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这得分个具体情况而论,即父亲当年因为什么离家出走的,这个很重要。也决定着他四十年后又回来了,该不该接纳的问题。

比如,父亲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抽,样样具全,家里人不容他,他离家出走的,且恶习未改,在外胡混了几十年,年纪大了不好混了,又回老家来了;或因战乱灾荒年,离家出走或失散了的,在外有了家室事业,老了想回故乡老家来的。

不论何原因,年纪大了回来了,做晚辈的应该以仁者之心接纳为是,毕竟这里是生他养他的故乡。是非对错已成过往,应既往不咎,接纳吧!毕竟有血脉关系,再说他已70多了,人也应有怜悯之情吧。

邻村有一个真事,是任县苏屯乡某村的,在过去战争年代被国民党军队抓壮丁抓走的,走后一直没有了音讯,家人都意为此人早不在人世了。

前两年这位已80多岁的老人(当年离家时是年轻人),从台湾历经多个部门询问指引回来了,来到村里,打听到自己家人,同龄人多数已故去,确认村里现有亲侄子和侄女。老人在台湾退役后,也有了家眷,也有些积蓄。老人因眼疾已双目失明。在台湾有儿有女,生活也可以的。只是老了思乡情结难以割舍忘怀,所以决定回故乡叶落归根。

侄子、侄女接纳了老人家,老人也不亏待侄子侄女,老人不差钱,分别给予侄子、侄女每家100万左右。老人并给村学校捐了几万元。侄子侄女原先并未想到老人的钱的事,只是念到是自己的前辈亲人,理应接纳伺候照料,真的做梦都没有想到,还有这样一位几十年没有音讯的亲人,给带来这么大的财富。

看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啊,乡亲们都说,假如侄子侄女不接纳不相认老人,老人可能或许就不会拿出这些钱了,国家政府也会接纳的。

两年后老人去世了,侄子侄女把老人安葬在了祖坟中。

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在我们的小区里也有一例这样的情况。在30多年前,男人将三个孩子和老婆扔下,卷空了家里的财物,还借了不少钱,和南方的一个女人私奔了。在那个最困难的年代,妻子靠着道路边儿捡煤,摆摊儿卖瓜子儿,下煤窑扛煤,吃了无数的苦,把三个孩子抚养成人,三个孩子也都很争气,都考上了大学,有了稳定的工作,结婚生子,一家人现在把老太太当老祖宗一样养着。

我们再来说那个男人,30多年,40来年前,他把家里的钱搜刮一空,还找人借了不少钱,同时还带走了单位的公款。在那个讲究万元户的年代,他就弄了几万块钱。这些钱都是妻子慢慢还上的。和他私奔的那个南方女人,回到南方就离婚了,带着一人儿一女和他过日子。他靠着那些钱在南方做起了生意,给那个女人的孩子和结婚的时候都买了楼房和车子,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因为当时他是贪污了公款,所有的财产都写的那个女人的名字,后来一些都是那个女人子女的名字。前几年,那个女人去世了,男人也到了70岁左右的年龄,然后被那个女人的子女扫地出门轰了出来,老头儿几乎是身无分文。

在这种情况下,无家可归的老头儿选择回到了老家。妻子这些年也没有改嫁,必定一日夫妻百日恩,在老头儿的苦苦哀求下,妻子收留了他。但儿女们并不买账,不给他好脸子看,甚至不和他说话。他要求三个孩子对她进行赡养义务,并将三个孩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调查,确认了他对这三个孩子几乎没有尽到抚养教育责任,并且当年是携款潜逃,如今虽然已经过了追诉期不再追究,但必定是事实存在。通过大量的走访,了解到是妻子这些年吃了无数的苦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他对这个家庭不但没有贡献,反而带来巨大的压力。对老头儿的诉求不予支持。

但在老太太的苦苦哀求下,几个孩子每个月会扔他几百块钱。孩子们每天会轮流回来照顾老娘,但都没有人搭理老头儿。老头儿就从到楼下的邻居里去说儿女不孝,知情人谁也不信,那现在小区公园儿下象棋打麻将的都没人和他一起玩儿。后来老头儿不知抽什么风,说自己得了抑郁症,天天要死要活的闹,但儿女们还是不搭理他。于是老头儿天天喊着要跳楼,开始的时候老太太还很是担心,后来也就习惯了。老头儿也就扬言,哪天自己跳楼还不把自己摔死,让儿女们也不得好过。

时间不长,有一天我下楼的时候,不知他是自杀还是闹事儿,反正从五楼的阳台跳了下来。因为下边儿是绿地草坪,也就是导致了没有当场死亡。后来120和110都赶到了现场,子女和老太太也回来了,家人都表示放弃抢救,最终一两个小时后,老头儿停止了呼吸,送到了殡仪馆。

可恨的是老头儿死也没得人心!老头儿死后,他家很快挂出了房屋出售的牌子,好几年过去了,至今这套房子也没有卖出去。

有些人议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会大义凛然的说,必定是生命,必定是父亲,儿女们不应该如此!但这也未尝不是一种道德绑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又理解他给子女和妻子带来的深深的伤害,甚至已经形成了仇恨。有句话叫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正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还能做到如此大义凛然吗?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1949年,国民党败兵经过我们村,抓了六个壮丁,有三个半路逃跑回家,有三个去到台湾成了国民党新兵。

三个人其中有一个娶了老婆,生育一个仔,才九月个大,说来可怜,嫩妻幼儿,躲不开兵荒马乱的岁月,男人被捉走了,留下寡妇孤儿。

时间如流水,年复一年,这个妇女大家都称呼叫她为“大婶”。大婶把儿子养大成人,送上小学,读初中,一边参加生产队务农挣工分,一边打理家务照看孩子。傍人见她年轻貌美如花,牵红线的牵红线,搭桥的搭桥,还有不少男人向她提亲,不为所动,就是不愿再嫁。她说“我的老公还在,迟早回来的,打消你们的愿望吧!”

大婶一直在等着遥远不知生死个老公,即等来了儿子结婚的年龄,把媳妇娶进门,接着生下男孙,一个,二个。家庭人员增加了,幸福美满,苦中有乐,村里的人个个都称赞她,好样的,顶上半边天。

大陆和台湾终于实现两岸三通了,大婶的老公从台湾回来了,一别之后已经4O年,眨眼之间已7O岁的老人了。俩个相见,悲喜交集,老公亲自烧水,帮老婆洗脚,洗衣服,煮饭,洗碗筷。夜里还睡在一起,暮年秀恩爱讲不完的情话。老公做梦也想不到老婆一生一世守候,还给自己留下一个大家庭,高兴,满足,多谢老婆!

从新加坡,马来西亚回来的人叫“南洋客”,从香港回来的人叫“香港客”,从台湾回来的人叫“台湾客”。台湾客回家,老婆,儿子,儿媳妇,孙子一家人都很高兴,(不像其它人说的那样,4O年不回来,回来扫地出门)。皆因血浓于水,十万八千里互相牵挂,盼星星,盼月亮,盼得肝肠寸断,盼得少年白了头,终于盼回来了,一家人高高兴兴,共享天伦之乐。

台湾客也不让苦苦守候一辈子个老婆失望,带了一大笔金钱回来,首先娶孙媳妇,请全村人饮酒吃饭,然后买一台车给孙子跑运输,做生意。转眼之间,大婶变成了村中首富。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在村里成为佳话。

守得云开见月明,包容父母的错,是人生最高境界,最大的福报。

鲁迅说过一句话,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当一个弱者被欺压,往往会把怒气撒向更弱者。

生活中这种现象很常见。

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谢邀!

如题,当年,年近30岁的你父亲,忽然间置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孩子于不顾,抛家弃子,玩起了人间蒸发,这一隐身就是40年,现年近古稀,却突然现身,要回归家庭,让你们给他养老,这事也算是比较稀奇的了,这世上不敢说没有,但也确实是太少了,

你说你父亲是离家出走,并不是因其它原因,如失手打死当地一恶霸,不得已,亡命天涯,真是那样,我还不得不敬他是条汉子!但事实却是他自已离家出走的,那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无担当,无良心,无责任感的人,是一个人品低下,极度自私的人,娶而不伴,生而不养,这是一个男人做得出来的事吗?!(请恕我直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与义务相等,你父亲对你母亲,40年不相陪伴,关心,照顾,未尽丈夫职责,而对子女,则生而不养,特别是当你们年幼之時,便弃而不顾,未尽父亲之责,由于他对家庭,对妻儿未尽丈夫,父亲之责,所以,你们若拒绝接纳赡养他,也是于法有据的,至于是否接纳他,就全依你们凭心而定了,当然,他现在已年近古稀,如将其拒之门外,又感于心不忍,唉,真矛盾,还是你们自已定吧

男人,家庭的顶梁柱,责任担当,就是你生命的诠释!你配得上男人这个称呼吗,好好想想吧!

我是南桥布衣,我在这里等你,如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点赞,谢谢!

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前几天看了一个故事: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大爷,俩个儿子是房地产老伴,资产几千万,女儿过的也不错!自己的房屋破烂不堪,不能遮风挡雨,心里不平衡,找到了20多年没见到的子女,想让他们给自己养老。子女不愿意给他养老,总躲着他。没办法他找到电视台,让记者帮他!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老大爷年轻时出轨,净身出户,再没管过他们娘几个,从来没问过!现在老了,在报纸上看到儿女出息了,就想让儿女给自己修一下房子,给他养老!

这件事按理来说很简单:儿女过的那么好,就给老人家翻修一下房子,最起码不要让老人家露宿街头,毕竟是给你们生命的人,就当做慈善了,每个月给个几百块钱,够老人家吃喝得了,也影响不到你们的生活质量!

可站在儿女的角度来说:他们可能真的不是在乎这个钱,而且心里有怨恨,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小时候吃多少苦,受了多少白眼!在他们最需要父亲的时候,你不在;现在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你需要人照顾了,就返回来强制孩子们接受你。道德绑架孩子们,实在是不符合逻辑!可又能怎样呢?没有他,哪有你们。在法律上来说,不管父母怎样,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管你情不情愿,这都是事实!

所以奉劝那些不负责任的人,如果年轻时,自己走的那么坚决;老了时,也有点当年的骨气,坚决点。不要给自己最亲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带来伤害!

父亲在我们年幼时离家出走,40年后的今天,近70岁的他又回来了,该接纳他吗?

本村也有一个,情况差不离,他的母亲死很早,有一双儿女,大的是哥哥,12岁,小的是妹,9岁,他父亲不务正业,胡乱搞,东拉西扯,很好的一对儿女,不好好管教,最后各奔东西,儿子到查门,女儿不到结婚年龄,就算结婚,这个男人,不管自己:的孩子,同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女人鬼混,跟这个女人过几十年,给女人管养孩子长大,把自己家的地也让人家种了,他女儿婆家也是本村,离他还很近,几十年过去了,他老了,先找儿子,儿子到没说什么,但是儿媳,不成认他,不认识他,儿子到查门,没说话的权力,其实儿子恨他入骨,就是找个理由罢了,他没办法,反回头,找女儿,女儿女婿更不想管,没办法,只有上诉,法律对这种人,也没效律,还是在女儿身上打主意,是这么解决的,是你父亲不假,虽然说这般情况,最少,要管他饭吃,没办法,女儿就这么接受了,什么样的人都有,没有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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