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这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人民公社模式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完全归集体。社员具有劳动、按劳分配的权益,不具备其它对土地的性质改变和用途的权力。

而土地流转是在土地实行联产责任制(事实上是分田到户——单干)以后,国家为了便于机械化大规模作业,发展高效农业的一个措施。因为分田到户模式,限制阻碍了大型农业机械的高效率作业,不利于现代化农业发展。流转承包,使土地大面积集中园田化、农场化规模经营,更利于提高机械作业效率,从而更大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但土地的基本使用权仍在农民手中,农民把土地流转后,可腾出时间去从事其它打工、创业等创收途径,对农民没有坏处。

但也同时考虑到流转承包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对流转政策的实施不带任何强制性,即自愿选择。尤其是考虑到部分不具备打工或创业的以土地为生活来源的农民,土地流转费用肯定低于自己操持经营的收入,如果强制性“一刀切”式的实施流转,必定会使这部分不具打工创业的农民生活更加窘迫和困难。

土地流转也存在有一定的利弊,利处是便于机械化高效率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善于统一管理。弊端是,若干年以后,由于大面积的土地由少数承包者垄断经营,很可能形成新时代现代版的“土豪、地主”。和部分只靠种自己几亩责任田的而不具打工创业的部分农民,形成现实的贫富差距,从而达不到人们幸福平等的生活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又有点“倒退”的味道。。

所以,个人认为,流转土地措施,只是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中的一个过渡阶段或程序,绝不是达到人人平等,同工同酬,全民幸福的长久或终极目的的做法。若干年后(假如30年),必定会有新的土地政策的出笼实施,但都是本着使人民生活越来越好,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的方向努力发展的,这个是毋容置疑的!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人民公社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权归集体所有,物质分配是全民共享。而土地流转是垄断经营,是私有制,其物质分配为个人所有。拉大了贫富差距。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当然不一样,人民公社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权是人民群众,土地流转了,土地就到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手里了,多数人是奔着国家补贴去的,为了钱去的。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观点:人民公社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组织,土地流转是一种土地制度,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人民公社和流转土地的区别,就像铅笔和苹果,一个是文具,一个是水果一样,是概念上的不同。

  • 人民公社的宣传画

人民公社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开始,席卷全国的一场深刻的社会制度变革,它由毛泽东同志亲自推动,意在为全面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作准备。

  • 毛泽东是人民公社的设计者

简言之,人民公社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组织,既负责行政管理,又组织农业生产。而土地流转则是一种使用土地的方式。所以,提问者真正想问的,应该是人民公社所实行的土地制度和流转土地的区别。

  • 土地流转就是实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作者前段时间,正好接触到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和所流转的土地没有改变土地的性质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在人民公社时期,政府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收归集体,共同耕作,再根据劳动量分配物资,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

  • 安徽省小岗村是土地改革的先行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公社制度逐步解体,到小岗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度以后,全国上下纷纷效仿,土地又回归农民手中,但土地仍然是从集体手中承包。

所以,无论是人民公社还是实行土地流转,农村的土地仍然为集体所有,公有制的性质没有变。

二、人民公社的土地和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不同

人民公社时期,土地的经营权是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的农村集体。大家一起劳动,根据工作量计工分,土地收益归集体所有,再根据工分分配生活资料。

  • 集体劳动是人民公社的劳动组织形式

流转土地则不同,农民从集体手中将土地承包过来,这实际上包含了土地的承包和经营,也就是说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归农民。但如果农民将土地租给第三方,那就发生了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即承包权还是农民的,但经营权属于租土地的第三方。

三、人民公社和土地流转的收益人不同

人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核算时的基本单位是生产队,俗称吃“大锅饭”,收益人是大队集体,农民之间几乎没有贫富差距。

  • 三权分置已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包产到户,即一个家庭承包一块土地,自己安排农业生产,自负盈亏。土地流转后,收益人就分为承包土地的农民和租赁土地的第三方。农民得到土地流转费,第三方享有土地的收益。

以上就是我的问答,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指正。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有本质区别。人民公社土地是“公有制”。土地“流转”是“私有制”下土地“使用”的转移。人民公社“土地公有制”是社员共同所有共同使用共享成果。流转之后土地流转到“少数人”手里,大部分“利益”被少数人占有。这就是区别。

流转土地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流转土地,人民公社不是一回事,人民公社由大队小队组成,统一劳动,统一分配,多劳多得,贫富差距基本上在一个档次上。

流转土地,是农村承包到户,又一次土地经营模式,对农民来说,不喜欢种地的人是好事,发挥自己的专长,对土地撂荒有一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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