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不算,你的情况符合办理离婚的条件,但必须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手续。为了你们尽快一次性办好手续,应提供你们分居三年以上的证据。

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没办离婚证,你俩还是合法夫妻。这是常识!

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俗话说,愚昧无知是孪生姐妹,都一样的可怜可悲可叹,而后是自作自受,自我作贱的恶性循环怪圈。夫妻分居三年,照样是夫妻,也不算离婚。

如果她不办离婚手续,又与他人以夫妻为名生活,可告她重婚罪,让她和那个男人受到法律制裁。

对问题中的当事人,确实有些不解,以前的义务教育,还有普法教育,难道有的人真的一点儿法律意识,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拿夫妻离婚当作儿戏,以为一走了之,理解为夫妻两年或者说三年,不上一张床就不是夫妻?这也太滑稽了。

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证为合法依据,其他同居姘头关系,名义上的事实婚姻夫妻,都不能完整的受法律保护,一旦引起一方走法律程序维权,没有合法的结婚证者,必然败诉,法律只支持遵纪守法公民。

在法庭当人民陪审员期间,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案例。

一个女人住在城乡结合部,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人年轻,还带着喜相,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小孩才三四岁,加上少妇成熟的魅力,被一个来饭店就歺的男人缠上,对她猛烈追求,她陷入了婚外情感里。

孩子尚小,公婆老公一家人,对自己没有慢待的地方,思来想去,找不到离婚的理由,自知理亏,也开不了口。这时男人一知半解的诓骗她:夫妻两年不同居,在法律上视为自动解除了夫妻关系,就算离婚了。这样省事,你总是开不了口,我们干脆直接走人,到两年后再说……

她和那男人私奔了,一去近三年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还生育一女。

外边不好混,算算时间也三年了,夫妻关系解除了,两个人带着孩子回到老家。再说她丈夫知道她回来了吗,找到她去办理离婚,她拒绝,还称我们早已就算离婚了。

丈夫也不是太懂,咨询律师后,将她和那男人告了。

在法庭上她才知道了违法,当法庭宣判,虽然是判个缓刑,他还是当庭失声痛哭,痛哭着说自己不懂法,还说那男人骗了她……

俗话说的,人无笼头纸上拴,一份合同,一份借据就是约定,具备有约束力。结婚证是夫妻合法与否的凭着,结婚须双方自愿,签字认了才可以领证。反之,离婚同样要双方认可同意,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才算结束。

夫妻之间,能过则过,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协议离婚,省心省事儿省烦恼,何必去搞些不伦不类的私奔……《网络图片》

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没有离婚。1.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到法院诉讼。2.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要受30天离婚冷静期限制。3.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以到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起诉,签订调解协议,顺利的话,这种方式会很快,第一天去,第二天可能就办好了。某种程度上,这种方式就架空了离婚冷静期。

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不算离婚,但已经达到了离婚条件了,可以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了,如果女方不同意可到法院起诉,

和老婆分居三年多没办离婚证,她也说了不回来了,算不算离婚了?

这样的生活,只差一道程序和手续了,只要一登记,领了离婚证,就离婚了。没有登记离婚,分居多少年,也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只能说明合暗离,就差捅破一层纸了。和老婆分居三年多,老婆说也不回来了,这说明两个人早没有了感情,也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分居2年,就可以判决离婚的。这都分居3年了,早符合条件了,就差一起去办离婚手续而已。

既然已经符合离婚条件,还是领了离婚证为好,这样两个人都自由,不受约束了。否则,两个人还是法律上夫妻关系存续状态,不方便彼此的生活。

比如,一方想找对象,没有离婚就不能找,也不能结婚,因为户口本上是已婚状态,就无法办理结婚手续。

再如,一方需要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处于结婚状态,就得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

只有履行了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才算结婚,离婚。

事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等用着离婚证了,是不是才去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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