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小李跟女友小王先前是同事关系,后小王考上事业编辞职离开原单位以后俩人开始交往,恋爱一年准备结婚,小李是安徽人小王是杭州本地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小李父母说家里积蓄都给了小李哥哥买房娶媳妇了,杭州房子又贵,没有购房能力,说要结婚只能委屈下先租房子,小王父母心疼女儿租房,就提出说他们两口子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可以让小两口先结婚住,小李一家人感激不尽,后小李极其小李家人得知房子产权是女方父母的,提出把房子过户到小王名下,理由是小王还有个读大学的妹妹,产权是父母的意味着将来房子还有小王妹妹一半,要求把产权变更为小王,这样小两口住着踏实,而女方父母则认为房子本来就是老两口的,现在只是体谅男方没房子让小两口暂住而已,将来小两口有能力自己奋斗还要买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的,但如果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那就只能住一辈子,况且结婚一分钱彩礼没要,如果就这还不满意那就不要结婚了。男方则认为房子我们又没要求加我们男方名字,只是要求把房子过户给女方产权不要是父母的为了住的踏实,并不过分。你们怎么看?

为什么不能结呢?你是跟谁结婚?是跟新房结婚吗?那你就自己去买一套。

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我是一个男人,我发表下看法:

纯粹一个拉圾男人嘴巴里讲出来的话,让所有男人丢脸!

结婚女方买房,写女孩父母名字,哪里不妥呀?你有本事,你买房,或者你父母买房,也作为婚前财产呀!

靠结婚发财,靠女人吃饭,就是吃软饭的,一个没用、没有骨气的男人,不会有发展前途的!

我觉得:应该是女孩子说,这个婚姻不能结!

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作为一个男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真替你感到脸红,好好努力凭自己的能力买房才是真。女方的父母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让给你们做结婚之用,己经够大方,够可以的,免费给你们住也省了你租房的钱,而你且得寸进尺,希望把她父母的产权过户给你女友,这才是无理又过分的要求,如果你要纠结,还是放过你女友,另外再找吧,省的她白瞎了眼跟你一辈子吃苦受累。

作为男人如果你没有房,女方还能与之交往,她看上的是你的人,你要啥没啥,她还考上事业编制单位,没嫌弃你穷己经够大方的人,女方还不要你出彩礼,这样的女方家庭打灯笼都打找,你还纠结要不要结这个婚,真的无语了。

当下的女方父母女儿找对象,房车最主要,彩礼更不可少。

所以,不要把女方对你的关爱,包容与大度,就误以为软弱可欺,倒过来把岳父母的房产过户至你女友一人名下,想啃老,别忘了她还有妹妹,她也有父母房产的一半权利。

不知道你女友看上的是你那一点,人很帅,会体贴人,你女友的工作比你好,家境也比你好,关健她还深深的爱上了你,不然她父母不会舍得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女儿结婚之用,你应该感恩你的岳父岳母仁慈仁爱之心,结婚后努力挣钱,等有能力小夫妻自个买房,靠自己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安乐之家,这才是你的理想和目标。

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这个问题让人看来想骂街,作为男人应该靠自己努力奋斗,而不是靠娶老婆挣资产,也不是去啃老!

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在回答问题之前,不由得先给岳父岳母的长远眼光点个赞。岳父岳母家有三套房子,很明显的,这是为两个女儿一人准备了一套房子,但女儿结婚,却又不把这一套房子当做陪嫁送给女儿,这是在给自己准备退路呢。女儿女婿孝顺,房子是女儿的,如果不孝,可以收回来,做自己养老的费用。只有这样,底气才足。

现在回答一下问题:如果我说这婚能结,男方家的想法确实有点恶心。岳父岳母买的房子写岳父岳母的名字,这不是应该的吗?况且,根据题主下面的描述,这套房子并不是女方的嫁妆,而是借给小两口儿用的。怎么住着住着就可以变成自己的了呢?男方担心岳父岳母的房子将来会给妹妹,就算是会给妹妹,那也是岳父岳母的事情,作为一对年轻人,一对新婚夫妇,不是应该用的好好的工作,自己挣钱买自己的房吗?怎么肖想岳父岳母老人家的呢?他们想安心,难道就不应该为老人家想一想让老人家安心吗?况且那本是老人家的房子!

当初,男方家穷,提供不了房子,让小两口去租房。女方家看不过去,把自己家闲置的一套房子让小两口住。这本是恩情,谁知道斗米恩升米仇,男方竟然起了贪念。想把岳父岳母的房子变成男方的。这可真让人心寒。看来岳父岳母不曾把房子当陪嫁给女儿,可真是有眼光呢!如果当做陪嫁给女儿,恐怕男方可能还会德隆望蜀,将陪嫁的一套户口变成自己家的,然后再怂恿儿子把岳父岳母家的另一套也要回来吧。

如果我说不能结,又违背社会上的道德价值观。咱们许多人普遍认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这样说了会被很多人骂的。

其实,作为男方的家人,想让女方父母的房子变成女方的,看似不占女方的便宜,却没有想过,他们这样做,其实是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是逼着男方做上门女婿,吃软饭,毕竟,按照我国的国情,应该是男方准备房子的,如果岳父母真的把房子变成了女方的,男方住在女方准备的房子里,可就变成了上门女婿了。

结婚时女友家提供的全款房写的是岳父和岳母的名字,这婚还能结吗?

这个男的能提出这种要求,说明他已经足够渣,早点分手吧,以免害自己还害父母!

我家也是安徽的,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

我是一个女生,我老公家条件也不好,兄弟两个,公婆也就普通的打工族,干的力气活,而我们生活在南京,南京的房价也是一天一个价,对于我公婆来说犹如天价。

我自己家条件较好,但是我有个哥哥,当初知道我老公的家庭条件后,我妈也有些不愿意,但是我很坚持,因为我和我老公是从校服到婚纱,我很珍惜这段感情,最后我妈也妥协了。

后面就涉及到结婚事项,由于公婆条件有限,首付都拿不出来,而我妈唯一的要求就是南京买房,因为老公家在苏北偏远地区,而我家是安徽的,父母不放心我嫁的那么远,加上我和我老公都在南京上学工作,所以我妈希望我们在南京定居,彩礼四金那些我们家都可以不要。

最终两家各拿出一部分钱凑出了首付,我父母也没要求房本要写我名字或者怎么样,我自己也不在意这些,反而是我老公,因为爱我,主动提出房本就写我一人名字。

所以,我觉得在爱情面前,物质真的不是绝对的,楼主说的这个小李对小王的爱不是纯粹的,只想一味索取,让人恶心至极。

小王母亲是心疼女儿,不愿意看女儿吃苦受罪才做出让步,小李不懂感恩,反而变本加厉的索取,一副我穷我有理的样子,这样窝囊的男人,没有担当,以后也不会幸福,人品决定格局,因此,建议还是分手吧,不要在渣男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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