觉单独来配合你完成这件事情,你看怎么样?

那个人听了之后仍然在那个讨论的地方说了好多的脏口,甚至还指着物业的鼻子破口大骂,折腾了一晚上,估计那一晚上很多人都没睡着,因为那个群里面一直响一直响。

等到第2天的时候,物业发了一个公告说:我们接收到某位住户的投诉,说晚上有声音,大家不要有声音了。

而且今天晚上,我们会全力配合这位住户来听一下声音究竟是怎么传出来的。

就这样,当天晚上物业那边据说带着两个老大爷浩浩荡荡的就过来了,然后那位住户就说了有杂音,结果去了屋子里面去。

之后不知道两位老大爷耳背还是怎么回事,一点都没听到,这个时候住户就急眼了,非得说物业跟他们是一伙的,找了两个老大爷来糊弄自己。

后来才明白了,原来这位住户本来就神经衰弱,一丁点的动静他自己都能听得特别清楚,别人可能都不太在意,但是他就不行,死活睡不着觉。

而楼上人家仅仅是上了厕所,刚好赶上那几天闹肚子冲一下马桶,那个住户马上就醒了,而且在讨论的地方破口大骂。

再后来那个住户就说了,我对你们物业的服务态度非常不满意,你们为什么让他上厕所,他不能上厕所呀,他一上厕所我就睡不着。

当时我们听了之后都感觉非常无奈,甚至还有一些人劝这位住户你能不能消停一点,这件事情也就这样了,你别再太过分了,物业那边也不容易。

但是争来争去,最终这件事情没有得到满意答复,那为住户至此开始也不再缴纳物业费了。

以至于到现在我都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单独找了一个瞎编的理由,然后拒绝缴纳物业费,以此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第2点,物业和业主的关系。

其一,我需要补充一点。

很多人读完我上面这个故事之后,就会觉得你是不是物业公司的人,你的家里面有没有在物业公司工作的人。

非常抱歉,并没有,我唯一认识的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无儿无女,一辈子吃不上4个菜,家里穷得都不得了,还得了多种老年疾病。

在我们的办公楼旁边,打扫卫生眼神都不好了,一点垃圾都不收,我唯一能够认识的就是这个老太太了,其他的物业工作人员见了面之后连脸熟都算不上。

所以我对于物业没有任何感情,我也不需要去为物业开脱或者说些什么,只是就事论事,突然之间想起了前一段时间刚好我们居住的那栋楼里面的亲身经历。

其二,物业与业主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我自始至终都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最起码在工作与被工作服务之间是平等的。

物业拿到钱不假,但是物业也必须站在一个相对客观中立的存在,不能说因为是物业,所以我就天下乌鸦一般黑,指着物业的鼻子破口大骂,说他们不作为。

实际上现在的一些高档小区和我们见到的一些刚出现的物业群体,他们的物业服务态度还是非常不错的。

只不过当这一部分物业群体,在服务老年人的时候或者服务一些素质偏低的人的时候,就会爆发剧烈的冲突,我们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物业这个群体的时候,本就是不公平的。

其三,部分物业的确是不作为。

但是你要是问我,天底下所有的物业都这么好,所有的物业都好得不得了,那不好意思,你这么说我也不太认可。

实际情况是物业有一些是不错,但是还有一部分物业群体他们要么年龄普遍偏大,再要么就是学历普遍偏低,再或者就是之前的时候有这错误观念。

这一部分物业群体他们的服务态度实在不好,甚至自认为自己是物业,所以就需要管理小区。

甚至把自己当成了大爷,这样的物业管理作风的确是不合适,而且也给物业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形象。

所以我始终贯穿了一个观点,物业如果好咱们就让他干,物业如果不好咱们就换一个好的物业干,毕竟咱们给物业钱花了,所以没有必要让物业来为难自己。

但是同理,我们不能因为把钱给了物业,觉得自己是物业的老板,就对物业的工作人员歧视,对于他们的辛苦工作视而不见。

相互之间有个体量,这件事情就很好办,但一旦有了冲突和矛盾,就一直说物业是错的,或者直接否定物业之前做过的所有贡献,那也是不合理的。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这个问题已经被物业公司搞成恶性循环了。以前业主不知道怎么维权,就是说业主对物业这个行业很陌生。房开商在交房时房子的质量或多或少都有问题,那么前期物管公司是房开商成立的,这样就埋下了很多隐患。作为房开的子公司物管公司,在你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一般不会给你及时处理,采取推拉拖的办法来维护房开公司的利益。这就是物业和业主矛盾的起源。

接下来物管公司是房开商办的,自认为天是王大我是王二,反正我不一定做得长。就出现了物业公司服务低下,乱作为乱收费。故意抬高停车费,逼业主买车位等乱象。这样就造成了部分业主不交物管费,矛盾就开始激化。物管收不上物业费,就开始停你电停你水睹你锁眼。因为房开商是黑白通吃,严重时叫黑社会的人来打人砸车。我就见过有个业主房子有质量问题,找房开闹,就被房开老板叫人打得卖房子搬家的!

那么后期物管来接管小区,肯定是个烂摊子。为了能嬴利,同样是不择手段,推、拖、拉,什么都叫你去找房开商前物管,你上那找去。

这就是今天的物管公司为什么会行成了恶性循环。除非是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管理,否则的话,这种现状是不可能改观的。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对于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公正科学的评价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和业主表现,应分两个方面说:

一是大中城市的物业管理服务,已在健康发展,有的物业公司已上市。这些城市物业公司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周到,切物业费也高,深圳特区物业费已达到每平方五元以上。而且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少、质价相符、和谐相处。可以说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两好搁一好,小问题小矛盾有,但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大矛盾。二是小城市县城的物业管理服务,不但不规范,管理落后,服务差,物业费低,有的低致每平方三五毛钱,与深圳差十倍以上。切小区乱收费多,涉黑事件多。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烈,有的已水火不相容。撵物业,换物业频繁,要求自治呼声高,但自治成功者少。如果查原因,双方都有不足,都有责任。如物业公司因物业费低而想方设法的降低服务,同时乱涨价,乱收费,增加收入。而业主是认为服务差,想着法子不交费切想少交费多服务好服务。可以这样说,小城市、县城是目前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差、收费低、乱收费、涉黑事件、老赖多、撵物业、换物业、要求自治的集中地。深层次原因是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服务质量差、业主整体素质差的集中表现。三是对当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烈中的主要矛盾是质价相符问题,不是单方问题,而是双方问题。我想对双方说句大实话:物业费低,物业公司不可能提供高优质量的物业服务;想掏最少的钱享受优质的物业服务也是只能停畄在幻想中;而物业公司想用低收费低服务来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注定是失败者。治疗的药方是:有法可依,双方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质价相符法律规定调疗,别无它方。

网络讨论,供参考。

物业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呢?

表面上看,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是物业公司的问题,可是,从深层次分析,就是业主的问题。

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服务公司。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管理合同关系。

没有业主的积极参与,物业公司在没有监督下会服务每况愈下。要物业公司服务好,就需要10%的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监督协助物业公司服务,联系业主,解决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等等问题,解决了旧问题,会出现新问题。业主委员会就在这个解决问题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