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事业编制和全额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

事业编制分四种类型: (不含民营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差额(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多为公益性、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包括:

1.社会基础、基本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

2.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或委托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3.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

4.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参公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

这些事业单位,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编制管理相当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或委托执法职能的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或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职能划转行政机关。

其余的公益服务性,不能或不宜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开支的公益性单位;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予以差额(定额)补助,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高于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亦有不达标准、不足额发放、拖欠情况发生;

编制管理相对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部分单位可能转制为企业。

其余的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部分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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