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劳动者其实不必为此太过于担忧。尽管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都收走,其目的就是想让劳动者一旦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找到更加有利的证据。
其实这完全是用人单位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聪明反被聪明误”,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将自己送上了违法的道路,将自己陷入到尴尬的一种境地。
一、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各执一份保留,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彼此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里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保存。而用人单位却将两份合同都予以收走,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让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使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事实上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根本起不了任何的作用。如果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只要走上法律程序,用人单位也必须要将劳动合同提供出来。
因此作为劳动者,完全不必过分为此事而纠结,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事实上对劳动者影响不太大,“这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罢了”。
当然,题主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此事,要求用人单位将其中一份合同交自己保管。你可以明确的告知对方,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要有一份交由劳动者自行保管。公司没有权利将所有合同全部收走,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自己保管,这就有可能公司将会有一些违法的行为,因此题主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二、题主应该提前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全部收走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劳动者无法在以后的维权之中,使用劳动合同。
这种意图太明显了,这就已经给我们劳动者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应该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此时有无合同已经意义不太重要了,只要能用这些材料来证明我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即使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只要我们能够未雨绸缪的做好提前的准备。那用人单位收取所走劳动合同的行为,将没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了。**注意:
如果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先通过仲裁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然后才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这里提请广大的劳动者朋友们要注意:如果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在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时,应该先确认劳动关系的成立,然后才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是经济赔偿。三、这种缺乏“契约”精神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是尽早离开的好。我们可以试想一下,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全部收走的目的。如果他们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与举动,那为什么不能交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呢?
这就很清楚的向劳动者表明了,公司肯定在以后工作中会有一些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行为与举动。
然后企图将劳动合同收走,以后让劳动者无法靠合同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劳动合同留在劳动者手里,那至少是一份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有力证据呀。
像这样一个从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之初,就已经怀着违法乱纪想法的用人单位,就已经想着会用一些违法的手段来压榨和剥削劳动者的企业,还有什么值得我们留恋不舍呢?
即使用人单位,在短时间之内,没有违法的行为,但是也不排除企业有这种违法的可能。因为用人单位收走所有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已经是一种很明显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这又怎么能让我们相信企业不会违法呢?如果自己能够有更好的选择机会,那还是建议劳动者尽早离开的好,不然谁也无法保证这样的企业,将会扮出什么样的一些妖蛾子来,最终可能吃亏上当的还是我们广大的劳动者。
当然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能退让和妥协。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权益的时候,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否则只会助长那一些黑心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你对此问题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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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两份合同收走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要规避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之前我们代理了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就是用人单位没有跟我的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还要求经常加班,于是我承办了该案件,帮助当事人进行劳动仲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该公司自从经历这起案件,公司意识到了极大用工风险,就立马跟所有的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只让员工在合同落款部分签名,并没有给员工一份。
如果劳动者遇到了这种情况想要维权,最好提前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比如提前电话录音、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主要证明这两份劳动合同均由公司一方保管,且员工签字后,公司未及时在合同上签章,也未给劳动者即可,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完成取证工作,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6条、第82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类似法院判例 (2010)金民一初字第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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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不必过于纠结,劳动合同一般的都是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一、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完劳动合同以后,双方都要签字,个人(按手印)单位盖章,然后再经过人社局签证,审核无异议后再返回原单位,职工和单位各持一份。但是,一些单位为了便于管理劳动合同,就没有把另一份发给职工,主要的原因还是怕职工保管不善丢失,给将来的工作造成被动。
二、其实,劳动合同内容非常简单,除了有法律规定的文字之外,还有就是:工作性质、工资福利、节假休息日、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白纸黑字上的东西,双方不要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职工就是不保管另一份,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三、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关键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和空白的栏目,补充协议、空白之处是可以另加条款的。所以,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把补充协议和空白的栏目看清楚,如果没有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应该用笔打x号把他p掉,或者写上“此页无正文,”防止有变故。
正规的企业一般不会使诈,如果对车还不放心的话,可以用智能手机拍下来,以备将来之用。
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百灵鸟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与劳动者。当公司没有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保存时,职工可以依法维权。
一、明确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的两个法条,我们可以做出明确的判断,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保存,这是违法的行为。我们有权要求企业将合同文本交与我们保存。同时,如果因为企业的拒交劳动合同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损害,我们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维权。一是要求企业将劳动合同交给我们,一个是如果造成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积极协商解决。公司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应该是公司存在的共性问题,其他的劳动者也是没有收到合同文本。员工们应该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可以集体找公司的领导进行集体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将劳动合同文本给我们每个人一份。
我们也可以去工会组织申请,请求工会的援助,工会组织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由工会派人,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协调,争取领导层的认可,尽快将劳动合同交给员工。
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企业如果设立了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我们可以到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由调解员出面,在我们员工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协调,促使企业维护我们的利益。如果企业没有设立调委会,那么我们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调委会进行申请。
三、通过法律维权。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帮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企业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改正。我们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由他们在调查核实后,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如果因为不给我们劳动合同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损失,我们也有权要求企业赔偿损失。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在调查核实以后,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定。仲裁委的裁定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益,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并立即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也可以到具有管辖权(当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自身义务,及时将劳动合同交与我们,切实维护我们的利益。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 成立审判庭,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案件。法院一旦做出了有效判决,企业则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立即改正错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为普通劳动者,建议采取沟通协商的方法来维权,这个方法,节约时间,节省费用,也更利于双方矛盾的调解和处理,也不会影响职工的正常工作。而法律救济途径,应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使用,这些方法,一般都有一定的费用,耗费时间比较长,而且,一旦采取了法律措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容易产生隔阂,不利于员工的发展。
以上是我的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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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这是普遍现像,劳动部门应该作为,定期普查,是否劳动者手里有份劳动合同!!!
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签完劳动合同后,公司把两份都收走了,该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一、不合法的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有些大公司会等劳动者填好、签字以后,统一拿到公司盖章,这其中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有些小公司劳动者会和老板同时签字,然后盖章。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公司,根据法律规定,都是劳动者和公司各执一份。
二、公司把劳动合同收走的目的其实这样的事情在职场上很常见,公司的目的也很明确,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可以降低用工成本,模糊工资待遇,规避未签合同的法律风险,也不用给你缴纳社保,甚至对你不满意的话随时辞退你等等。反正合同都是公司收着,具体什么内容你也不是很清楚。
公司虽然两份都收走,但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另一份劳动合同。
三、参考做法1.直接要
因为这本来就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所以劳动者可以直接找到负责人把另一份合同要回来,但要注意语气委婉,不要太生硬。
2.装作不知情
比如签完劳动合同过几天后,你无意之间问负责人:“我们的那份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回来呢?”
3.找理由
如果在提醒公司后,公司依然不给,则可以想一些理由把合同要出来。
比如你说自己要办信用卡或者要贷款,再或者是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等,总之一切能用到劳动合同还合理的理由都行。
4.留证据
如果公司和你说:“用完了记得上交啊”,而你又不想为此闹掰、失去这份工作,那你要记得在拿到合同时,把合同的每一页都清楚拍照,并保留好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如打卡记录、负责的工作等。
但如果公司实在不给,发生问题、影响到我们自身利益时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尽量还是得要回来,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防止公司使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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