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病假工资,不承认工伤,如何维权?

1月份到现在单位都没给我发病假工资,说生病没工资,还不给我批假,工作了8年1月30号在单位搬货导致腰扭伤腰弓裂腰椎间盘突出,也不承认工伤!5月初就不批假给我,我现在都在看病做理疗!现在说我自离,也不让我进单位大门!单位违法吗?起诉单位有无赔偿?

布依诺斯爱丽斯:

你好?谢谢你的信任,邀请回答问题。

维权主要靠自己依法争取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该争取的必须争取。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60日内做出认定与否结论;并于医疗终结提出申请60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处理事故程序都是单位办理,如单位不予办理,可向单位工会、直至上级工会求助,维护合法权益。

国家政策对工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在工作的时间内,在工作的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导致伤亡。

二.进行工作前的准备性、或工作结束后的收尾性活动导致伤亡。

三.上下班必经路途,遭遇机动车事故导致伤亡。

四.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五.其他的情况,如在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工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害、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受伤害、职业病等。

工伤认定条件主要是这些,还有一些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时限等,在前面已经简述。

工伤认定须由单位提出,单位不予办理,超过时限,责任在单位。

一.要维权,必须先搜集必要的证据资料,不论以后走到哪一个程序,都是要靠证据说话。

二.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据理力争,尽可能取得单位同意、支持。

三.同时向单位工会求助,乃至单位所在地方工会,地方工会介入还是有相当的力度的。

四.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先走行政途径,向单位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政府人社部门或政府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行政途径也解决不了,直至走法律程序,就是打官司,单位都有常聘律师或法律顾问,所以我们也要聘请律师,如果经济上无力承担,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会主持正义,还你公道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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