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区保安,上班骑摩托车上班自翻受伤,算不算工伤?
从题主自述情况分析,难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关健在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
如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从自述为骑摩托车自翻情节看,属于自己驾照摩托车操作不当,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难以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难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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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区保安,上班骑摩托车上班自翻受伤,算不算工伤?
你好,按照你的标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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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构成工伤。
首先,需要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因为交通事故。你的情况是因为自己翻车,原因很清楚,明显属于单方交通事故,有构成工伤的部分条件。
然后,需要交警部门对你的事故责任进行判断。是注意力不集中等自身原因,还是刹车失灵等车辆原因,还是路面湿滑等交通环境原因,还是他人横穿马路等他人原因?以判断你在比。本次事故中的责任占比,是否不是主要以上责任,如果最后结论你并非主要以上责任,又满足了构成工伤的部分条件。
第三,看你是否符合主体资格。小区保安有很多是退休人员,或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区别很大。是劳动关系,或者虽然不是劳动关系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符合构成工伤的主体。
满足以上条件,你的受伤基本上就是工伤了,可以去人社部门申请认定!
我是小区保安,上班骑摩托车上班自翻受伤,算不算工伤?
只要在上下班途中,非自残等非自己主要责任的受伤都属于工伤
我是小区保安,上班骑摩托车上班自翻受伤,算不算工伤?
初步判断: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如果是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样,职工在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受伤,是自己责任造成的,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以减免劳动者执行业务而致死伤疾病所受经济上之损害为目的,至损害之原因在于执行业务”。“途中工伤”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无限制扩大,工伤乃“因工而伤”,劳动者所受伤害的处所应该与劳动者的工作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某人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回家,去学校接孩子放学,在去学校的途中受伤,该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该工人在主观上不是为了履行职务或者为了单位利益,不能认定工伤。同时,在上下班途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总之,在工伤认定的案件中,一般坚持工伤的本来含义,分析“途中工伤”条款范围宽窄的利弊得失,逐渐扩大扩大工伤的覆盖范围,当出现劳动者伤亡的“途中工伤”界限模糊,即可认定也可不认定属于“途中工伤”的情形时,应遵循《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规范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向劳动者倾斜“劳动权本位”基本概念,作出工伤认定。所以,你这不属于界限模糊的范畴,不适用倾斜,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之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为那个时候的表述是“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事故可以被归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没有规定只能有第三人造成,也就是说可以存在单方面引起的交通事故,就如你所说的情形。
我是小区保安,上班骑摩托车上班自翻受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从这个规定里可以看出,如果想要认定工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很容易就可以确定,那么这个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这个应该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来认定。
所以说题主这个事情关键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认定。如果认定本次交通事故不是题主的主要责任,那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了。
如果当时没报警,那么这个事情就比较麻烦了。人社局大概率是不会受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因为你不能自己证明或者其他无权人员证明你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问题。
所以这里提醒大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报警,报警后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方便后续的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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