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养女儿就像自己精心养的花,养大了连花盆一起端走了。彩礼大多数都给女儿又带走了,家里条件好的还要陪送一些。我觉得彩礼应该要。女孩花钱在娘家,挣钱在婆家。男方出点钱应该的。

要不要彩礼钱,要顺应当地的风俗习惯,一味的拒绝,也是不明智的,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男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双方条件好,经济能力强,要不要根本不是问题,如果经济条件差,彩礼就会成为大问题。

我有个亲戚,双方子女在外面打工相识,两人相爱,走到了一起,在谈婚论嫁之时,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也通情达理,彩礼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一点,大概是十几万,男方这边准备了婚房,全套的金银首饰,女方这边陪嫁电器和一辆车,包括彩礼全部带回婆家,媳妇把彩礼钱交给婆婆,婆婆说什么也不要,把它还给了媳妇,算是媳妇的私房钱。

前些年,岳父岳母身体不太好,女婿经常跑过去照顾,特别是岳母,有很多种疾病,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高血压等等,最后躺在床上了下不了床,需要人每天照顾。

女婿女儿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小孩子,照顾母亲无能为力,最后请了一个住家保姆,24小时服务,一个月工资1万多,女婿直接负担一半,因为岳父岳母都有退休工资,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女婿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亲生父亲母亲,岳父岳母把女婿当成亲生孩子,双方谁也离不开谁,就如同一家人一样,相处和谐,岳父岳母对他们外孙也特别疼爱。

另一家内山的亲戚,找的对象也是农村的,双方相亲结婚,当初商量彩礼的时候,男方一百个不愿意,女方父母为了女儿的幸福,也没有过多要求,嫁过去以后,男方父母,却看不起媳妇,说他儿子有本事,找了一个不要钱的媳妇。

媳妇回娘家,总怀疑媳妇偷拿婆家的东西,双方相处不太愉快,后来媳妇生了孩子,生的是女孩儿,婆家更是100个不满意,不愿意伺候媳妇,也不想为媳妇多花钱。

生孩子半个月,媳妇就要下地干活,洗凉水,没有很好的营养补充,自己照顾自己月子,由于生孩子没保养好,患了严重的腰痛,天气一变,就疼得受不了。

媳妇心如死灰,后悔莫及,当初相信男方的一面之言,以为拿出真心,对方就会对自己好,连彩礼都没有要,现在却是这样的结果,就是他们家的保姆。

会干活时,叫她拼命干活,在她不能干事时,就嫌弃,感觉白养她了,是个负担,不会挣钱的废人。

通过这两个事例,说明一个问题,幸福不幸福,不在于给不给彩礼,而在于找的人对不对,对方有没有真心相待,有没有重视她,把最好的给她,如果是利用她,就不会真心的待她,把她看成物品,花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效果。女方能给男方带来好处,有利用价值,就会重视她,反之就歧视她。

女人一定要自强自立,有自己的头脑和主张,对口口声声说爱自己,却没有拿出实际行动,只想占便宜的男人,要坚决说不,当年脑袋进了多少水,后面就会有多少泪。

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我家也是女孩子,对于彩礼问题,我觉得该要。 我的要求就是,房子男方必须有,而且必须是自己的房子而不是租的,并且没有贷款,不需要加我女儿的名字,彩礼必须要,但要的要合理,我不会张口就狮子大开口几十万去要,说白了我们都是平头老百姓一辈子能赚多少钱?都是父母的儿女,也是做父母的都能体会彼此老人的不易。至于两个孩子是否能走到最后那是他们之间的事情,缘分到了谁也拦不住,缘分散了谁也挡不住。不是有钱就一辈子幸福的。我只会在两个人不是选择的问题上吵架的时候开导双方,但绝不会劝女儿离婚。劝导是要让双方对婚姻有正确的认识而不是,一味的去追究到底是谁错了。错了没有任何意义。其余时间我想到处走走看看玩玩。

我统一回复给大家,第一彩礼不是我要,给了也是给女儿,我不要这个钱,第二合理多少算合理,你们男方自己觉得。 第三女儿的车我会自己给女儿买,10万左右,因为我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大款,陪嫁10万。 房子我自己两套给女儿留一套,你们如果觉得彩礼一万拿的出手我也没意见。

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什么是彩礼。以我的理解,就是“彩色”的,“精彩”的,让人喝彩的,赏心悦目的礼物。这些里面,也包含了漂亮的.丰富的.丰厚的物质。没有这些,就不叫彩礼。

彩在头,礼在后,兴高彩烈去行礼,没有高兴的心情,就没有行礼的意义。

所以,彩礼就是一应俱全。

彩礼,千古流传。

彩礼,或许是社会的进步。它让你早有心理准备与安排,它促使你更努力地工作,节流增余。为社会作出了贡献,为自己增加了财富。

彩礼,或许是养育女儿,作出的一种经济补偿,强制性的孝道,减少风云变幻的折腾风险的一种措施。也是对男方工作能力与经济实力的一种肯定。

想一想,不管彩礼是不是对女儿价值的评估,去评论自己的心。一个父母,在女儿成长过程中,所付出的操心.操劳和经济付出,是不是值一份彩礼。况且,你解决了生活的所需,生理的所求,了却了父母的心愿,添加了加家谱的一页。

你没理由去拒绝彩礼。

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我说我自己吧,每个人观点我不清楚,我认为该要彩礼

首先,我姑娘结婚的时候,我肯定会给一套房子我姑娘(不欠贷款,100平方以上)

然后,即使要彩礼,也不会我手一毛钱,也是给我姑娘和女婿他们自己拿着。结婚了,就没当外人,我舍得拿房子给新婚夫妇,希望男方家长也拿出诚意祝福新婚夫妇。

最后,我想说,那些觉得要彩礼就是卖姑娘的,比如我到时候要十万,你觉得十万是卖姑娘,那么我给你十万,你来当上门女婿。

不要开口闭口就是卖姑娘什么的,你觉得那个价格是卖,那么我出相同价格买你,不知道那个时候你觉得相同价格是否能“卖”。又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话,那么就不要找寻常老百姓了。

结论,这个社会A男找B女,B男找C女之类的。我作为女方家长,祝福结婚的夫妻,能拿出一套房子,而男方家长一毛钱都舍不得拿出来祝福新婚夫妇,要么就是穷,要么就是把结婚的两个孩子当外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后者。抱着我穷我有理的态度,还叫嚣着对方在卖女儿。试问,出一套房子,和几万块钱都拿不出来的男方,是A男配B女的模式么?有担当的男性,即使说出贷款给你,我们一起还,至少他是真心的,何况钱不进女方父母口袋,连形式都不敢走,真心又在哪?

总的来说,彩礼是一种民间行为,只是有些父母占用这笔金额,才造成了男方反感。如果不是父母占用这个钱,即使借款给彩礼,结婚后也可以马上还回去。

最后来个题外话,希望有些凤凰男的家长从小就培育孩子,千万不能给女性花一毛钱,他们都是骗人的,不要指望父母给你出钱结婚或者买房子,因为父母没钱,并且穷的理直气壮。

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当今女性要彩礼就是为了把男方家里的钱变成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进可攻退可守。进退随心所欲。高兴了,陪你过几天,不高兴了,随便找个借口离婚。反正不亏。有孩子挣取到了,还可以要抚养费。争取不到也不用给抚养费,高兴了去看看,不高兴了,就把孩子给忘了。等玩的岁数大了,再找个老实人祸害一下。找不到老实人祸害了,再找子女要求赡养。一辈子轻轻松松。但是呢,对外的口号一定要喊响。这个年少的时候,口号是要穷养儿富养女。成年了要结婚的时候,口号是嫁到男方家了,伺候一家老小,花钱在娘家,挣钱在婆家。所以狮子大开口要彩礼,房子最好能加名,男方给了就理所当然的收下,而且男方还要感恩戴德女方的下嫁。男方不给或者给不起彩礼的,女方的口号是我要的是你的态度,你连这点态度拿不出来,不是诚心娶女方过日子的。结完婚,开始享受女王的生活,口号是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家里的大事小情男方都要承担起来。两口子吵架,拿性惩罚。生个孩子要男方家承担照顾孩子和照顾月子,自己还当自己是小仙女,男方父母不承担照顾月子,口号是,月子之仇不共戴天。男方父母不帮带孩子,口号是,不帮我养小,我不给你养老。过一年半载的结婚的新鲜感消退了,找借口闹离婚。家产要求平分,争取到孩子要抚养费。争不到孩子的多争家产,还不给抚养费。偶尔回来看看孩子,或者干脆都不回来看孩子,在外面用分来的家产再浪一段时间。再找个老实人祸害,还是同一个口号。到老了,回来找孩子养老,不需要特别的口号,直接道德绑架就行。你们看,这么些口号是不是有矛盾的地方?不同的时期利益诉求不一样,口号就不一样,只要能绑架住对方,管他矛不矛盾呢。以上总结,不敢说所有的女人都这样,但是可以说,这样的女人已经相当有规模了。

难道嫁女儿不应该要彩礼吗,你怎么看?

1、你得明白,是嫁女儿!嫁女儿!女儿是出嫁组建自己的家庭。

2、扶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既然生了闺女,就要去扶养。

3、养儿子难道不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难道还要问儿媳妇去要抚养费?

4、儿子成家后也会有个独立小家庭,跟闺女一样,成家后挣的钱夫妻财产,夫妻共同所有,跟闺女出嫁一个样,别说闺女花钱的时候在娘家,挣钱的时候在婆家,闺女儿子成家后挣的钱统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享受,法理上父母只有按月领取赡养费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属于父母了,儿子成家后挣的钱也不是同父母共同享有,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养闺女又没有白养,赡养老人,男女平等,闺女儿子共同赡养父母,父母扶养子女18周岁,子女赡养父母到去世,从经济学角度上看,父母并不吃亏,60到90或是100岁,漫长几十年够翻倍回本的,而且老人需要赡养时候,多半疾病缠身,医疗花费比较大,卧床不起的时候斥候难度大,养孩子一般上小学的时候开始负担就少了,如果按照法定义务来说,养闺女到18周,闺女回馈几十年,绝对亏不了本,逢年过节,出嫁闺女哪个不给父母红包,平时探望很少空手去吧!卧床不起的时候闺女斥候时候花费的精力和体力如果按照劳务工来算也不少吧!当父母的要明白,照顾小孩子的保姆工资普遍低于照顾一个卧床不起老人的成本。

6、闺女挣钱的时候不是给婆家,当娘的要明白,闺女成家立业后挣的钱属于自己小家庭的,闺女是小家庭的女主人,都是为自己而活。

7、闺女出嫁,不要房子,不要娘家陪送车子,一点嫁妆跟为儿子娶媳妇要花费的房车彩礼一比不算什么了吧?值钱的不是嫁妆,是房子和车子。

8、不能为闺女准备点嫁妆就觉得亏,那为儿子准备房子车子呢?

9、彩礼如果非要不可的话,只要不是天价彩礼,一般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天价彩礼如果能匹配天价嫁妆人家也不说什么;天价彩礼零嫁妆只要闺女出嫁后,能索取合理赡养费,不把女婿当提款机,人家也不会说什么。

10、父母作为子女的父母,并非主人,当你把子女生下来的时候,人家就作为一个独立人的身份存在,父母这就是监护人的意思,闺女成年后,即使不出嫁,人家挣的钱所有权已经不是父母的了,闺女终身不嫁也有财产权,作为父母能享有的是被赡养权,赡养费支付后以外的钱财,归属于闺女享有,夫妻有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但是父母与子女,没有共同财产这个概念,是各自独立的。

所以,男女平等是时代主流,闺女儿子既然在赡养老人义务上是男女平等的,那么重男轻女的老传统思想就该抛弃了,嫁出去的闺女既然有个赡养老人义务,就不是泼出去的水了,从闺女身上谋求扶养费应该从被赡养权中慢慢获得,而不是在闺女出嫁的时候来个天价彩礼,要闺女小家庭结婚前几年生活困难,年轻人的钱也不是风吹来的。

彩礼可以作为一个形式,要点意思一下,如果将来打算闺女给自己养老的话,不建议天价,你扶养闺女的花费从养老费得到补偿又没吃亏,没必要在彩礼上又多要一回了。

闺女出嫁是喜事,男方家庭一般情况下不会去纠结理性的彩礼范畴的,只要不是天价彩礼其实没啥的。

要彩礼回归理性就好了,要理性但是不是天价彩礼就行了。

后记:男女平等的时候,闺女也是父母子女,闺女长大后会以一个独立个体出现,享有法律赋予的婚姻自由权,也享有财产权,父母与子女并没有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不管闺女是出嫁还是招上门女婿,挣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父母子女共同财产,想明白了就心理平衡了,想明白了对以后闺女的婚姻幸福帮助很大。

结婚彩礼这一步只是几千年修行,几万年缘分修成正果要走过的第一步,如果这一步都走不好,弄的不开心,结婚后漫长的几十年还怎么过?结婚的意义在哪?

男女平等的时代,闺女也是父母子女,也是父母后人,在遗传上也遗传了父母基因,与儿子一样,都是父母的子女与后人,不建议区别对待。

男女平等的赡养老人、闺女儿子平等的继承权,这说明法理上已经是男女平等了;子女成年后享有的财产权,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说明即使是儿子,父母的父权或是母权已经无法对下一代进行财产控制了,也就不存在闺女挣钱的时候在婆家了,闺女儿子都一样,婚后挣钱的时候都在自己小家庭,婚后财产夫妻共同所有,并非与各自父母共同享有,父母有的是按月领取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以外的财产权父母不再享有。

生活在现代,就应该有现代人的男女平等观念,时代在进步,男女平等的时代潮流是必然的。

当父母的也别认为辛苦养大的闺女结婚就便宜了女婿,不要彩礼觉得吃亏了,那样觉得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闺女出嫁以后的赡养费使用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女婿的一半,你老的时候花费女婿的共同财产来给自己养老亏本了吗?亏在哪里?

养儿子也是一样,儿子结婚后提供的赡养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儿媳妇的财产,也一样不存在白白给儿媳妇养儿子的问题。

孩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是独立个体,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候,有扶养义务,这就是监护权,父母老的时候享受被赡养权,子女作为独立个体,也是有婚姻自由权,财产权,独立决定自己事情的权利,而婚姻自由中,结婚的必要条件中,根本就没有父母之命和彩礼这个条件,换句话说,如果闺女不是因为孝顺默许父母要彩礼,父母已经失去了要彩礼的基础,因为有婚姻自由在那,包括亲爹亲妈,法理上是无权干涉子女婚姻的,子女婚姻也已经不是父母之命了,父母对于子女婚姻的干涉权也仅仅是子女孝顺,默许给的,一旦不默许,父母在子女婚姻自由面前,没一点权利的。

生活在现代时代的现代人,多了解点现代法律常识,不要用几百年前的老思想来处理现代人的事情,不然与时代潮流违背,老的时候因果循环起来才是真的苦,普通人一定会遵循因果循环这个定律。

男女结婚,是本着自愿原则,你情我愿,然后组建一个家庭,不存在谁吃亏问题,更不存在丈母娘大人会吃亏的问题,婚姻是平等自愿的,婚后相互扶持组建一个家庭,不是融资上市,也不是两个企业进行股权合并,不要把神圣的婚姻过度的物质化。

有极少数父母,子女的婚姻大事,一旦不听父母的话,就拿断绝关系和老死不相往来来威胁子女,甚至拿不吃饭来威胁子女,逼迫子女妥协,法理上说就是侵权行为,涉嫌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权,而断绝关系和不吃饭能逼迫子女妥协,那也仅仅是子女孝顺,不想伤害父母,并非子女要依赖你害怕你。

所以不要利用子女善良的孝心和爱心,再做侵犯子女婚姻自由的行为了,婚姻自由这个权利是赋予全体具备结婚条件人的,是婚姻当事人的自由,并非父母来决定子女婚姻自由的自由。

新时期得明白,婚姻自由已经是有法理基础和社会保障的,是时代主流。

婚姻自由的时代,包括父母,从法理这个角度都不能干涉子女婚姻的,闺女爱嫁给谁,要不要彩礼,是闺女的权利,权利所有人已经不再是父母了。

所以不建议闺女出嫁时候两套系统理论,继承传统习俗和现代规则有利的一部分,对自己不利的一部分避而不谈,通通抛弃掉,好处过度往一个方向集中容易造成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小两口无能力调控各自娘家利益,最终导致婚姻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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