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方要不要垫付医药费,需要看情况决定。

这里的看情况分二种情况:

  • 我方无责或者次责,不要垫付
  • 我方主责或者全责,可以垫付
我方无责或者次责,不要垫付

现在很多车主,基本的交规常识还是有的。出了交通事故,下车看一看,就明白在这次事故大概得付多少的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在我方无责或者次责的时候,垫付对方的医药费是很没有必要的。

现在的车辆都投过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赔偿。个人垫付医药费,除了博得对方的一丝好感外,并没有别的益处。有的人还觉得你垫付医药费是理所当然,毕竟住院一方自认是弱者,关怀弱者不是理所应当吗?

最主要的在于,交警定责后,对方主责,不但要负自个的医药费,还要负你一部分修车的钱。你若是垫付了医药费,你这钱,怎么拿回来?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会给你吗?到时就会陷入无止境的扯皮推脱,还会以自己受伤为由站在道德高地,陷你于不义。

所以,不垫付,不产生金钱纠纷,最省心省力。毕竟,现在的车辆都投有保险,有保险公司兜底,你真的不必要操心这些。

我方主责或者全责,可以垫付医药费

在交通事故里出现人伤,基本是要扣车扣证的。要想拿回车跟证,需要双方和解,签和解书。

按正常人的思维,你伤了我,还想我签和解书,凭什么?这时候,你主动垫付医药费,博对方的好感,自认错误,为以后和解做一些感情投资。

这里要注意,垫付医药费可以,但是缴费发票一定要自己留着!

有些人,心术未必很正。你给了对方缴费发票,对方发票在手,说这钱是他自己交的,你咋办?保险理赔可是需要这些发票的!

虽然有办法证明,比如查缴费来源,医院发票存根的缴费人签名等。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个留心。

其实按理来说,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垫付医药费。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都有保险来兜底。但是这世界又不是凭道理就能解决问题的。法理之外是人情世故,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垫付,方便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120和保险公司,然后千万不要逃逸,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垫付的大多数最后都要不回来,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去交警那里要验车报告,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放行通知书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接下来,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经过以上步骤,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去走法律诉讼,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我知道说了上面这些,喷子们,道德婊们又要骂了,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听天由命,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存亡,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道德婊们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我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热情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一般来说,没有垫付义务。

交通事故案件常常遇到一个“三不原则”,即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肇事者面对事故的这种态度或做法,确实不太合乎情理。但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没有问题。

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我们法律是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从规定来看,肇事者的责任属于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保险不够赔偿的情况下,肇事者才需要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按现在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来看,我们多数的保险额度是足够覆盖所有的赔偿。既然车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就不存在垫付的问题。一旦垫付后,那这个垫付款后面怎么拿回来,反而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同样不肯垫付。毕竟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是能不赔则尽量不赔,能少赔尽量少赔。不过因为交强险中有一万医疗费的不计责任,保险公司最多也就垫付这一万元医疗费。至于其他的费用,如果无法同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那基本是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索赔问题。现实中基本都是伤者一方自行想办法筹措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之后统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毕竟最好还是在一次诉讼中解决,否则不仅容易造成诉累,也增加维权成本。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法律角度讲没有义务垫付。

虽没有法律依据,但交警一般会建议肇事方垫付,负责任的同时会说不要垫付过多,如果肇事方坚持不垫付,交警拿你也没办法。

致伤致残事故,事故双方很少能和谐解决的,绝大部分都发生矛盾。伤者方想,我都这样子了,你出钱治病是必须的,但凡有点不舒服,能花钱检查绝不错过,甚至有旧疾的也顺带看了,反正还要赔误工费,能住多久就住多久,有人付钱,心里不慌。

有善良人全部垫付了医疗费,结果责任认定出来了,伤者占大头,再想从伤者那里追回多垫的钱基本不可能。

如果致害方不垫付,要自己掏腰包看病,就能很大避免过度医疗,因为伤者心里也没底,到底赔偿到什么程度,能不住估计就不住了。

但最大问题是,伤者伤势很重,没人垫付,必须筹钱治病,部分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筹钱非常的困难,四处借钱不一定借得到。

综上,从利益最大化讲,肇事方采用三不一没有原则对自己最有利,“不垫付、不调解、不探望,没哟钱”。但从人情上讲,不符合大家的价值观。

因此,三木主张适度垫付,并保留好垫付凭据,以便从保险公司拿回这笔钱。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很高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有没有垫付医疗费的这一块儿?其实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个答案准确的是没有。

1、抢救费和住院费。

首先我们要清楚抢救费与住院费的区别。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急需抢救这一块儿的费用。国家有相关的政策保障,我个人也是希望咱们交通事故的司机能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伤者的抢救。但是在住院费用这一块儿,国家在法律规定上没有明确。所以我们当事人之间主要是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2、当事人垫付医疗费的担心。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当事人垫付了医疗费。但是在最后调解的时候,作为受伤的一方,经常把医疗费垫付的这一块儿,不参与调解的部分。造成了很多当事人。垫付了医疗费,但最终在赔偿调解的时候吃亏。

为什么会造成如此的现象的话?是因为很多当事人为了快速的调解事故,自己吃点亏,不想耽误太多的时间。但是心里面也很不舒服,认为今后再也不需要垫付医疗费。所以才在社会上流传了很多的不好的一些信息吧,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受伤千万不要垫付医疗费。

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不正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已经受伤在医院,如果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垫付医疗费的。但是我们应该采取正当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3、如何正确的垫付医疗费用?

我个人谈一下如何正确的垫付医疗费,可以保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第一种方法通过交警队垫付医疗费,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将医疗费用进行垫付,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一定会收到受伤者的医疗票据,然后再给他支付,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我们自己的钱财不受损失。

第二种方法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医院见受伤者的。主治医师了解病情后直接到医院收费窗口掏钱,但是要拿到收据。保险公司在今后的报销上面,因为你有了票据就可以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案子今后进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因为你有票据,也可以最大化的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

在这里一定要注意一点,千万不要把钱直接给了对方,而且没有任何收据。这样的垫付是一种无谓的垫付,很有可能造成自己不必要的麻烦。和钱财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还是愿意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的。总觉得对方受了伤,自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对方减轻痛苦。以上就是我对此件事情的看法。欢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我是一名30多年驾龄的司机,见过的大小交通事故不少。

就目前而言,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现在有车的朋友比较多,涉及交通事故的也就多了起来。车辆和行人出了交通事故之后,车辆方需不需要先垫付钱的问题,这种情况要分地区,在大中城市如果说发生了车辆和行人的事故,一般是不先垫付,第一时间保险公司介入,当事车辆司机只需留下电话就可以走人。在农村地区,如果发生了车辆和行人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部门以人道主义为由。视事故的大小程度,一般会让当事司机方先垫付一部分钱,等到伤者出院。再通知保险公司一起结算。一般垫付5000元左右。

这就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总之,现在的车辆保险相对成熟,保险公司视情况严重程度。最终都会有圆满结果。

这是我的所见所闻,其他各地方的朋友欢迎交流你们那里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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