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先回答题中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12个小时,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有不同规定的,主要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超过该时间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现实中有个误区,企业安排单休就是违法的,其实参见前述规定单休并不一定违法。

2.在前述工作时间之外,企业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延长部分的工作时间,企业是应当支付加班费的。

3.上面说的是“标准工时”,我国还有常见的另外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这个是需要劳动行政部门批的,是以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长不应超过标准工时下的工作时间。超过的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也就是说,有些工作,比如保安,上12小时休12小时,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前提下,企业的做法也不见得是违法的。

4.超过标准工时时间和综合计算工时时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按照《劳动法司法解释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就存在加班的事实进行举证。除非能够证明企业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这种情况下,企业不提供的,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5.一般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但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现实中有个误区,休息日安排加班就应当支付加班费,其实不然,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安排补休,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能不能安排补休呢?不可以,必须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在了解上述法律规定后,有些情况下,还是要及时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在没跟企业闹僵之前,有时候也是“人在其中,身不由己”,无天赋之才的我们,在当下,有时候能找份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还可以的工作就不错了,毕竟家里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娃,人哪有那么多自由选择的权利,哪有那么多的诗与远方呢。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可以告,但不一定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首先,作为一个单枪匹马,势单力薄打工仔,怎么对抗一家财大气粗,人力、物力,财力处于绝对优势的公司呢?

1,打劳动仲裁的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记录,入职登记表等。

(2)证明工资标准证据:工资条,工资单,银行流水,跟人事聊天记录,入职通知单,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部分。

(3)证明加班的证据:公司主管通知加班的录音,聊天记录,加班签到确认表,自愿加班承诺书,考勤记录,出勤记录,夜班食堂用餐记录,晚班乘车发票,在职一年以上工友的证人证言。

2,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打工仔怎么办?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故意不给劳动者,藏着噎着或者不盖章,或者盖了章不给劳动者,造成劳动者收集证据困难。

用人单位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返还一份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3,打劳动仲裁官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立案:

(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二份(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来确定)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干份;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若干份;

(4)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据信息;

开庭:

(1)劳动者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将这些材料递交到劳动合同履行里的仲裁委员会,材料齐全的政策委员会会出具收件回执。

(2)接下来就等待通知开庭的时间了,

(3)在开庭之前,了解和总结裁判文书网上相关的类似案例,梳理仲裁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部分。

(4)看庭审直播网 找几个劳动仲裁的诉讼案件,看一下律师怎么陈述案情,怎么列举事实和理由,怎么对方进行辩解论证,免得到时候慌张。

申请强制执行

(1)脸皮薄的或者说话算数的公司未在你起诉之前主动与你沟通,或者在仲裁之前来进行调解,如果能够协商或者调解好就不存在后面的问题了。

(2)仲裁结果下来,如果仲裁委支持了你的仲裁请求,但是公司不积极履行仲裁内容,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了。

(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信息,如果有律师的话就让律师办理,如果没有律师的话还是需要自己书写,被告人的工商企业信息,生效证明。

(4)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立案。

最后,能协商就协商,能投诉就投诉,万不得已不仲裁,不诉讼,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感谢,觉得有用记得转发和评论哈!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在私企的工作者,是可以告的,但是你上告后,你就不要上班了,回家去吧。所以企业无论怎么违反《劳动法》,但是其仍照常用工运行。就这点作为人民政府相关机构、劳动部门应依法部署,严格督促各企业按法用工,一定要让国法出台后不得空悬!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当然可以告,但是你不一定能告的赢,不管你告不告的赢,你失业是肯定的了,这家企业一定不会再用你了。

全国几亿打工人,保守估计得有上亿的打工群体在私企工作时间12小时,却很少有人去告企业。

第一,打工人是弱势群体,没有那时间和精力去跟企业较真,大不了不干了走人,也没人去告企业,主要是没那时间和精力,对于打工者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去打官司耽误打工赚钱,赚不到钱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哪来的闲工夫去告企业呢。

第二,就算告也不一定告得赢,人家那么大个企业,有专业的律师早就为他们定好了猫腻来规避劳动法,这个猫腻就是“加班”。

私企也是明里规定工作时间八小时双休的,但是工资非常的低,只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人要想多赚钱,只能被迫靠加班来增加收入。

有的私企“强制加班”,这个去告也很难取证,因为私企工厂强制加班,不会在书面上体现出来,都是口头强制你加班,你不加班你难为你,给你穿小鞋。


所以说很多在私企打工的人,明明工作时间12小时,却没有人去告,就是因为告的成本很大,得不偿失,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找别的工作赚钱来的实在,还有就是能否告赢还是个未知数,就算你告赢了,你又能得到什么,估计能得到的就是被开除了。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上十二小时是恶性循环。想提高效益就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效率,投资新设备。没钱没能力就退出,让有能力有技术的人去投资。都去靠剥削来发展早晚激发抗议闹危机人心思变。恶性事件频发就不是好照头。应及时消灭隐患。不能被剥削者企业困难而绑架。都是8小时工作制才能公平竞争。不能破坏良好大环境。要良性发展。让民众有爱国爱家爱企业。有主人公的觉悟。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首先,我坚定的支持广大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过程中,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唤醒全社会的法治精神,为建设幸福中国铺平道路。

国家法律对加班时限有明确的规定,可为什么还会有“996”、甚至“715”现象的存在呢?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些老板尚未形成“以人为本,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没有真正把人当人看,而仅仅是当机器在用;同时超时加班的违法成本太低,即便官司打输了,也远远低于超限加班给老板们带来的利益。

而劳动者自身也尚未对超限加班形成普遍共识,有些人反对,宁可不挣钱也不愿遭那份罪;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只要钱到位,加多少班都无所谓。

所以有的老板才会公开宣讲“996是福报”,更有甚者,居然叫嚣“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注:715是指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还不算,夜里还总开会,所以是夜总会)

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是违法的,只有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限制,才构成违法。

除了领导人员、司机等一些特殊岗位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之外,绝大多数岗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或综合计算工时这两种工作制。对这两种工作制的加班时限,国家法律均有明确规定。

1.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加班时限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就是标准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加班的最高时限为: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时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周期内加班的最高时限为:每日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周不得超过15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季度不得超过108小时;每年不得超过360小时。

3.例外情况

我们特别要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时加班不受限制: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以上情况指的是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的需要,一个老板不能说我天天都有突发事件。

每天工作12小时,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对加班时限的限制。关键是告不告、怎么告?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的上告途径有两个: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二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仲裁申请。当然,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干,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可以是匿名的,也可以是实名的。实名举报也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为举报者保密。匿名举报的结果多半会是不了了之,实名举报则劳动监察部门必须给你一个明确的查证结果。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超限加班现象,但足额支付了加班费,则举报企业违法加班,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一旦查实,会责令企业改正,并处以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不但存在超限加班现象,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两项同时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一旦查实,除了以上的处理措施之外,还会责令企业补足加班费,甚至予以赔偿。

2.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干了,可以立即辞职,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经济赔偿

如果企业存在超限加班情况,但足额支付了加班费,一般会判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但存在超限加班现象,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一般会判企业补足加班费,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3.加班时间的界定是劳动者投诉与上告的难点

在实行每班12小时工作制的企业当中,有的企业记考勤时扣除了其中的两餐时间,有的企业没有扣除,直接记了12小时出勤。这就产生了矛盾,劳动者一方认为出勤12小时,工作时间就应该是12小时。企业方认为,两餐时间应该从12个小时当中扣除。

在涉及加班的劳动纠纷中,最大的裁量难点是工作时间的界定。工作时间究竟是按出勤时间计算还是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在一次在庭审中,法官问员工一方:在每天12个小时上班期间,吃几顿饭?每顿饭多长时间?扣除吃饭时间之后,实际工作时间有多少小时?这么一算,实际工作时间基本都超不过11个小时。

在这个问题上,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除非劳动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每天实际工作了12个小时,否则很难被认定。

超时加班,不是一个简单的“告”字就能解决的

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违法?可不可以告?这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似乎无可争议,但实际处理起来,异常复杂。

超时加班现象不光私企存在,国企也存在,说明有它存在的土壤。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一些老板为了盈利,会无极限地压榨员工,这是主观因素;也有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如此,这也是客观存在。

各地为了保护当地经济,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往往会做出有利于企业一方的判决。相对来说,劳动者一方处于弱势境地。这也是许多劳动者能忍则忍,轻易不愿意去上告的原因。

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几年执法部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迹象越来越明显,越往上走,劳动者的权益越易得到保护。

劳动者才是企业的上帝,企业对员工要多讲一些人性,多施一些善行

中国的劳动者从来不缺乏奋斗精神和奉献情怀,他们一直在像牛一样耕种,象土地一样奉献。中国几十年快速发展史的缔造者不是财富500强里的那些企业家,而是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者,没有他们的奋斗与奉献,哪来的什么财富!

所以更需要具备奉献情怀的是那些先富起来的老板。已经走过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就该反哺社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员工要多讲一些人性,多施一些善行。你们都说客户是上帝,其实错了,只有员工才是你们真正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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