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31岁的福州男子江某于去年11月5日与一位林姓女子领证结了婚,婚后发现妻子肚上有妊娠纹,小肚上还有一道疤痕。

江某于是非常愤怒,他觉得被妻子骗了,妻子婚前竟有生育史,他怎么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遂追问妻子原因,妻子刚开始时不愿承认。

于是江某便去质问岳母,岳母支支吾吾说是女儿曾做过阑尾炎手术,江某哪里肯信。

后来江某从妻子林某手机上找到了证据,原来妻子有过一段订婚史。这下证据确凿,林某自知无法抵奈。

才不得不向丈夫江某承认,自己在读书时,因年少无知,意外怀了孕,孩子做掉了并没生下来。

可是江某怪妻子婚前没有告知,这属于欺骗行为,怎么也忍受不了外界的谀论和异样的眼光。

父母花光了一生的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正娶回一个有婚史的女人,他怎么也接受不了,坚决提出离婚,并要求林某退还15万礼金。

江某结婚时称给女方林某28万的彩礼,女方带回2万,现在只要15万。可林某怎么也不愿意,说自己已与江某婚后年多时间,自己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只能还回5万,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就算起诉到法院,江某已跟李某生活了一段时间,虽然生活时间不长,但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也只能让林某酌情退还部分彩礼。

@红红梦美婚姻重在一个真诚,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如果林某婚前能够如实相告,那么江某就能婚前确定还要不要继续下去。

现在婚已经结了,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况且男某江年龄也不少了,如果他能够宽容,林某也还愿意继续这段婚姻,那是不是各退一步,继续走下去呢!

女孩婚前请自重,更忌欺骗与隐瞒,感情最重要的是真心对真心,坦诚相待,最终才能收获幸福!

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福州男子人姓李,身高只有米五七,男人之中属次品,迎娶娇娘不太易。不过如今这世道,只要你不缺米米,一掷万金付彩礼,化险为夷有转机。

小李就是大手笔,身材矮小用钱弥,支付二十三万八,林姓姑娘立同意。一帆风顺扯婚证,张灯结彩拜天地,甜甜蜜蜜手牵手,恩恩爱爱一床栖。

初试云雨没留意,感觉一切还可以。谁知不久就发现,妊娠纹显妻肚皮。不由心里起怀疑,就找岳母问仔细。岳母谎称患过病,应该可能是刀迹。

根本没有合逻辑,小李偷看妻手机。朋友圈里细寻觅,终于发现了秘密。原来妻子订过婚,终于找出了问题。不由心中升怒气,执意要把婚姻离。

凶神恶煞一顿批,要求退还部分礼,合计十三万八,不能减少一点滴。妻子离婚也同意,不过彩礼退不起。最多退还三万五,答应与否随便你。

真是世界林子大,无时不刻写传奇。男子花费巨额礼,娶回一个冒牌妻。婚前事实不透底,瞒天过海把人欺。原物退还也有理,谁人能咽这口气。人要脸来树要皮,男人脑壳不能低。所以女孩要注意,不可轻易解带衣。碰上执着如小李,你就自己毁自己。要么事前说仔细,决定是合还是离。明明白白人不欺,才能平安有甜蜜。此事各位如何看,洗耳恭听你来写。(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那就说明妻子此前不仅怀过孕,甚至还可能有私生子!

根据相关的医学资料,妊娠纹的出现,一般都是在怀孕28周之后,也就是怀孕7个月之后才出现。这就意味着这时的孕妇连引产手术都不宜再做,因为这时做引产手术造成大出血的风险很大!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新郎对于新娘是否是处女,都很在意,更何况是一个曾经怀孕过7个月甚至还可能会有一个私生子的新娘!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观念已然有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新郎要想找到一位处女新娘,已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了。但是要让一位新郎去接受一位曾经怀孕7个月以上且很可能还会有一个私生子的新娘,同样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那么福州的这位男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让人闹心的事儿。如果女方在婚前告知了男方其曾经怀过7个月身孕的事情,即使女方没有私生子,那么男方肯定也会重新考虑两个人是否适合结婚。

实际情况却是,这位女子不但隐瞒了这件事情,而且还向男方索取了大额彩礼,那这就涉嫌以结婚之名,行诈骗彩礼之实了!

面对这种情况,男子提出离婚并且让女方退还一半的彩礼,是合情合理的。但女方坚持只退还很少的一部分,则是不合理的!

两个人的离婚,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两个人最终因为礼金的问题对簿公堂,最终的结果会是如何,恐怕还真不好说!

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这个女子隐瞒自己生过孩子的历史,确实不对。这件事可不是小事,孩子是父母一辈子的牵挂,找个有小孩的女人,今后确实有很多问题。

再说说这名男子,也有过错。她有没有生过孩子,为啥婚前没了解清楚呢?不知根不知底就匆匆忙忙结婚,确实自己也有责任。

女子隐瞒自己生过孩子的过往,估计也是有苦衷的,建议男子跟妻子交流一下,看到底咋回事?如果不影响今后的生活,还是多原谅妻子。

现在男多女少,前几天有个新闻,一个男子娶不上媳妇都跳井自杀了。现在的农村,娶不上媳妇的也不少。如果自己条件不怎么样,就别挑肥拣瘦了。

如果你现在选择离婚,并要求退礼金,如果今后能找个合适的倒还好,如果找不到,或者还不如这一个,我觉得就算了。找个生过孩子的,总比没老婆强。

我一个小学同学,家里条件差,自己也没啥本事。30多岁才娶上老婆,是个二婚,且带了个儿子过来。结婚后,又给我同学生了个儿子。

同学一下压力大了,拼命挣钱,他老婆也能干,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人幸福得不行。

所以,我的建议是,结个婚,成个家不容易,还是别斤斤计较了。

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这不是明显的欺骗吗?

真是太愚昧无知了,这样的事怎么可以瞒得住的……!

我想说,无论出于哪种原因,都不要去欺骗一颗善良的心!既然一个愿娶,一个愿嫁,就要坦诚相待,不要存在着相互隐瞒,欺骗的成分,这样做夫妻才会幸福快乐,一旦有一方存在了欺骗,这段婚姻必将走向破裂!

回说福州这女子,既然自己为钱看上人家,决定嫁给人家,就不在乎他的年龄和身高,也不要在乎他是否有去,而应该坦诚的告诉人家,自己曾有过去,生过孩子,好让人家宽容接受你,因为现在是新社会,过去的一些传统思想习俗已经不存在了,女人是否失身,是否生过孩子这些事也都会有一定的理解了,最紧要你够忠贞,够坦诚,不是那种伤风败俗,见一个爱一个的,一般都会得到别人的原谅!所以,我觉得,她不应该隐瞒,也不该欺骗搪塞,到事情穿煲了,还去作掩饰,说是自己得阑尾炎做的手木术,男人又不是傻的,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欺骗得了呢!

我想,气该气,恼归恼,男孩自身条件也不是那么好,才1米57,不是什么高大帅气那一种,且也老大不小了,就是家里有点钱,也不必太计较那么多事了,要是两个人能互相理解,和好解决该多好呢,可是,双方却又搞得满城风雨,无可收拾,真是没有太多必要……

由于这钱花了28万元,才做半年夫妻的事,可算是亏大了,而女方也实在太不地道,既有欺骗隐瞒的成分,又想赖掉人家的礼金,欠缺了人道,这样的思想不应该,错在她自己,承担也该她自己,怨不得人家……

如何看待福州一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有妊娠纹,要求离婚并退回礼金?

2019年9月,福州的江城路(化名)与林肖丽(化名)经媒人介绍认识,2个月后领证结婚,然而在婚后一次偶然情况下,江城路发现林肖丽肚子上有一道疤痕,方知林肖丽曾经怀过孕,但女方家婚前对此事只字未提。林肖丽表示是年少无知时犯的错,没必要主动说出来,希望丈夫能理解宽容。但江城路表示无法接受,提出离婚,而之前给女方家的28万3千元礼金,应至少退还13万8千元。但林肖丽则表示,只愿退还3到5万元,如果调解不成就走法律程序。有律师表示,江林二人结婚已超过1年,同居也超过半年,这种情况下,现行法律并不支持退还礼金。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女方在婚前不应该对此有所隐瞒。

整个事情的起因就是女方对于自己曾经怀过孕这件事情有所隐瞒,一直到婚后都没有把真相全盘告知于自己的丈夫。两夫妻本应该是互相信任的,而这种关系到两人婚姻关系的秘密更是不应该有。

然而女方却一直支支吾吾,甚至在男方已经摸出伤疤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如实交代问题,依然选择了瞒天过海,这种刻意隐瞒的方式对于男方来说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如今的态度依然存在问题。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女方如今的态度依然令人感到不爽,她并不认为自己的刻意隐瞒存在什么问题。她觉得一切都是因为当初年轻时年少无知不懂事造成的。过去的事情和现在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她也不需要和向自己的丈夫进行如实的交代。

从她躺在床上懒洋洋的态度和奇怪的语气来看,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没有半点的歉意,甚至对于丈夫的不理解感到不可思议。

律师不支持退还彩礼这一说法不够准确。

从这名女子不以为然的态度来看,她本人对于这场婚姻是不关心不在乎的,即使这场婚姻最后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她也是无所谓的。

我认为律师所说的不支持退还彩礼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名女子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骗婚。在两人结婚前,她单方面故意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结婚条件,目的是为了获取来自男方的巨额彩礼。如她的这一行为最终被认定,她甚至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居和结婚前应该互相了解。

这次事件也给了很多年轻人一些启示。在同居和结婚前,和自己的另一半做到互相了解和互相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两个互相不熟悉的人,因为各方面利益走到了一起,很有可能到最后也因为利益方面的因素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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