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诚实可靠小郎君:
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当然还要负责,还可以获得工伤相关福利待遇。
一、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全责,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已经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福利待遇。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以工伤名义重复报销,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福利待遇。
也就是说,可以得到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
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
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全责,已经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伤害赔付后。
(一)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事故,当然还可以获得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给予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相关赔偿。
(二)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
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相关赔偿费用。
三、两个保险责任赔偿
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依法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赔偿以后。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再向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主张给予工伤保险的其他相关赔偿。
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并且已经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当然就要获得两个保险项目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车辆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保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收纳工伤保险费,当然不会支付工伤赔偿费用;认定工伤事故相关赔偿费用则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并不影响双重赔偿。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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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单位还是要负责的。谢谢邀请!
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单位需要负责,理由如下
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本人下班骑电动车回家,遭遇车祸,导致两根肋骨骨折,请问保险公司赔偿后单位需要负责吗?
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出车祸赔偿,按责任大小划分承担比例,如果是对方全责,而且完全承担相应的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包括二次费用)的话,单位是不用再承担费用的;但是如果是分主次责任,所有费用不能完全赔付,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总赔付不超过总费用,因为只是赔付费用,而不是让你因事故赚钱的。
下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单位还需要负责吗?有何依据?
这应该属于工伤范围内了,你可以认定工伤,然后进行伤残鉴定进行伤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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