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这种现象在农村确实有存在,有的在责任田建了房,有的则通过种种方式卖掉了。

这样的情况,以后还能不能分到地,这就说不好了。那需要看若干年后土地怎么变化,以及国家有什么具体政策规定了。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农民分的责任田有种植收获的权利,即使用权。不得随意买卖、擅自建造、采挖等。

但实话情况下,买卖土地、建造占用土地等情况仍然存在。而这些占用土地、挪做他用的情况有些是个人私下交易的,有的则是通过组织审核批准的,即是说是合法的。

那么,已把土地卖了、或已改变耕种性质变为他用的,这些无地的农民以后土地政策变化调整土地时,能不能再分到土地呢?存在有两种观点:

一、不能再分到土地

理由是,分田到户基本上是公平的,当时有农村户口的村民都有份。你把你的土地卖了或挪做他用了,或者是国家或某单位征用了。必定给予过你一定的补偿。如果,分配土地时,你又分得了土地,对于其他村民的利益来说,你就太合适了,这样明显不公平。

二、仍然可以正常分到土地

土地卖了或被征用了,或已挪做他用了,很多情况并不是卖地农民自身的意愿。

比如,国家建设征用、有正规手续的开发商占用、村集体需要的占用,以及农民自己建房占用等(建房通过审批手续,经土管部门批准的建造,属于合法的)。

这些“失地”农民,不让人家分地,人家肯定不愿意,人家“失地”都有原因的,并不是自己为了贪图什么利益而为。所以仍然要按人头分到土地。

卖掉地的及土地被征用、挪做他用的,农民所得补偿等利益,那是人家运气好,赶上机会了。活该人家合适了。别人只有羡慕的份了。

小结:

至于以后土地再行调整时,这些“失地”的人群,能不能再分到土地。真不好确定,应该与以后国家关于土地政策有关,国家肯定有具体规定。以国家政策为依据执行即是。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谢邀!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在很多农村人都不愿意再种地了,所以就把土地“卖”给别人,自己赚点钱就出去打工去了,从此自己就和这地没有关系了。但是过了几千这人又想回到农村来种地了,但是这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土地已经不属于自己了。那么有的人就要问了,像这种情况的话还能在分到地吗?我们今天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后不得买卖!

上面说的那种情况在农村还是有不少的,但是严格来讲,当初他把土地给别人那不叫卖,顶多算是流转。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所以,在承包期内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农村土地就是一成不变的,还是可以流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承包方(农民)承包土地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所以,农民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进行经营(可以收流转费),但是这个土地承包权还是你自己的。

其次,农民把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到土地吗?

第一,流转不算卖地,到了年限或者通过和流转者商量可以把流转的土地收回来,这样就不用牵扯再重新分地了。

第二,假设你把地卖了,那么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权是不变的,所以不会重新分配土地,只能等到土地承包期到了看国家政策是否要重新分配土地,但即使重新分配土地,个人认为你也不能重新分配土地,因为你已经把之前的土地卖掉了!这就相当于以前10个人吃的馍,你已经把馍吃了,还想去分其他9个人的馍,这可能吗?

个人认为,农村土地流转要合法进行交易,千万不可为了一己私利作出了违法的事情!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农民把自家宅基地或承包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到地吗?

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属于农村的集体土地,国家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宅基地也许随着房屋的买卖,归新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但这也只是房屋的买卖,农民的宅基地也是不允许买卖的。这个政策,农民的心里都是非常清楚的。在农村随意买卖土地的现象 ,是基本不存的。在农村农民买卖房屋的现象比较多见,对于这种情况,土地管理法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这个规定,农民的宅基地随房屋出卖后,按照政策规定是不允再在审批宅基地的。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8条还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转让或买卖。这些法律充分说明,农村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不能买卖的。如果你不遵守法律的规定,私自将宅基地和承包地出卖,最终只得自食其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仅不能重新得到宅基地或承包地,买卖土地的非法收入还可能被没收。因此,农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依法行事,千万不可见钱眼开,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将会受到惩罚的。农民的房屋如果闲置需要出卖时,一定要考虑以后是否还要居住。如果在城里买了房子,今后不再回农村居住了,把现有的房子卖掉,那还是可以的。如果今后还打算回农村居住,出卖时就要慎重考虑。不然你把现有的宅基地卖了,今后再重新审批宅基地,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就很难批审批了。农村的土地,随着人口的增长已经显得越来越紧张。因此农民在出售宅基地时,一定要考虑今后是否需要。如果是承包地,按照法律规定随意买卖是坚决不行的,如果本人经营有困难,可以采取流转的方式,流转给别人经营,或者是出租出让都可以。如果是买卖,一旦出现问题追究起来,就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这种想法的农民,不要贪图眼前利益,那样不仅以后再也分不到土地,弄不好还会没收非法所得。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前几天我的一个兄弟给我说,他买了二十亩地的水田,永久性的,已经签了合同。我很诧异,问他和谁签的,他说和农村的农户签的。我笑了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人没有权利买卖土地,你只能流转土地,还需相关立项审批。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而没有土地的买卖权。农民和集体的承包合同到期后,集体就会收回土地,从新分配,你和谁签的合同也没有用。朋友吐了吐舌头。其实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你的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或是补偿费用,最大年限为村民的承包年限。比如我们村是2002年从新签的承包合同,期限五十年,已过去十六年,还有三十四年,所以流转土地最高为三十四年。据说今年土地承包年限又增加了三十年,我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不敢妄评。

那么农村土地卖出去,和流转出去是两种情况。国家征用,收储,修路,等为征地补偿费用,会将你的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一般按十年的收益),附着物费用,土地费用补偿分开。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附着物费用的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统一分配。一般先发布公告,农民同意签字后才能收储。第二种土地流转,费用归个人,到期后集体收回承包权,从新分配,人口是不断变化的,到时会按照新的人口数量再统一分配,续签承包合同。

综上,不管是怎样你不懂法,卖了地,还是流转了土地。到期后你都有权利从新分配到土地。以上结合我村发生过的实际情况,做以解答。非法律专业人士,如需要彻底弄清此事,请咨询相关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如有涉及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请网友们谅解。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集体也是土地的发包方,而村集体同成员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以户为单位承包村集休发包的土地。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买卖土地,假如农民违反法律将自己的土地给卖了的话,那么以后还能再分到土地吗?我认为,在承包期内不可以再分到土地,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来时可以再分得土地。

我说的承包期,也就是目前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原本是从1998年7月1日始至2027年6月30日止,但是在2017年国家又调整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决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目前土地的承包期限是从1998年7月1日始至2057年6月30日止。在这一承包期内,农民如果将自己的土地卖了之后,是不可以再分得土地的,要想重新分得土地只有等到2057年6月30日以后才有可能。

为什么农民将土地卖了之后,还能再重新分得土地呢?那是因为,虽然农民违反法律将自己的土地给卖了,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作为村集体成员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也受法律保护。所以说,只要他不自愿放弃村集体成员身份,那么就还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调整重新分配时他还可以再分到土地。

其实,不管是农民合法承包土地也好,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也好,都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除了通过土地变更审批手续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外,土地的所有权都归村集体,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来时,村集体会收回所有集体土地,包括农民违法买卖的土地,重新调整之后再次面向所有的村集体成员发包,村集体成员则可以依法承包。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农村土地买卖行为很普遍,特别是农转非或者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他们在搬走之前,大多数都会选择把自己的土地卖掉。还有人口少,原承包耕地多的农民,有的也会将多余的土地卖掉,还有少数农民,不愿种地,不以种地收入来源养家糊口,他们也会将自己的土地全部卖掉。

那么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土地吗?一、我们先谈谈农民能不能买卖土地的法律。

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城市人,城市人也不能购买农民的土地。意思就是农民在合法条件下,可以出售自己土地,只要不卖给城市人。一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在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所以农民是可以出售自己土地的。

2、国家政策是允许并豉励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有偿退出耕地或者合法转让土地的,土地有偿退出和合法转让有利于村集体范围内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供需平衡调节。但并不鼓励村集体内现有农民出卖全部土地,但也不会反对。所以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绝对禁止不能卖土地。

二、那么卖掉土地的农民以后还能分土地吗?

1、在土地承包期内,任何人卖掉自己土地,都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土地政策在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继续延长30年承包期,意味着土地政策长期不变并将长期保持不变。《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出售自己土地在原有承包期或者土地分配政策不变条件下,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

2、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没有土地重新分配资格。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内成员才有土地再分配的权利。

3、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尽管以前将土地全部出售给他人,只要户口还在村集体内,就可以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利。因为以前的买卖行为是转让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到期,政策变更分配方式,以前买卖合同终止,不影响村民土地再次承包分配权。

总而言之,农民土地买卖行为要在合法条件下进行交易,出售土地后是否还会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与土地承包期限和户口是不是村集体成员有关。所以出售土地要慎重考虑,迁移户口更要慎重考虑。感谢阅读!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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