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只要两个老人愿意,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既是两个孤寡老人,证明都是无人可依,或妻子丈夫已故或已离,或是子女都不在身边。
少来夫妻老来伴,人老了,他们只是想找个可以聊得来的伴,让自己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不再枯燥乏味。
只要双方经济独立,或一方愿意养活另一方,子女也不加干涉,没有财产经济上的纠葛,又有什么不合适的。
老年人领不领证,只要双方没有婚姻存续,那么他们同居又不涉及重婚罪。
人的一生又有多长,更何况老人组合家庭,如果他们七、八十才组合在一起,请问他们一生还有多长时间。
所以说,他们同居在一起,只要自己开心,双方觉得幸福,没有违反《婚姻法》,领不领证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那有对老人就是这样,男的是某局的局长,因妻子早逝,儿女没时间照顾,他便请了一位保姆,谁知事就这么巧,保姆也是丈夫过世,无儿无女,年龄比他少了十几岁。
就这样男的8000多元一个月的退休金,给保姆5000,剩下的够他们生活,名义上是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实则已是事实夫妻。
一晃他们已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他们相扶相携,相敬如宾,两个人不知相处的多融洽。
人的一生也就这么长,直到去年,那男的去世,他们无证在一起走过了十多年的幸福时光!
人的一辈子太短了,能够开心一天是一天,有人陪伴总比孤单一个人过好!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我今年79岁,我老伴2001年春天病逝。至今18年一直鳏居。中间孩子们提出让我自己考虑后老伴的事,她们不干涉,但是我考虑娶了后老伴一定要影响和孩子们的关系以及增加不少麻烦事就拖到现在。
现在从老年人的角度谈一下老年人不婚同居的看法:
(1)老年人 不婚同居是无奈的选择
老年人思想比较传统,希望登记结婚,名正言顺。但是往往受到子女的干涉,遗产的分配是难题,经常闹得家庭鸡飞狗跳,打官司,对薄公堂。甚至死后怎么合葬也是难题。为了避免麻烦 ,不婚同居的老年人逐渐增加。(2)老年人同居是生活的需要
老年人爱生病,有了病还是老伴伺候照顾的周到。平常洗澡搓背都是老伴方便有耐心。
(3)老年人同居是感情的需要
老年人最怕孤独,能陪老年人聊天的子女凤毛麟角。有了老伴,不说话也不孤单。
(4)老年人同居是生理的需要
据说孔子请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女人什么时候停止性的要求呢?老太太笑而不答,从头上拔下簪子插在地上。孔子明白,女人和男人不入土,性的需求不会停止。
(4)没有必要道德绑架老年人
律师说老年人不婚同居不符合法律,有些人也说是老不正经。但是电视剧里年轻人婚前同居已经成为时尚。旅店男女开房也不要结婚证。老年人为什么要坚守道德底线呢?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果真是两个孤寡老人,在他们有生之年,能主动地走到一起抱团取暖,那是孤寡老人主动对社会的贡献!!!国家和民众都应予以支持。至于领证不领证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既然是孤寡老人,那就不会影响他们二人之外的其他人,更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历程中,有人相携而行那是值得人们尊敬的!请不要拿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来绑架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多给他们一点自由也是社会给予他们的爱。善良的人们,看着一对孤独佝偻的背影,怎么还忍心去为难他们?!人人都会老,不见得人人都会是孤寡老人!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
依我之见一一两孤寡老人不领证丶同居在起既合理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什么不合适。
一,“两孤寡老人”,意味着两位老人均属孤身一人,双方均无法律意义上的“夫或妻”,或者说双方各自夫或妻己经过世,这种丧偶后或本属孤身一人或各自原来的夫妻婚姻关系已依法自动解除,那么,在法律上来讲“两孤寡老人同居在一起”并不会侵犯我国的婚姻法律关系中合法家庭关系,他们同居在一起自然也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既然两孤寡老人同居不违法,那又有什么不合适呢?
二,”两孤寡老人不领证(结婚证)同居在一起”,在我国法律上讲也是允许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适龄男女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谓”婚姻自由”,即男女适格公民既有恋爱自由,也有结婚自由,也有不结婚不领证的自由。根据“法无禁止亦可为”的法律原则,如题所述“两孤寡老人不领证”是法律赋予他们二老的自由权,请问: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又有什么不合适?
我倒要说,干预两老人正常生活丶管闲事才是真正的不合适。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针对这个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首先说明本人就是从事老龄工作的。按照我们要为老年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中,就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其中特别在关于“老有所乐”的细化分则上,就专门明确了要特别注重对寒室(丧偶)老人的心理抚慰,尤其是支持和满足他(她)们再婚,以保其暮年不寞,提倡全社会给予支持,任何人不得干预老人的婚姻自由,从中建议两点:一是不提倡走婚(即:不要两地分居,尽量能住在一起),二是最好是受法律保护,可以办结婚登,但不一定是强制。如果双方子女有异意的,由老年人协会负责召集双方子女共同会商,由老年协会出面调庭,俩个老人由两头各自的子女分别实行生养死葬,生前的生活费两边平出,病痛治疗各负各的,而且双方本人和子女互相不涉及财产分割。
就此方案下来倒好,光我们镇上一年就有十一对孤寡老人月缺重圆,再现晚馨,双方儿女也心安理得,还相应地减轻了心理负担,还真是有乐可为!
至于该不该办理合法手续这一块,应该是取决于两个老人的自愿,为了不伤害他(她)俩的心灵,我们没有强制规定,反正老年人再婚也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和负担,假如他(她)们还能生出个孩子来,最不放心的究竟是双方的儿女还是我们,这一点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罢了。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这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只要不牵扯家产继承问题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2个孤寡老人在一起无非是互相照顾,互相扶持,就是有个伴而已,我认为只要2个老人过的挺好,领不领证都是无所谓的事,前提是不要牵扯家产继承。
现在有很多老人没有老伴,儿女也不在身边,一个人在家确实生活很无趣,如果老人有意可以为其寻个老伴,双方儿女也要相互体谅,尊重自己父母的同时也不要怠慢了另一位老人,毕竟儿女不在时在身边陪伴的是他(她)。
至于领不领证要看很多方面了,有的老人在一起就是相互陪伴,但是也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是为别人的家产,这种情况很难处理,主要还是看儿女的意思,还有两位老人的情况。我有个闺蜜的公公想女人想疯了,成天想着找媳妇,因为老家有拆迁的计划,老头被骗好几次,而且弄的家里鸡犬不宁,成天骂儿子骂儿媳骂女儿不孝顺,还处处去告状,唉,家里有这种老人也是不安生啊。结果只有一个儿子的他和儿子分家签协议,自己跟一个朝三暮四的女人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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