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作中受伤,当然也是工伤!
但不适用工伤保险,因为用人单位已无法为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参保社会保险工伤险了,社会保险机构不会负责相关费用。
但是,用人单位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二、迄今为止,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发生工伤待遇,似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限定对象均是在职工作人员,对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没有约束力。
三、那么,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等,包括工伤待遇,怎么办呢?
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多是具有专业技术的退休人员,没有什么技术专长的退休人员,一般没有聘用的机遇。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必要聘用这部分具有专业技术的退休人员,象征性给两个远不及付出专业技术劳动报酬的工资,不用缴社会保险,解除聘用也不用给经济补偿,比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划算多了。
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远水不解近渴,而且,培训成熟了,翅膀硬了,远走另择高枝,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太不合算了!
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今生活条件使人均寿命75岁左右,长寿者90岁,100岁大有人在,身体硬实着呢!闲不住,技术和经验随身带,贡献点余热,给两钱就行,甚至不给也行,要不也白扔了,只要认可本人还有价值就行!
一厢是用人单位愿意聘用,一厢是愿意贡献余热,老郑碰见何氏,正合适,一拍既合,两厢情愿,岂不妙哉!
那么,剩下的一切问题,一切的一切,都好办了,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协议解决一切的、所有的问题,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
四、还有的问题是,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已经退出工作年限,不在社会保险机构承保工作年限工伤保险范围内,用人单位也无法为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参保社会保险工伤险,社会保险机构是不管的了。
唯一的办法,协商、协议,只有用人单位、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或家属,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事故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处理!
如若协商不成,就只有走法律程序,寻求司法裁判解决。
五、最好的办法,用人单位为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以备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发生工伤之需。
仅供参考。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在年龄?是在工作单位受伤、就是工伤!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全国并没有一个太统一的意见。
不过个人倾向于应当属于工伤,但是还要参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北京、天津、重庆、太原、厦门等一些省市,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或各省市的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关于山东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时,明确回复,应该适用。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如果参与建筑单位的工作,现在很多建筑单位又是以整个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纳入工伤保障也无可厚非。
很多地区也是这样,如果用人单位给退休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适用工伤保险的保障。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如何鉴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有一条规定,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是否代表双方结束了劳动关系?
但是1994年劳动法中只规定了童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
目前国家还有一部分特殊群体叫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他们实际上也是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其他保险没有强制要求。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般要求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6小时。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有争议的,可以说有的地方适用,有的地方不适用。希望国家能够出台进一步的解释,明确有关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的问题。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院支持工伤,各地劳动部门意见不一致。如果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可以以劳务关系处理。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邀请,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认定工伤,必须有劳动合同或者证明劳动关系,因此,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但不能认定工伤,并不是得不到赔偿,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办法来处理,得到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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