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分两部分,如果参保人过世了,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一、参保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逝者单位实行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也可以继承。
二、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以后,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为参保人员开设二个缴费账户,一个是单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统筹账户,一个是你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账户。
为什么设二个账户呢?
因为,单位为你缴纳的养老费进入统筹账户,属于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职工的共有财产,用于支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全体职工的退休养老金。
而参保人员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内,属于你的私有财产,只用于支付你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
所以,二个帐户内的资金性质不同,用途不同,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以混用,必须分开记账保管、使用。
三、个人账户怎样计算的?
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就是你本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到你退休时的个人缴费金额的累积总数,加上利息收入的总计金额数。在你退休后,除以一定的月数计算,逐月计入月养老金支付给你本人,如若未支付完参保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际上,个人账户,这就是相当于你在银行存款,银行为你开设的账户,为你保管资金并付利息,只供你个人支取使用的私有财产,参保人员去世可以继承。
四、职业年金,无论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统统进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去世,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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