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不管是传国玉玺还是《兰亭集序》,任何一个问世都是将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它们都是属于国宝级别。如果它们同时出现在一场拍卖会上,谁更被疯抢还真不好说。

收藏价值

传国玉玺代表的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象征着无上的权利,所以它的收藏价值无疑是很高的。

传国玉玺拥有2000多年的历史。年份无疑也是对古物件价值的一个衡量标准,虽然玉石对年份的要求并不高,但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同时它还是又一块完整的和田玉雕琢而成,一气呵成。它自然层面和工艺方面的收藏价值也很高。

最后就是封建第一朝的宰相李斯用小篆刻下的那八个气势恢宏的大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无疑又为传国玉玺增添了一份文化收藏价值。

《兰亭集序》在象征方面它只能代表王羲之个人或者是同时期的书法成就。这一点和传国玉玺是没法比的,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从年份上来看它比传国玉玺少了近600年,价值上自然就要低上一筹。

《兰亭集序》作为一幅书法作品,其在文化收藏价值方面无疑是首屈一指的。但传国玉玺被李斯赋予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后也不弱《兰亭集序》多少。

总之,从收藏价值上来看的话,传国玉玺可以说是完胜《兰亭集序》的。

个人偏好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收藏家们对古物件的收藏也是有偏好的。有的喜欢瓷器,有的喜欢字画。

在一个痴迷书法作品的收藏家眼里,传国玉玺和《兰亭集序》同时出现时,他是看不到传国玉玺的,《兰亭集序》才是心目中的no.1。

同理,对于一个古玉器爱好者来说还能有比它更有价值的东西吗?自然是没有的。

还有一种就是古物件投资者,对于这种人来说,只要他买得起,无论是传国玉玺还是《兰亭集序》他都会趋之若鹜,因为只要买到就是赚到。

藏品保存

从这个角度来说,无疑传国玉玺又略胜一筹了,毕竟是天然的物质,相比较纸张而言更容易保存,更不容易被破坏或者损坏。

结语

如果传国玉玺和《兰亭集序》同时现世,作为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两件国宝,相信没人会明目张胆的把它拿出来拍卖,应该也没谁有胆子和能力去拍。而且就算拍到了确定能保护好或者是保得住它们?

所以,只有国家级别的能量才足以保护好这两件国宝。还是乖乖的上交国家吧,别留下千古骂名。

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兰亭序只是文学作品,传国玉玺是国家的象征,兰亭序怎么能和传国玉玺比呢?可以和传国玉玺比肩的只有大禹九鼎。

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价值连城的国宝级文物不在少数,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在其中,并且这两件文物有着相同之处,那就是都已不知踪迹,很多人都会问,那如果找到的话,这两件文物谁的价值更高?

  • 和氏璧

传国玉玺本来面目是我们所熟悉的和氏璧,最早发现和氏璧的是楚国人卞和,他发现了这块璞玉的不凡之处。

而楚国人卞和决定将这块没有被剖出里面美玉的原石献给自己的王时,却遭受了惨痛的代价,他先献给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于是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

等厉王死后,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璞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于是卞和又失去了右脚。

再等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眼泪流干了,接着流出来的是血。

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其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这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

于是,楚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璧。之后这块稀世之玉辗转到赵惠文王的手中,也让世人记住了它的名字,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秦昭襄王欲以15座城换取“和氏璧”的故事。

而蔺相如奉命带和氏璧出使秦国,与秦王争辩并威胁他要把与和氏璧同生共死,成就了和氏璧,也成就了蔺相如,这就是“完璧归赵”。

  • 传国玉玺

后来,和氏璧还是被秦国拥有,至于何时、如何被秦国拥有,史无记载。

而当这块和氏璧落入到了秦始皇手中时,他并没有如同以前的那些拥有者一样保持和氏璧的原样,让丞相李斯把和氏璧雕琢成的传国玉玺,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这就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它的价值也变成了皇权的象征。

就是因为它的价值提升到皇权的象征,变成了历代欲谋帝王之位中你争我夺的物品,致使传国玺屡屡易主,最后杳无踪影。

  • 兰亭集序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年)农历三月初三,书圣王羲之,在会稽山阴的兰亭(今绍兴城外的兰渚山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军政高官举行风雅集会,饮酒赋诗。

在与会者临流赋诗,各抒怀抱,抄录成集之时,大家公推此次聚会的召集人,德高望重的王羲之写一序文,记述流觞曲水一事,并抒写由此而引发的内心感慨。随即便诞生了《兰亭集序》,也称《兰亭序》、《临河序》等。

而《兰亭集序》全文28行、324字,通篇遒媚飘逸,字字精妙,点画犹如舞蹈,有如神人相助而成,被历代书界奉为极品。

宋代书法大家米芾称其为“中国行书第一帖”。后世但凡学习行书之人,都会倾心于《兰亭集序》不能自拔。

《兰亭集序》洋洋洒洒像跳舞一般的笔法,真是让后辈习书的学者望而生叹,赞叹王羲之出神入化的书法技艺,赞叹王羲之如水般流畅的文采。

王羲之自己也是十分珍惜“神助”之作《兰亭集序》,把它视为传家之宝,一路传至第7代孙智永(本名王法极)。

智永少年出家,逝前他将《兰亭集序》传给弟子辨才和尚。辩才和尚知道《兰亭集序》的价值,于是将它珍藏在卧室梁上特意凿好的一个洞内。

在大唐贞观盛世,文韬武略的李世民对书法也是情有独钟,尤其喜爱“书圣”王羲之的墨宝,他利用帝王之便,开始在天下广为搜罗王羲之作品,对《兰亭集序》的寻找也是没有放弃过,闻言《兰亭集序》在辨才和尚处,兴奋不已,多次遣人索取,可辨才和尚始终推说不知真迹下落。

没有办法的李世民只好用哄骗的手段,让察御史萧翼装扮成书生模样,接近辩才和尚梦寐以求的东西终于到手了,李世民高兴得不得了。

可是辨才和尚在知道此事的真相后,气的昏倒在地,仅仅一年之后便去世了。

唐太宗得到兰亭序后,非常喜欢,命令冯承素等临摹高手拓写了一些副本,赏赐给下面的一些大臣,就是这样《兰亭集序》才得以流传于世。

李世民晚年的时候,他对兰亭序的热爱也不曾消减。那时候,他还反复嘱托自己的儿子李治,让他一定不要忘记在自己死的时候,把《兰亭集序》放在自己的陵寝中陪伴自己。

但在历史中,对于《兰亭集序》最公认的说法就是以陪葬物的形势,进了李世民的陵寝中,可在臭名昭著的“盗圣”温韬的破坏下,李世民的陵墓惨遭洗礼,在他所留下的出土清单中,并没有《兰亭集序》的踪迹。

可在唐朝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兰亭集序》的真迹,现在最大可能就是在李治和武则天的乾陵中了,因为这是唐陵中唯一一座没有被盗的陵墓。

可惜的是,目前传国玉玺和《兰亭集序》这两件宝物都不见了,而且没有人知道它们在哪里,对于我们每个中国人来说,找到它们应该是我们毕生的追求。

从眼光、角度、兴趣爱好不同,所做出的选择也不同,而这两件宝物都是中华民族的无价之宝,即使真的出现在市面上,也是一个有市无价的宝物,因为这两件宝物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他们的价值。

至于疯抢,哪一件不令人垂涎三尺!!!

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这个就没办法比较,传国玉玺那是华夏民族一统的象征民族的象征,说句夸张点的话就是如果在古时候你有了它就可以当皇帝了!王羲之的作品再高也就是一个艺术品!

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传国玉玺,这玩意能出现在拍卖场我当场就给他生啃掉,没有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拿这个出来拍卖的,暗落落的就能交易掉了,再说谁敢明目张胆的买这个东西,告知所有人我手里有这么个要命的烫手山芋!

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拍卖,哪一件更被疯抢?

答案可能会令你失望!如果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和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被拍卖,我想任何一件物品都不会被疯抢。

上面提到的这两件物品都是国宝中的国宝,但凡听说过它们名字的人,无一不对它们产生浓厚的兴趣,甚至有的人会觉得看一眼就此生足矣,如果能收藏为己有,恐怕即使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但是很多东西不是想要就能要的,更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国家对能参与拍卖的文物有严格的规定,基本要求就是属于私人物品且流传有序,而一切出土的文物皆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擅自买卖。

从历史脉络上看,传国玉玺和《兰亭集序》显然不可能是流传有序的私人物品,如果能重现江湖,必定只有作为出土文物这一种可能,这样国宝级的文物,无论是谁胆敢擅自交易,都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因此这两件国宝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拍卖市场上,更不会出现被疯抢的场面。

那你会说黑市交易不行吗?的确是有这种可能,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样国宝级的文物,一旦露面必将引起轩然大波,听到消息后相信国家队会很快介入的,到时候所有参与黑市交易的人不仅人财两空,而且还必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国宝,之所以能被称之为国宝,那就是国家的宝贝,它理应由国家所有,供全民共赏,而不应该被世人疯抢。

你认为那些散落在民间的国宝该怎么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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