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皇帝远,古代中国政府是如何管理乡村地区的?
天高皇帝远,古代的中国政府,虽然县是最低一级政权机构,县以下不设政权机构,但是,通过划定区域,委托地方乡绅有效地管理乡村地区的!
古代中国,自秦始皇建立大秦帝国,地方政权实行郡县制体制以来,以后各朝各代沿袭,基本延续二千多年,至清朝结束封建统治相沿不改。
古代中国,郡县制的地方政权体制下,县级政权为最低一级政权机构,县以下未设政权机构,县的管辖区域也是很大的,管辖的人口也是很多的,那怎么统治到每个居民百姓呢?
古代中国,在县级政权延伸不到的下级地方,虽然未设政权机构,但仍有效管理至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居民百姓。
在先秦时期,既有耆老、乡绅受政府许可,管理政权不及的地方事务。
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实行郡县制地方政权体制后,县以下虽然不设政权机构,但划分乡、亭等地方区域,委托地方乡绅治理,如大家熟知的埋葬秦帝国陈胜、吴广领导的秦末农民“大泽乡起义”,可以见到“乡”的影子。
秦帝国灭亡后,登上汉高祖皇帝宝座的刘邦(刘季),原为秦帝国泗水一“亭长”,可以看到“亭”的印迹。
秦以后各朝各代至清末,虽设立省、州、府、路、道等地方政权,但县级仍为最低一级政权机构,县以下设立乡、村、保、甲、里、社等地方区域,都不是地方政权,由县政府委托地方乡绅代为管理。
大家熟知的《水浒传》中梁山第二任寨主,“托塔天王”晁盖,原既为乡绅任郓城县东溪村保正,既保长。
甚至于,有的朝代,为节省经费,政府将官办的邮政局兼政府招待所“驿站”,亦交由地方乡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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