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婚内出轨不犯法,但是违背道德,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倾向于无过错方,如果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可能净身出户,而且如果涉及以下几种关系是犯法的,受到处罚,建议了解为妙。
出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处于恋爱期,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再找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男女双方已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找婚姻之外的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021年新修订的《民法典》,对异性男女同居出了新规定。
非法同居已经改变称呼了,称为非婚同居了,也就不再触犯法律了。
2022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出轨导致离婚的,不会净身出户,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因此女方出轨并且起诉离婚的,不会净身出户,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要少分财产。
2、而且如果女方出轨,在婚姻期间出钱给别人的,夫妻一方有追究这些财产的权利,这些钱会被重新分配。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女方出轨的,私自触犯以上几种情况的,在分割财产会少分,甚至会不分,也就是净身出户。
婚姻内出轨下,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了解详情为妙!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开房,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男女为了吸D,去酒店开房,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4、与军人的配偶自愿开房出轨。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这几种情况,就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婚内出轨。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属于道德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写到最后。1、婚姻内出轨只要没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4、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婚内出轨,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有违婚姻法,影响夫妻和谐,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财产分割倾向于无过错方,如果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情况有可能会净身出户。
5、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
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你好,你的问题涉及到二个层面:一是如何证明对方出轨?另一个是如果能证明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她净身出户吗?我们分别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个层面:如何证明对方出轨?你的问题中提到,女方二婚后频繁出轨多名男子,并且自己也承认,但是到法庭又否认了。
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很多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都说,这个事实对方是承认的,殊不知,现在承认不代表法庭上承认,而如果他在法庭上否认事实,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对方出轨的一方就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证实自己的事实主张,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那么,如何证明对方出轨呢?
说白了还是证据,最好的是直接的客观证据,比如抓了现场的视频、图片等,如果真的有机会抓现场,最好多叫上几个人,以后也可以作为直接目击证人出庭,这样也是可以的。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就需要多收集一些间接证据,这些众多的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并指向同一个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比如:聊天记录、录音、图片、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特殊日子特殊金额的转款……等等,越多越好。
第二个层面,如果能认定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要她净身出户吗?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当事人有这样的观点,认为只要对方出轨被抓住,就可以让他或者她净身出户,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当然,法律上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其中的“不分财产”类似于民间所说的净身出户。
但有意思的是,民法典上关于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并不是针对婚内出轨行为作出,而只是针对转移、隐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即一方婚内出轨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虽然法律规定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和女方,但这种适当照顾更多的体现在比如只有一套房子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照顾无过错方等,但取得房产一方仍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不过,婚内出轨或者有其他严重的过错被坐实了的话,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实践中由裁判人员酌定。
因此,理论上来说,过错赔偿的金额有可能覆盖过错方应分得的财产份额,甚至超过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如果是这样,实际上也相当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甚至负资产出户,不过,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相当罕见的。
律师看头条,法眼观天下。欢迎关注@文金发律师 ,让身边多一位律师朋友。
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很多人发现配偶出轨后,自己不主动收集相关证据,而是寄希望于警察可以帮忙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但王律师告诉你,一般情况下,警察是不会帮你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因很简单,两个方面,一是取证权限问题,二是聊天记录的存档问题。
首先,除非是破坏国家安全,或者是刑事犯罪。否则,公安也没有权限去调取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如果你老公只是单纯的出轨,不构成重婚或者破话军婚罪的话,公安是无权调取的。
其次,腾讯官方也明确表示过,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就算有权调取,也只能到手机或者电脑的终端设备上调取,一旦聊天记录被删除,就无法调取。
所以,取证还是要靠自己。
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你好,女方婚内出轨,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女方在法庭也不承认出轨的事实,那么法院也不会按照女方出轨去判,最后根据双方的财产形成时间及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法院讲究的是证据!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法院也不会让女方净身出户或少分财产。
婚内出轨,法律上还没规定,出轨方会净身出户。能净身出户的是出轨方自己的选择。
出轨方感觉对不起原配,愿意净身出户。法律也是支持的。
如果,出轨方不愿意。法律也只能是要求她赔偿原配的精神损失。精神赔偿多少,那就按法院来审判吧。
男方怀疑女方出轨,自己就要提供有利的证据。叫女方证明没有出轨的证据,是不可能的。
法律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像女方在没上法院之前,承认自己出轨了。到了法院,又不承认了。
这时就要男方拿出女方承认出轨的录音,或者有其他的证人证言,女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等。
法院是不会凭一面之词,就给人定罪的。
男方竟然知道女方两年内,出轨与多个男子。应该是掌握了不少的证据。
结婚两年,也应该没多少婚后的共同财产。是双方的婚前财产,都是各归各谁的,谁也分不走。即使,对方出轨了。婚前财产,还是他的。
婚后的共同财产!就看出轨的一方有没有悔意!愿不愿意净身出户或少分财产。
如果不愿意!法院也没办法让他们净身出户或少分财产。法院最多判出轨方给无过错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又没有指定多少!只能按照法院来定了。
如果,女方出轨证据确凿。法院是会判女方给男方精神赔偿的。财产方面,法院也会少分一点给女方。
你应该很庆幸,你们才结束两年。两年内也没多少共同财产。即使,是均分婚后共同财产。你也是幸运的。起码认清了女方的真面目。
下次选择婚姻伴侣,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女方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您好!净身出户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净身出户有关内容,即便一方出轨,如果事先不存在有效的净身出户协议,或者事后出轨方不同意净身出户,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出轨方净身出户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非出轨方分配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的,离婚时非出轨方还可以主张一笔离婚损害赔偿金。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