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真人真事,我有一个同学在30岁的时候,因为肺癌晚期不幸去世了,而去世之前他从银行借了30万元,当银行知道情况后,所做出来的事让我同学他们一家措手不及、也让他父母慌了神。

很多人会认为欠银行的钱,只要人不在了,那欠的账自然而然就消了,但事实真的是可以吗?可以说并不是,因为这里面存在很多的影响,有可能会让妻子共同承担,也有可能会让其父母承担,最终会怎么样执行,其实还是看这一个细节。

在这个讲之前,给大家讲一个我同学的一个亲身经历:

我同学是在30岁的时候因为患了癌症晚期不幸去世,为什么他会欠银行的钱呢,这还得从他的家庭和生活情况说起,以至于了走了这条不归路。

我和他是同一个地方,两人在高中就读一个学校,整个高中三年可以说感情还是非常不错的,大学毕业也各自去到不同的城市工作了,大概是参加工作三年之后,在某一天的晚上接到他的电话,他说自己得了一病,需要去我们省会医院确诊一下。然后让我帮忙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资源。

我就答应了,毕竟那这个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多多少少有点人脉,而后第二天他就来到我的城市,当时我看到他的时候非常震惊,因为一个年仅30岁的小伙子,居然要靠一个轮椅才能走。

看到了这一幕,我就觉得他这次病得不轻, 随后就安排了医院,第二天医生就开始检查,大概一个星期之后还是确诊了,与之前的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癌症晚期。

听到这个消息我同学并没有很意外,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为了能够活下去,为了能够让自己的父母老有所依,也为了自己的人生能够圆满。最终他还是向银行借款了,虽然上班也有几年,但是面对高额的医药房,他也没有办法。而他的父母也拿不出来多少钱。所以就向银行借了30万元。

但随着治疗程的不断升级,最终这30万元也花得差不多,而他的身体还是没有起来,同时也越来越严重了,大概一个星期之后,就不幸去世了,可以说这么大好的一个生命就这样没有了,也让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他父母处理完他的后事之后,就回到家中了,大概一个星期就收到了银行来电,因为他有一个款迟迟未还,这个时候他的父母才知道,原来这些治疗的钱都是借。

这个时候本着为人老实,善意的父母亲,向银行说出了实情,说自己的儿子不幸去世了,看看能不能把这个账给消掉,银行说这个不行,还是需要强制执行。

而后大概半个月之后,银行去他家实地了解了,进行各方面查证得知,确实借款人是不在人世了,再一个他的家庭情况确实也不好,但为了能让这笔钱消掉,银行还是向法院起诉了,最终银行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将这笔借款转了一笔坏账处理,直接不需要他们再还了。这才让他父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很多人会认为这个钱是需要由其儿子来还偿还,正所谓父债子还,又或者说让妻子还,因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再或者说由其父亲还,因为对于没有妻子没有儿子的人来说,还真有这种可能,那这个账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银行催行

只要到了还款期,你没有还款,那不管你是活着,还是不幸去世了,可以说银行都会对你进行催收还款,只不过这个力度并不会很大,因为你只是欠了第一期,这个时候会收取你的利息和滞纳金,但是三个月之后,如果你一直还不上,那就会出现第二种解决的方式,银行核实清楚,并起诉。

第二步:银行上门核实清楚,根据金额不同,处理方式也会不同

一、欠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下

如果欠款金额是在五万元以下,那在银行上门核实清楚之后,确认借款人确实去世了,再一个就是这笔钱也是用作专项支出,并不是属于恶意透支,那银行肯定就会直接转为坏账处理。并不会对其家人进行起诉,也不会作出过分的一些处理。

毕竟有一句话是这样的说,人死债消,人都不在了,那自然这笔钱也是不用还,也不会和其父母或者妻儿有什么关系。这时候银行也要考虑人道主义,不能太无情了。

二、欠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如果是欠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不管是什么情况,银行都会去法院起诉,因为超过这个额度就不是他们所能直接决定的,一定会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再往上提交申请,最终也有可能会出于人道主义对债务进行豁免。但是不是一定会豁免那就不好说了,因为还有这三个因素所影响着。

第一个因素:名下有没有遗留财产

如果说你的名下有遗留下来很多的财产,那银行肯定不会对你进行豁免,不管你这笔钱是不是用作治病救命,还是用作其他,都会对你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这也是为什么银行一定要提交法院进行起诉的原因。

你名下有财产那自然就可以强制执行,如果你名下没有财产,那银行进行豁免这个债务的时候也有一个证据可以支撑,所以说为什么一定要到法院起诉,主要是有这两方面的好处,进可攻,退可守。

第二个因素:有没有作为家庭共同开支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提前消费,对于一些奢侈品,或者一些大件物品,再明知自己买不起的时候会学选择分期,或者说贷款,那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有作为家庭的共同开支,这个时候肯定就会找你的妻子或者父母还款,正所谓谁受益,谁负责偿还。

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夫债妻还,子债父还的情况了,当然如果你没有作为家庭共同开支,那自然就不会让其他人去还款,毕竟冤有头债有主,不可能会去牵连其他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自然也会进行豁免。

第三个因素:有没有担保人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现在去银行借款一般都需要填一个担保人,如果说你借款的时候有这个担保人存在,那自然你所欠的款就会找这个担保人进行偿还,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在这也提议大家,千万不要轻易给别人去担保,到头来害得会是自己。

如果说欠款金额非常大,有上面这三种情况那肯定是不会进行豁免你这个债务,一定会要求让其偿还的,至于怎么偿还那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去执行了,但是没有上面这三种情况,家里也非常困难,那银行出于人道主义肯定会免掉你这个欠款,把他当作一笔坏账处理。毕竟人死债消。

人生在世,千万不要轻易借款

现在的信用卡、信用贷款可以说是满天飞,很多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好过一点就走了这条不归路,等到自己出现意外时,却无法去偿还这样的贷款,而后也只会让这样的欠款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

如果银行一旦起诉你,还得背上一个刑事责任,虽然说你人走了,但是影响的会是你的父母,你的妻儿,正所谓无债一身轻,如果一个人走之前还欠下大额的借款,那相信这个人走后的名声也会不太好,同时也会让自己走得非常痛苦。

虽然说借钱治病救命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但是一定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的,千万不要超过太多,否则将来一旦还不上,就算你的病治好,那你的人生也被毁了。所以说借款有风险,一定要谨慎。

最后:

一个人虽然生前从银行借了很多钱,但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死债消,只要他没有还款能力,名下没有其他财产,那自然就是不用偿还,这也是一种人道主义,不可能说人死了还要强制其家人去偿还,那这样肯定也是不公平的,正所谓一人做事,一人担。

同时在这也想给大家一个建议:千万不要轻易借款,也不要去提前消费,否则受伤害的还是自己以及家人。

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家族财富密码评论员董岩:

我们要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是不消失的,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留有遗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公民死亡后其财产的继承人同样继承债务,其债务会有其财产继承人归还。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债务的行为。”

其实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如果生前借了钱原则上只要有财产,有担保人有继承人的话他们就要承担起这部分债务,帮债务人还钱。

如果是借的银行的钱还好,因为如果没有偿还能力的话,银行不会剥夺借款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这个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只有一套住房又正好够你们家人居住,那么这套房子就不能拿来抵债,因为收走后就没地方住了,这个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里3口人却住着几百平的别墅,这种情况房屋就会被拍卖,但是这种情况银行要给你提供租住的地方,拍卖的金额要给你换一套小的房子,其余的银行拿走。

如果是借的民间高利贷的话,他们催款就没有那么温柔了,这个时候要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根据我国法律年利率超过24%-36%的利息是可以协商不还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要这部分钱,超过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为严格意义上的高利贷,可以不还。

首先对于家人故去这件事小编表示哀悼,但是债务就摆在眼前也不能不管,还是要积极的协商处理,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即贷款时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屋,国债,理财产品,股票等。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银行是有权处理这些抵押物的,用于偿还贷款。

那么会不会抵押物拍卖后不够还贷款?一般不会,银行在贷款时会有个折扣,比如房屋抵押,最多只能给房屋70%市值的贷款。

当然了,也有借款人抵押物多头抵押的情况,这样银行拿不到抵押物,就只能坏账了。

第三方担保贷款

如果贷款有第三方担保,那么借款人去世后贷款就转移到担保人了。银行有权向担保人发起追偿。

纯信用贷款

纯信用贷款,遗产继承人在遗产覆盖范围内需要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100万,遗产50万,那么银行是有权追回这50万的。但是实际情况里,银行向遗属追债,遗属很难配合的。此时银行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不下来,这笔钱就变成银行坏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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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大家的传统观念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父债子还。很多网友表示:人去世欠银行的钱必须还,不还是犯法。人死了,存款不能提,这是银行规定。

欠银行的钱如果本人去世了是不是家人必须帮其还清?

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人死了,家人也有义务继续还钱,这个思维是几千年延续下来的观点。另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死账清,既然人都不在了,他欠的债自然也就不用还了。就目前来看,这两种观点都有其正确的一面,但都不完全正确,也有其片面的一面。

1、家人是指谁

很多人一说起家人,不自然的就特指夫妻和子女。诚然,这些都是直系亲属,但在债务问题上,夫妻和子女关系差别很大。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从银行借的钱,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那这算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借款人去世后,作为他(她)的配偶,是有义务继续还钱的。

但如果借的这些钱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活着的一方能够证明这笔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于与自己无关的地方,那这笔借款将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比如夫妻一方私自跑去银行贷款,然后用于赌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银行在放贷的时候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的原因。

除了夫妻关系外,子女是不作为共同债务人的,所以子女也是没有义务偿还债务的。除非子女作为债务担保人或在贷款时明确作为共同债务人,这种情况下子女是需要继续偿还的。

相应的,子女如果是债务人,如果没有明确是共同债务或有债务担保,父母也不作为债务人,对债务同样没有偿还的义务。

2、本人去世债务怎么还

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名下可用财产,在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健全了,具体的就不多说。然后看这些财产够不够还贷款,如果够,就从这些财产里扣除用于还贷款的金额,剩下的财产,再按《继承法》由盯关继承人继承,如果不够,先以还债务为原则,继承人将无法继承当事人财产。

这些事情也不是银行出面就可以解决的了,需要经过法院判,只有经过法院判决的,才有最终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当事人名下没有什么财产可用于偿还债务,那就等着银行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配偶愿意继续偿还债务,那也就不涉及债务追缴之类的事情了,按期偿还就可以了。

3、有个前提

这里其实有个前提,在最后补充一下,以上所说的两点都是按法律办事的前提下,如果你借的不是银行的钱,如果债权方不完全按法律规定的办,而是寻求其他社会方式,那肯定也就不受上面所说的债务人限制了,而是所有与当事人相关的真系亲属可能都要遭殃。

所以坤鹏论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尽量不要借高利贷,对于很多高利贷来说,人死未必账就清,不要在自己死后还给自己家人留下无尽的痛苦。

传统观念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父债子还。

但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

2、根据《继承法》第33条: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看清楚了,欠银行钱的,以遗产来偿还,欠款超过遗产价值的,超出部分不用还,继承人自愿还的除外。

比如欠款150万,但遗产只值100万,那就只能还100万,超出的50万继承人是不用还的,除非自愿还。

还有我们通常认为的“家人”包括父母、兄妹、配偶、子女等。

但法律的界定,不是所有的家人都有权继承遗产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还要分清楚欠银行的是什么钱。

常见的有几种:

1、信用贷款。

比如信用卡。

结婚期间欠的款,配偶有偿还义务。

没结婚的,以遗产偿还。

2、房贷。

房贷是以房子作为抵押的。

有些人房贷会增加了父母作为保证人。

那人去世后,如果配偶或父母继续还月供的钱,那就没事,如果不还或没能力还,那银行会通过法律途径拍卖房子,拍卖所得先还了房贷,多出来的给继承人,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拍卖是法院拍卖的,拍卖所得款项是先给法院的,法院再分别给银行和继承人。

还有很多人讨论的人死后存款如何取的问题。

存款,是遗产的一部分,由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带齐死亡证,公证书等法律文件可以取出,不见了卡的,不知道密码的,都可以取出。

注意,先取得法律文件,对,公证书要收钱的,对,只能继承人去取,对,其他人不行。

银行要追回贷款也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拍卖房子前也要取得判决书等法律文件,没有法律文件无论请什么记者上什么新闻都没用,去法院起诉也是要诉讼费的,还有银行请律师的费用远比那份公证书要多钱。

所以,无论是银行要追回贷款,还是继承人要取回存款,都通过法律途径,没有法律文件大家都不能瞎扯,期间产生的费用也是各自承担。

网友表示:银行贷款人死了,有儿子可以继续还我没有疑义。可人死了,银行存款为什么继承人就那么难得拿到呢?可以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很多人以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也有人认为“人死债销”,这同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民法通则》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在债务人死亡之后,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 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这条法律规定有两层含义:

一是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就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反之,则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二是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在偿还债务时,以遗产价值为限,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的,子女没有义务偿还。

所以简单直白的说,无论欠银行多少钱,都是以遗产来偿还,但是偿还的金额仅以遗产价值为限,如果欠款比遗产还多,多出的部分就不用还了。

如果一个人欠银行很多钱,但是他死了,这个账该怎么办?

朋友,这个问题首先得声明一下,现实情况并非是人死账也亡,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想办法来处理这个问题的。

通常情况银行会是这么处理的,如果死者欠银行的钱是通过抵押方式获得的贷款,在贷款人死亡后确实没有偿还来源的情况下,银行会通过人民法院拍卖贷款抵押人的抵押物偿还银行贷款;

只有当抵押物处置变现后不够偿还银行贷款的本息时,银行才会形成坏账损失,通常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银行在贷款时的抵押物通常估价低于贷款人的固定资产原值,比如房屋抵押一般只能按房屋评估价值的70%发放贷款。当然,如果贷款人与评估公司串通,或与银行一起与评估公司串通高估贷款人评估价格时,有可能处置抵押物不足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发生。

还拿房屋来说,如果贷款人房屋本来只值100万元,而被评估公司评了200万元,结果从银行贷款140万元;如果有一天贷款人死亡处置房屋时,银行就会亏掉40万元,让银行形成40万元的坏账。

同时,如果贷款人的贷款是有人担保的,在贷款人死亡后,银行可找担保人偿还银行贷款,担保人成了贷款人的自然债务承担者;当然如果担保人生意失败失去了偿还能力,或也发生了担保人死亡现象,银行这笔贷款基本就会形成损失,但这种概率极低。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贷款人的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人死亡,银行还可申请人民法院要求对贷款人的家属进行债务追缴,但这往往会遭到家属的强烈抵制或反对,银行也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银行的债权损失。

朋友,总之银行会想方设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办法也比较多,通常形成损失的可能性不大。不知我的回答能否消除你心中的疑惑,如有兴趣,我们可单独再探讨。祝你生活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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