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老师对学生的惩戒应该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惩戒要有度,造成任何伤害都是不正确的。

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在老师严格教育无望的学生、决不能一小勺脏水把一锅水搅混、探取鍋外处理的措施解决……
班级老师把无法教育的学生交给学校教导处、由教导处直接对家长、不要影响该班级老师的正常工作……
教导处通知家长将学生领回自行教育、家长打呀駕呀与学校无关、学生和家长做了保证后带至学校教务处、学生在向教务处做保证、保证后的学生由教务处交给原班级老师、直致学生改好为止、如停课过长学生跟不上原班级课程可降级留校上学以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力……
这样減轻了班级老师的压力袍䃿、也转移了矛盾的焦点、並惩罚那些不争气的学生……
个人观点您看了惹您不舒服就算我在这放了个庇……
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现在的教育确实是陷入了一个怪圈:学生打不得、骂不得、罚不得,不管犯了什么错误也不得开除,因为是九年义务教育。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管理、教育学生成了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
学生的素质是千差万别的,并不是都那么乖巧听话。面对调皮、捣乱、上课爱讲话、影响班级纪律的学生,过去我们老师可以吼他、让他站着,而现在我们只能和颜悦色、和风细雨的说教,因为再像过去那样批评、训斥、罚站,很显然是行不通了,因为这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一旦有什么其他意外事情发生,学生和家长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教师和学校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那么是不是就任由学生捣乱,都变成佛系教师,不管学生了呢?当然不行。学校就是教育人的地方,我们还是要想办法,千方百计教育管理好学生。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发挥学校德育处的作用。德育处要真正地把教育管理学生的责任承担起来,常态化,天天讲、时时抓,做到常态化,对个别学生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一起到警示的作用。
2.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大部分学生还是惧惮班主任、听班主任话的。班主任要时常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及时与问题学生沟通交流。
3.学校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不能把教育管理学生推给班主任或德育处。只有这样,让学生觉得他们时时都在所有老师的监督之下,每个老师都有管理教育他们的权利,或许他们就会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我们现在也是束手无策,希望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学校、教师适当的惩戒权,以捍卫教师的尊严,教育的尊严。
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一天,到某初中公干。完事后逛着看了看这学校的校容校貌。发现操场里有十几个学生在打篮球、乒乓球。我问,在上体育吗,他们说不是,老师不让他们在教室。旁边一校工说,这些学生天天这样,管不了。在班里不服老师管,有的还和老师打架。老师又不能打,不能骂,在教室里扰乱课堂纪律让老师无法上课,只能这样了。
现在管理学生确实是难题。一个班级四十来个学生,良莠不齐。什么性格也有,什么智力也有,什么毛病也有。但规定是统一划齐的,就是成绩差了不要紧,就是不能体罚学生。谁体罚出了事谁负责。比如有一个学生本就有抑郁症状,但谁也不知道。如果在社会上出事了和学校无关。如果因为考试成绩差,被老师批评了,他受不了,自杀了。这就是大问题了,赔钱,开除。谁遇上谁倒霉。
曾有一个同事,批评了一个学生。这学生的家庭本就有神经病遗传史,挨批评后就神经兮兮的不正常。但不管怎样说,这事就是和老师批评不当有关。这学生住了一星期院,该教师责无旁贷,赔了一万多医药费。
真是不知不觉中,教师成了高危职业。学生不把老师当老师是小事,教师要太把学生当学生了就要有大事发生了。
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的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方面的一律平等,就坚决地废除了教师对学生采取法西斯的教育方法,并用《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保障学生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有力武器。
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已成了我们国家家喻户晓的基本常识。
对于不遵规守纪,不接受老师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生,在校期间有《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校规校纪管着,在社会上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和《刑罚》管着。
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在校期间进行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末经人民法院批准,学校无权开除学生的学藉),并将处分情况永远存入学生的学籍挡案之中。在社会上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虽有减轻和从轻处罚的规定,但从来没有不处罚的规定。即使是末满十二岁的儿童违法犯罪,也要责承家长严加管教和赔赏经济损失的,如果有教唆犯,并要对教唆犯进行加倍处罚的。
不知为什么,有的老师时至今日,除开那个戒尺,那个体罚外,对党的法律法规是一问三不知。
不让教师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行么?!
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这里提了三不许,仔细梳理一下,可能远远不止这些,比如不许排名,不许公布成绩,不许留级,不许补课,不许…,可能有几十不许,这些不许有的对,有的不对,但是不管对不对,人人可以据此怼老师。
由此产生了一个感觉,现在似乎流行一种“教育万能论“,如果哪位老师想争辩,一句“你是怎么教育的“,“你为什么不辞职“,可以使你哑口无言,似乎只有成为“万能老师“才合格,再辩,一句“渣师“又能使你哑口无言。你说累,有人给你计算出工作全年只有几十天;你说报酬低,有人就说为什么不去和清洁工比。不一而足。
“教育焦虑症“需要教育万能,需要教师万能,希望尊重一下教师则万万不能!
教师是需要尊重的,这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必要前提;教师不是万能的,没有尊重,只有干扰,即使是“名师“也一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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