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这种多出来地的情况有是有,但是不多。多数农户,在这次确权中,土地亩数都略有误差,比刚分责任田的亩数略少点,光我的两块地就少了我约半亩地左右。少就少吧,这也是没办法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会少了呢?有的农户反而会涨了呢!这里面有几个原因:

一、分责任田时,当时庄稼道都是六尺寬的土路,近几年随着农村的建设,围村路、庄稼道都修成4米宽的水泥路面了,路两边树沟,共约6米左右,必定占用部分农户的责任田,且你地越多越宽,地头占用的越多。这是集体建设的好事,对农户都没有补偿的。

二、当时分责任田,用的是米绳及作了刻度标准的木棍子量的地,本身就不精准。现在确权时测量方法是人工结合卫星定位测量的方法,应该是较精确的。所以,和刚分责任田时的亩数可能就出现了些误差。

三、由于时间长了,户与户地邻界埝,在耕种过程中,及机械化作业中,往往会左右稍微移动变化。且不说有的好沾光拱地界的事情了,一来二去,地亩数也会发生些多少的变化。

四、有的农户,自己开垦些土地,或就近道边路旁扩充“侵略”点荒地或公用地等,就出现了,个别农户确权时比分责任田多的现象。

对于多出的土地,一般是不收回的,反正我村没有收回,还继续作为原户主经营管理及确权。

对于确权时比原来分的责任田少了的问题,我曾找村委会交涉,这事怎么办?也只有凉拌了。支书说,确权是按现在实有亩数测量记录的,有多少算多少吧!也没有什么问题,啥事都不碍。即使是种粮补贴仍是按照分责任田的亩数发放的,农户并没有吃亏!假如现在又开始交公粮,按确权的亩数交,你的地少了,你不是合适了吗?再让你按分责任田时的亩数交公粮,你肯定得叫唤!我没有那么些地了,咋还让我交那么多地的公粮啊!

这支书老侄子挺会说话的,把我绕进去了,地少了倒成了好事了!以事实为依据吧,确权有多少算多少吧!也甭说沾光吃亏了,就这个样子了!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土地确权,就是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土地承包户承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进行确认。在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里,有承包土地面积、地块位置、四周邻居、承包年限、共同承包人等内容,可以说将我们承包权利标的一清二楚。

在农村待过的就知道,在包产到户承包土地的时候,一般都是用人的步子或绳索来丈量土地的,在二轮承包的时候,都没有对承包土地进行较大调整,只是把减人、增人的家庭承包地进行了微调。这就导致在当初土地承包是面积肯定有误差,尤其是我们山地较多的地方,土地资源丰富,而为了能够少交一点粮税,几乎说家家土地面积都比实际少。所以在这次确权中就出现农户本来承包1亩承包地,但实际测量结果确是1.5亩这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主要有有以下解决办法。

一、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不超过20%,原则上还是由原来的承包者继续承包,只不过在确权证书上注明二轮承包面积和确权面积。二、对于承包面积远远多于确权面积,超过了20%,村上是有权收回多余面积的,但农户可以和村委商量,继续承包这些多出的土地,如果说在土地资源稀缺的地方,村上可能会收回土地承包给其他人。三、村民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非法开垦四荒地,对于村民非法获得的土地面积,村上一般会收回还林还草,但是也可以通过村民集体协议决定,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对于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面积,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收回的,由原承包人继续承包耕种,并对多出来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土地确权以后多出的土地村里可以回收吗?

这个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在农村这一次确权行动当中,人们却成了承包经营的土地,但是多出来的确实存在。几乎每家每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在这一次测量当中都有多出来的情况。

总体而言,这一次确权土地比上一次的领取经营承包船的时候,多出了两亩。最少的也有两亩,甚至有多的多达三亩四亩。

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文件出现

针对于多出来的土地,目前呢还没有见到相关的文件,要回收这个多出来的土地。在我们这边呢,之前签字的时候跟以前所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时候,领取那个证件的时候,确实多出来了两三亩。

所以这个时候最后签字的时候,村政府村委的人也没有提示,也没有说这个土地多出来的怎么解决?

所以人们也没问,因为大家都签字了,这个时候呢,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但是目前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

就是听到村委里面的说法,这一次确权不仅是使用卫星测量那些使用航拍测量。可能会有一些误差!

但是现实当中,确实把这个测量的面积上报上去。

综合补贴,按照相关的测量面积

经过这一次测量确权之后,我们得到的一个消息就是需要更新这个综合补贴的经营承包的面积

比如上一次我们经营承包确权的时候是五亩水田,那么在综合直补当中,为补偿每一亩每一年补偿几十块到100块不等。那么这次测量多出来两亩,那么总共是七亩的,那么综合直补,现在更新为现在所测量的这个面积补贴。

不过这次的综合直补,只根据农村里面每个经营承包户实际种植,自家经营承包水稻的面积。也就是说,如果你家里面原本是五亩水田,但是经过这次测量之后,实际测量面积为七亩。

但如果你全部种植,那么全部就可以领取。如果你不中,或者流转给别人种植水果,不是种植水稻,那么这个时候你就不能够领取。

不排除以后进行收费或者回收的可能。

出现这种状况,要么就是继续保持下去,要么就是又出现各种刁难的情况。

要么是回收,又或者是收费。这个暂时没有相关的文件出来,但是我们觉得这一次确权有可能会对这些土地做出一些相关的动作和政策。

毕竟现在呢,还没有消息,也没有风声套路,对这个多出来的土地要进行怎么样的处理?

那么在没有相关的消息之前,在我们这边还是按部就班,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所以在没有消息出来之前,大家也不要着急,也不要瞎猜测,毕竟因为这些政策出来的时候,会有相关的文件,然后在农村里面会有相关的公告。

针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大家怎么看呢?在我们看来多出来的土地,没有什么不好的,毕竟现在的补偿每年都有。只不过看你还种不种水稻而已。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向农民朋友们介绍一下土地确权过程中多出土地的处理政策。

一、实测面积大于应分配承包地面积的原因。

在实行家庭承包的时候,农户实际耕种的面积一般都大于应分配承包地面积。道理很简单,多给不给我另说,至少应得的要给我分够,在那个“土地就是命根子”的年代,给谁少分了地任谁都会跟你拼命。

造成实测面积大的原因有这么三个:

①按等级分地

在非平原地区,土地的平整和贫瘠程度相差很大,许多农村因此将土地按照产量划分为几个等级,一亩一等地可能相当于两亩三等地。

②扣荒

许多农村在分地的时候都有扣树荫、坟地、地边的习惯。

③以权谋私

在分地的时候,尺子放的很松甚至将一部分尺子捏在手中等以权谋私的情况。

二、实测多出的土地怎么处理

多出的土地怎么处理呢?是不是应该由村集体收回?

根据土地确权的政策,对多出来的土地分别按照下面三种方法予以处理:

①按照当地习惯进行确权登记

对以前按照产量、扣荒等习惯分配的土地,可以仍然按照习惯进行确权登记。因为这种习惯是公平的,不存在弄虚作假。

②由村民小组讨论

近些年国家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很多,比如灌溉设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优等地和劣等地相差不像原来那么大。对原来按照习惯分配的土地,实测面积相差很大的,也可以由村民小组讨论进行确权登记。

按当地习惯计算面积的土地登记:对以前使用标准亩折合面积、按产量折合面积等方式分配的承包土地,由于档案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较大,可以改为划分土地等级分配,也可以继续沿用当地习惯,由村民小组民主讨论决定。对于扣树荫、坟地、地边等习惯做法,登记过程中可以继续沿用,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

③记录为附属地

实测面积大于应承包面积的,可将多出的面积记录为附属地。农户人均耕种附属地在当地规定面积以下的,可以只作记录,无偿耕种;超过规定面积的,由村民小组具体规定,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统一规定。

以上是多出土地在进行确权时的政策规定,但是在具体的确权过程中,多出的土地基本都确权登记在原承包方名下,至于原因大家应该都懂。

总之,土地确权过程中多出来的土地按照习惯、村民小组讨论以及附属地三种方式进行确权登记,村集体基本不会收回。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农村土地确权,不是将所有的土地推到重来,而是在原来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上,以法律的形式通过确权,确保农民的土地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其目的是让农民种上放心田。

土地确权,就是在原来承包的土地面积上,重新确定地块位置在哪里,通过卫星定位测绘出实际面积有多大,四界的东南西北重新确认。

过去农村土地发包到户时,土地面积的来源是通过人工丈量得来的,面积数字不一定那么准确,这次土地确权是通过实地卫星定位测绘出来面积,数字肯定比人工要精确很多。因此,大多数农户的土地面积数字会比过去人工丈量的面积要多出很多,这个是很正常的事情。

土地确权,不是打乱原来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重新分摊,推到重来,更不是确权面积大于人工丈量的面积要切割下来重新分摊。如果那样,不仅不能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秩序,而且会引起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是国家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也是政府所不允许出现的新的不稳定问题。

以上是我个人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土地确权后,多出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土地确权在我们这里是由与本地方不相关的第三方进行的,是飞机航拍得到的图像,在各集体单位与各农户核对。大多数的农户的土地不出现大的误差,基本与农村集体所分配的面积吻合。一般情况下的误差出现在相邻的三户户之间。遇到这种情况,面积少了的农户不认可航拍结果,确权单位不予相邻的三户确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户两邻的左右两家中必有一家或两家的航拍面积要大于集体实际分配的面积。确权单位把信息反馈给相关集体组织。经本集体丈量处理落实后,才能确权。

有些农户待确权的面积是大于集体平均值的,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集体在进行土地分配的时候,某些地块质量差,在分配之前就约定以多补差,就是多分一些面积弥补土质差的不足。这种多出的面积是合情合理的,集体不收回。

第二种情况是处于边角地段的土地。这些处于边角地头的土地,分配的时候就比较宽裕,往往大于标准值。因为处边角地头,为了耕作上的方便,户主也会扩垦一些,这样确权的面积也大于实际分配面积。对于这种多出的面积,集体也有共识,是一种包容的态度,也不会收回。

只是以上两种确权面积大于实际分配的面积,仅限于户主耕种,不能产生其它经济效益。比如遇到征地,该户只能以集体分配时的平均标准面积计算,多出的部分不计在该户,只计在集体。若遇土地重新分配,标准分配的土地面积与多出的面积直接归集体,多出的面积不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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