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特殊工种近20年后调离原单位,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吗?

64年生人,1987年从事化工生产工种,每天接触一甲胺、二甲胺、硝酸铜及氢氧化钠等有害物质原料,(领有保健补助)2009年调离原单位去另一个企业从事安保工作,请问2019年能否按特殊工种申请退休呢?

1964年生人,54岁,如果从事的工作岗位在特殊工种目录内,是女性,完全可以!

如果是男性,还应再等一年。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认定以下列标准执行。

国企的特殊工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集体企业参照办理;但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必须符合下列限制条件。

一.特殊工种、参照特殊工种连续工龄限制:

(一)特殊工种

1.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累积工龄满8年以上。

2.高温、井下工种,累积工龄满9年以上。

3.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工种,累积工龄满10年以上。

(二)参照办理特殊工种

1.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常年在摄氏0度以下低温环境工作的,参照高温、井下特殊工种办理。

2.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参照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办理。

二.年龄限制

年龄在距正常退休5年以内,既男55岁,女工人45岁,女干部50岁以上。

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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