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2月14日,新浪微博大V司马3忌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微私信实名举报韩红基金会违法行为,对方回复“举报已收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韩红基金会迄今为止并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只有韩红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貌似回应的话:
何为君子?孔子答:君子不忧不惧。这句话出自《论语》颜渊篇第十二.四,原文是司马牛问何为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
韩红故意把原文里面的“司马牛”隐去,大概是隐射司马牛的本家司马3忌吧,也算是对这个事情做了回应,但这个回应只是毫无意义的鸡汤,跟司马3忌的举报没有一点对照。
就是论事来说的话,韩红基金会不是摸不得碰不得,既然法律对慈善机构有相应的监督条例,也给民间开放了监督举报的窗口,那么任何人掌握了证据,都可以通过这些窗口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再对结果进行公布。
而司马3忌现在向民政部门提交的举报材料,基本还是有来源有出处的表格,以及网站截图,从证据形式来说算是相互印证。只是能否支持司马3忌的指控,那就需要相关部门核实以后再公布结果了。
而韩红基金会也应当接受相应调查,一方面这是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监督的义务所在,另一方面也是自证清白的好机会,假如指控不能成立,对于韩红基金会也是一次很好的正向公关,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基金会的慈善活动。
至于司马3忌的指控不成立的话,他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目前看来不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司马3忌非常巧妙的避开了所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首先从侵害名誉权角度来说,司马3忌实名举报的对象是韩红基金会,不是韩红本人,而根据法律对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诽谤罪的客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犯罪对象。
而从诬告陷害罪的角度来说,这里也有一个非常模糊的界定,那就是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有意诬陷,也就是捏造证据材料以及虚构事实等严重情节,但目前司马3忌所有列举的数据表格以及网站截图,都是有据可查,不是他个人制作的,他只是对这些材料是否构成违反慈善条例予以质疑,即使这种指控不成立,那么只能算是错告,错告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当然假如司马3忌因为错告对韩红基金会造成了事实上的经济损失,那么韩红基金会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对其进行追诉。
综上,司马3忌对韩红基金会的举报,其实是深思熟虑和有专门法律人士指导的,基本避开了所有不利后果。至于韩红基金会能否经过这次调查,那就看他们是否真的做到了无可挑剔。如果经查实确实存在问题,那么韩红基金会及相关负责人也应当接受处理,毕竟公益不是作秀,不是说你照片拍的好,视频够煽情,网络民意都向着你,那就说明你怎么违规都是对的,只要确实违规,即使是韩红也不能免责。
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如果最后官方调查,证实韩红基金会不存在问题,那举报人肯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韩红基金会追究的话,最终的处罚应该会是公开道歉、赔偿一定的名誉损失费。这种惩罚与他获得的关注度来比较,还是相对比较轻的。
虽然我很相信韩红基金会,但是还是认为这种社会监督是好事。
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法制社会中,社会对于这种公益机构本就有监督的权力。如果在生活工作中,发现其存在某些问题,当然是应该指出来的。这不但是对社会的负责,也是对基金会的负责。
另一方面韩红基金会也可以从中得到提醒,不断的改进自己的工作。韩红基金会这种民间的公益组织,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可以借鉴,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有一些问题。而长期的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很容易让团队中的工作人员,产生一种骄傲和放松的心理。这样的监督,也是在时刻提醒他们,工作一刻不能放松,还有很多人在关注。
此外,这一次的举报对韩红基金会来说,也是一个证实自己的好机会。毕竟整个社会都在关注这件事,基金会如果得到官方的证实,毫无问题。那么,势必会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如果基金会存在一些小问题,也请社会继续给予韩红基金会支持。
这段时间,韩红每天都会晒出当天基金会的成绩单。从成绩单中能够看到,每天他们都会为几十家医院送去援助的医疗物资,每天都会为十几家急救机构送去救护车。这反映什么问题?一方面反映的是韩红基金会的公开透明,所有款项、物资都有明确的去处,方便社会可查。另一方面也是反映出韩红基金会每天的工作量,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每天做出这么多的工作,不但反映出团队的工作效率高,还反应团队工作人员付出的大量辛苦。
就因为每天做了这么多的工作,韩红基金会就是一个值得支持和信任的组织。雨天认为,哪怕调查过程中,发现基金会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工作上的漏洞,但只要不是主观上的侵占公益钱物这样的原则性问题。那么韩红基金会,就应该继续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毕竟那么大一个机构,有一点问题也是很正常的。当然,雨天更希望的是韩红基金会毫无问题,也给社会上各种公益组织,做一个好的榜样。
现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还是呼吁大家全力支持韩红,支持韩红基金会,因为他们真的在一线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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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谢邀。
如果证实没有问题,举报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最终将会是怎样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另外,举报人举报的并不是韩红,而是韩红爱心基金会,主体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
就在今天,看到举报人的一句话很有感触:“如果监督可以让公益更透明,那么我愿做所有公益组织的看门狗”。无论是官方机构还是私营组织,都需要监督,让善款可以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所以,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放下偏见,少一些感性多一点理性,尊重事实,敬畏法律,耐心等待调查结果。对于韩红基金会来说,这未必是坏事。有问题,那就面对并改正。没问题,则增强了自己的诚信度,也可以借此勉励自己不忘初心。
正逢国难,可能各种糟心的事让很多人对ZF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可我想说,如果连国家都不信了,还有什么是值得你信任的呢?写到这里,突然想到了几句歌词:
我爱你中国
心爱的母亲
我为你流泪也为你自豪
……
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这个事好办,如果韩红基金真的没问题,举报人应该向韩红道歉、向社会公众道歉,请你自己拿出一个亿捐给韩红基金会作为补偿[呲牙][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告诉你的是韩红的募捐不可能没有问题!但不是你想的那种挪用善款等恶行的问题!
不管是公益还是企业能100%符合国家要求的几乎没有,多少会有点问题!就看有没人举报有没有人追查!但以韩红的为人处世之道我不相信她会有挪用善款之类的恶行。
另外举报人举报的并不是韩红,而是韩红爱心基金会,主体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韩红是她个人,韩红爱心基金会是一个组织一个团体,一个团体做事情哪里能百分之百到位的呢?
其次,他的举报也并不是举报韩红有滥用职权,贪污的问题。而是举报未取得资格就先行募捐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确实不符合国家规定,这也是举报人阴险的地方,借用实锤的举报去查这个基金会,查不出什么问题他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因为他举报的部分内容肯定有实锤的。查出来了他就赢了。
对爱心基金会会来说查出来有问题那就输的一败涂地,查出来没有问题举报人和爱心基金会都共同蹭热度,甚至可以在用打官司的方式在来一波更红的热度。
预测本次举报事件的结果基本如下:举报人举报的韩红爱心基金会部分属实,罚款或警告处理,但没有其他挪用和滥用职权等恶行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假如韩红3亿募捐没有问题,举报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诬陷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侮辱当代军人罪,制造恐慌罪,散布谣言罪、数罪并罚建议执行死刑,非常时期对待唯恐国家不乱,制造恐慌,散布谣言者必须严惩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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