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如何界定?

鄂尔多斯市两环卫工人在工时出了交通事故死亡,都是60岁以上农民环卫工能认定工亡吗?

工亡的界定,《工伤保险条例》有原则规定,国家劳动部门、工会等对各种工亡情况有解释。

国家政策对工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在工作的时间内,在工作的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导致伤亡。

二.进行工作前的准备性、或工作结束后的收尾性活动导致伤亡。

三.上下班必经路途,遭遇非本身责任的交通事故身亡。

四.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五.其他的情况,如在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工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害、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受伤害、职业病等身亡。

工伤认定原则条件主要是这些,还有一些各种情况、不常见、复杂情况的工亡,国家劳动部门、工会有针对各种不同情况的解释。

超过60岁的员工遭遇工亡,也必须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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