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工伤能认定吗?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是工伤发生的费用社保不予负责,而由用人单位负责。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60日内做出认定与否结论;并于医疗终结提出申请60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处理事故程序都是单位办理,如单位不予办理,可向单位工会、直至上级工会求助,维护合法权益。
国家政策对工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在工作的时间内,在工作的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导致伤亡。
二.进行工作前的准备性、或工作结束后的收尾性活动导致伤亡。
三.上下班必经路途,遭遇机动车事故导致伤亡。
四.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五.其他的情况,如在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工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害、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受伤害、职业病等。
工伤认定条件主要是这些,还有一些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时限等。
工伤认定须由单位提出,单位不予办理,超过时限,责任在单位。
一.首先要搜集工伤的相关证据,以后无论走到哪个程序,都是要靠证据说话的!
二.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力争单位同意办理工伤以定。
可以求助单位工会,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工会,地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是有一定力度;
三.也可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四.直至走法律程序,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会主持正义,还你公道的。
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工伤能认定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2、集体乘车去会、听报告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3、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的。-善世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工伤能认定吗?
1、工伤职工无过错原则,在工伤保险中,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但属于自杀和自残、醉酒和吸毒、故意犯罪的除外。
2、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5、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6、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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