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并未发生实际缴费。
实际缴费年限,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发生实际缴费的年限。
一、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计发养老金时,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二、企业固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并且,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调企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复退军人、下乡知青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养老金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五、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工作年限,并未发生实际缴费,为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视同缴费年限,虽然并未发生实际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作用相同,在退休计发养老金时,同样起作用!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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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养老金计发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就是社保认可在没缴社保的那些年,你按照标准1{大部分地区标准是0.6一3)缴纳了社保。主要针对两类群体,一类是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96年开始缴社保,96年前按1视同缴费(如1980年参加工作,那么1980一1995年这16年每年就认为你按系数1进行了缴费),96年后就是实缴,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缴得少,低于1,那么视同缴费就很有利。如果缴得多,每年都是按最高3进行缴费,则相对吃亏,退休工资比全部实缴低一大截。另一大类就是几年前开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好像是2014年之前视同缴费,后面实缴,这类人员相对于早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人员实际上是很吃亏的(例如两个人都是2000年参加工作,工资待遇一样,一个人的单位很早就参加了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另一人是2014年才参加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则退休时早参加杜保的可拿当年社平工资的80%,后参加社保的退休工资就只有社平的14%十2x26%=66%作为基础养老工资,这差距还是蛮大的,何况还有个人帐户的差距。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越吃亏,缴费年限越长越有利!
二者表面上的区别肯定是意思不同。
“视同”意思是说“看作相同”。但是,实际上呢,看作并不等同于就是。
缴费与不缴费,怎么能够相同呢?- 实际缴费的个人账户里面就有这部分缴纳过的资金,算作个人账户的存储额。而视同缴费年限之中就没有实际缴费,就是说个人账户存储额中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时间内的金额。
- 视同缴费年限是虚帐记录,没有实际金额。那么,当出现意外情况需要继承个人账户剩余存储额的时候,那就继承不了视同缴费年限里面的金额。这一点是要明确的,因此,视同缴费年限越长的,此时就会没有钱领,当然会吃亏不小的。而具有实际缴费的缴费年限中缴纳的费用余额,此时却可以继承,这个时间越久,继承的已经越多,是不是非常有利?
-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人员就是所谓的“中人”。他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中有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只能用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而不能参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因此说,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越不合适。而缴费年限越长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越高,也就有利。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原创)视同缴费年限往往是指统账结合前,也即是退休费计算办法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企业的固定职工,也就是试用期满转正成为的正式固定职工。这批职工因为按老办法计算退休费,是按连续工龄的一定比例计算退休待遇,那时不用缴费。
除了这批人外,还有复员退伍军人、由事业单位、行政单位调进企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知青年龄,这些职工在实行全员合同制前的工作年限,在新退休费计算办法实行后,以前的工作年限,在退休时计算退休待遇时视为缴费年限,与后来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待遇。
八十年代中期,企业新招收的职工都是合同制工人。他们从参加工作开始,就要缴费,开始缴得很低。记得企业为他们缴纳企业部分的16%,自己每月缴纳2元,是由企业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九十年代初期,企业实行全员合同制,大约是从一九九二年开始,所有企业中的所有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所以原来的固定工也改成了合同制工人,并且开始缴费。当时缴费很低,也就是每月个人缴纳2元,企业缴纳部分各地不一样,最高时企业缴纳25%,以后随着政策的变化,个人缴费由2元增加到个人工资总额的2%、8%、再增加到11%;企业缴纳逐步下降,后来统一下降到20%,最近几年不知有沒有变化,因为离开工作岗位十三年了,沒有做过调查。
因此,凡是参加工作一开始就是合同制工人的,从参加工作开始的工作年限,就是缴费年限。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实行全员合同制前调到企业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以及复员退伍的军转人员(含军龄),在实行全员合同制以后,实际缴了费,就是缴费年限了。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一种过度时期实行的一种过度办法,以解决新老办法交替,使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退休待遇上不受影响。
从现在看来,八十年代中期以前参加工作,而今没有退休的已经不多了,有些单位甚至沒有了。因此,视同缴费年限除了复员退伍军人外,已经基本所剩无几。
换句话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新老退休费计算办法过度期实行的一种过度办法,这个名词即将在退休费计算办法中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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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其实我在以前的回答中多次涉及到过,当然这次算是专题回答。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是我国养老制度改革的产物。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6年才在全国全面实施,有的省市是在1992年就已经全面实施。过去的退休制度,由于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的模式,没有养老保险这个概念,退休只是少数人的专利,一般只有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才能享受到退休待遇,而没有工作或是在其他企业工作的人是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成分不断涌现,除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等以外,大量的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经济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必须有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做支撑。因此从1992年开始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试点,在逐步扩大推广的基础上,199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城镇所有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都可以办理退休,人人缴纳养老保险、人人享受退休待遇的愿景得以实现。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和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群体。视同缴费年限,其实从字面上还是很好理解,就是虽然没有缴费,但是由于在缴费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可以等同为缴费年限,就叫视同缴费年限。这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发明的新词汇。之所以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和我国的退休制度改革向配套的。按照新的退休制度规定,办理退休必须要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新的退休制度出台以后,面临的新问题就是以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怎么办?所以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新老制度的衔接和过渡问题。于是就有了老人老制度、中人中制度、新人新制度的办法。老人比较好办,可以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新人也比较好办,可以按照新制度办理退休,最难办的就是中人。所谓的中人就是介于老制度和新制度之间的这部分人。所以对于中人来讲,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即一年工龄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一样,累计计算为退休工龄。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主要为1992年之前或是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1992年或是1996年之后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离职或是辞职后到企业工作或是灵活就业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第三,什么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即城镇在岗职工,不管你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只要在岗时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一年就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虽然在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就不能计算缴费年限,也就不能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管你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只要你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一年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主要是作为办理退休后享受养老退休和医保退休的依据和条件,只有达到了相应的缴费年限,才能取得办理退休的资格,才能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第四,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视同缴费年限和是缴费年限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要说区别主要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都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称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的缴费金额,主要是由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来计算的,所以在退休前需要办理认定,认定的主要依据是个人人事档案,而实际缴费年限是根据社保部门缴费系统的缴费记录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都会计算为缴费年限,但是视同缴费年限在折算缴费指数时,一般都是按照100%到140%之间来计算的,而实际缴费年限是按照实际的缴费指数来计算的。在计算养老金时,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但是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内容。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的认定,在纳入社保缴费之后认定、计算为缴费年限的一种举措;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按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计算,实际缴费一年计算为一年缴费年限,两者都可以同时计算为退休工龄或是退休时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个概念弄清楚了,你就知道区别在那里了。
视同缴费年限的来历。视同缴费这种概念是怎么来的呢?大家都知道,从建国初期50年代,我国就开始建立工职人员退休制度,一直沿用至90年代初,都是按个人工资级别--工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或叫退休工资),个人不用交退休养老保险费。直到90年代初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账户的养老保险制度,才实行现在的缴费养老保险模式。企业在1992年--1996年(以各地实行的时间为准)前参加工作国营、集体固定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9月份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其工作年限都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没有缴费,而看作为缴费一样看待,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社保法》第十三条規定,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视同缴费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基础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可见,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没有缴费的年限,而且不用个人缴费,由政府缴费。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真金白银地缴了保费的年限。
为什么要分视同缴纳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不设置视同缴费年限,对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退休人员有失公平。他们参加工作几十年,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只有一、二年,或者只有几年,十多年。如果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他们可能只有几十元--几百元的养老金,显然对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设置 视同缴费年限只是过度性的措施,目的就是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人员的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当这一群体全部退休了,以后就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了,都是按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的。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有以下区别:
1 . 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国营、集体固定工,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才有条件享受。就是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也就是“中人”特有的待遇。
2 . 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式不同。有视同缴费的退休养老金分两段计算,一段是视同缴年限的基础养老金,另一段是实际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等于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除以相应月数)。只有实际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于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除以相应月数)。
3 .实际缴费年限的有个人账户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养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4 .退休养老金计算缴费指数不同 。视同缴年限退休养老金待遇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指数在1--4之间,不低于1,也不能大于4(各地不同)。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待遇计算,是取历年缴费的平均值,在0.4--1.3之间,大多数统筹地缴费指数不能低0.6,按实际际缴指数值计算。
5 . 视同缴费的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承担,实际缴费有用人单位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无用人单位缴费的参保人员,由个人自己缴纳。
以上五点就是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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