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当然应当执行企业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作人员身份及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人员的身份,由其工作单位性质决定: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为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使用行政编制,包括工资在内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

企业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具体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三类员工,自负盈亏,工资福利待遇等当然由企业支付。

二、到企业任职不再是公务员

既使是从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务员部门到企业任职,原公务员身份既已经丧失,不可以带到企业来的,也不可能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前面已经说明,公务员工资是由财政支付的。

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公务员不得到企业兼职;工作需要兼职的,不得从企业领取报酬。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附一:

1992年,国有企业进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国企的全体工作人员全部转变为合同制员工,具体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三类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工作。

党政群团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消失,代之国家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员工。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为有利于干部、主要是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制度的实施:

国家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关于公务员到企业的问题,有两点非常明确:

第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原则上不允许到企业兼职、任职,或者从事经营性活动,比如经商、办企业,这是公务员管理的一条“红线”,不能随意触碰,否则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职,清理出公务员队伍。

第二,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要到企业兼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必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能兼职,且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关于这点,中组部在201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明确的界定:

1、关于兼职。党政领导干部经批准后在企业兼职,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收益。除此之外,兼职还有三个不得:一、兼职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兼职任期满后必须重新报批,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兼职有年龄限制,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

2、关于任职。公务员经批准后除可以在企业兼职,还可以到企业任职。到企业任职后,必须及时将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公务员各种待遇。

3、关于报备。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职,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兼任职期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年底向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兼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

结论: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到企业兼职,必须要兼职需向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兼职后不得领取任何报酬,工资待遇仍由原单位按规定核发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公务员去了企业,原公务员的身份就丢失啦,你就变成企业员工,既然让你去企业也不是白去的,让你去企业肯定是担任企业管理层领导的。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工作关系在哪里,工资在哪里发。如果属于工作调动,你就是企业职工了,和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身份也不再是公务员,你的工资来源是企业自有资金,效益好了工资可能比公务员好高,效益差了可能发不起工资。如果属于机关派驻企业,或监督,或帮扶,那你还是原单位的人,公务员身份没变,仍然在原单位发工资,工资来源是本级财政拨款。公务员工资是各行各业中保障性最强的。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我尝试着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在回答您的这个问题之前,我觉得,你说的企业应该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您所说的公务员,也应该是具有一定级别的吧?比如正科级、县处级。如果按照这个的前提条件,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第一种情况就是,该公务员到企业挂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挂职锻炼。如果是挂职的任职,他的组织关系是要转移到企业的,但其劳动工资关系还是留在机关单位的。这种挂职也有上级组织统一安排的,也有双方协商培养干部的,也有单向选派培养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调转到企业任职。这种情况就是正式的调入了,其待遇就是要按照企业的标准进行发放了。因为公务员是实行月薪制,而企业往往有许多绩效考核,或者说奖金是企业工资中的大部分,这两种薪酬制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正式调入了,就必须改为企业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保留公务员身份的。如果需要工作需要,也是可以再调回到机关的。但我说了,前提是有一定级别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公务员到企业任职的中间状态。也就是说,会有人享受着公务员的待遇,却在企业任职的,然后他的基本工资是以公务员为基础的,同时,按照本地区相应企业任职人员的水平确实绩效奖励水平。

为什么会出现第三种情况呢?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一种新的情况,比如,有的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或有控股企业了,就需要安排相应的人员。另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打破用人的条条框框,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就需要在用人有新的突破,就要打破身份的界限来任用人员,这样,也会有第三种情况发生的。

以上,就是我对您提的问题的回答。我也是简单这么理解的,也不一定对。仅供您参考吧!

人被信任,其实,也是被抬爱的过程。感谢您的抬爱!

祝您好运!

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目前的规定比较清晰,执行得也非常严格。

如果挂职或临时性工作,仍按原待遇执行。如果是正式任职,必须办理手续,待遇按所在企业的规定执行。不允许人在企业,关系在机关。

当然,一般来说,企业的待遇会更好一些。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