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赔款,最终都支付了吗?为什么?

清朝自1840年鸦片战争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开始,直至灭亡,与西方列强及日本,签订了一系列的割地、赔款的条约,赔款总额达13亿两白银之多!

但是,实际并没有全额支付,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美国等多数国家,后来放弃赔款,并用赔款在中国资助慈善、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开办保育院、育婴堂,燕京、协和、同济、湘雅等学校医院。

二.只有日本,始终不放弃赔款,用赔款发展经济,制造军火,发动侵华战争!

中国政府在1938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拒付日本赔款。

三.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为战胜国,因而得以免除战败国德国、奥地利的赔款。

四.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后,放弃了对俄国的赔款。

所以,中国清政府及中华民国政府,总计支付了赔款约半数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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